傍晚时分,老王头做好了晚饭给方静之送了过去,这才回家吃饭。

    坐在饭桌上,他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一寻思,满桌饭菜丰盛,但落到嘴里却怎么也不香了。

    “孩他爹,想什么呢,赶紧吃饭啊!”

    老妻似乎察觉到了老汉的异样,给老汉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菜,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老王头叹息一声,同样夹了一筷子肉,却是放到了小孙子的碗里。

    中午割的羊肉,方静之三人自然是吃不完的,那块羊肉,大半都让老王头带了回来。

    这半个月,方静之一直待在教坊司里没有回来,依着老王抠搜的性格,自然也不可能割肉给家里人吃,小孙子就不知肉味,抱着一个人头大碗,小脑袋几乎塞进了饭碗里,吃的嘴角脸上满是饭粒。

    “射射祖树!”

    老王头慈爱的拍了拍小孙子的脑袋说道:“都是李大山那个夯货,鼓捣着少爷晚上跟他去打架,虽然被老汉劝了下来,可老汉总觉得这心里不怎么踏实,少爷也是个年轻人,万一被这小子说动了咋整!”

    “什么,要带着少爷去跟那群地痞流氓打架!”

    老王头话一出口,老妻立马炸了毛。

    “老妇啐他老娘的,这个混蛋李大山,老娘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一天天的就知道惹是生非,当家的你去,现在就去捏爆这混蛋的软子……”

    老妻的小暴脾气,老王头自然是知晓的,对于李大山撺掇方静之打架的事情他也很恼怒,不过还是说道:“当时就训斥了这家伙,不过,老汉还是不放心,我寻思着一会去看看少爷,万一少爷真的被这家伙撺掇去了,我也跟着去,就暗中护着少爷。”

    听到老王头有了主意,老妻稍微消了消气,不过还是愤愤不平道:“等明日,老妇一定要啐李大山这混蛋一脸,你一会跟着也好,可万万要护好少爷,不能让少爷磕着碰着啊,万一被这些混蛋伤着了,你也不用回来了,当初若不是少爷心善,咱们一家人人这会估计早就饿死了,你我倒是好说,死了也就死了,可铁柱,媳妇跟孙子……!”

    知晓老娘又要絮絮叨叨记得少爷的恩情,儿子王铁柱无奈道:“娘,少爷的大恩大德,儿子早记在了心里,再者说了,如今咱们与少爷是一家人,肯定要好好护着少爷的,爹年纪大了,腿脚不行,不如一会我去守着少爷,少爷万一真的要去,我就好好护着少爷,一步也不离开!”

    “你去顶个球用!”老汉很不屑的瞥了自己儿子一眼:“你能打几个,还是老子去,老子当年好歹也拿着刀子跟人拼过命,不是吹的……三五个年轻人不是老子的对手。”

    王铁柱闻言无语的撇了撇嘴:“爹,陈年老黄历就别说了,你怎么知道儿子护不住少爷,前几天儿子就跟李大山练过了,这小子都不是我的对手,再者说了,你当年跟人搏命,你哪是给元人当兵卒,跟咱们大明的军伍动手,说出来容易叫人笑话的,就连孩儿跟着都没脸面!”

    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一说起当年的事情,王老汉弄死儿子的心都有了。

    这可是他不能说的往事。

    扭头看见儿媳库库库的已经憋红了脸,王老汉嘴硬道:“小王八蛋,老子当年那是为元人当兵吗,那是为了打入敌军内部,谁知道元人没有识人之明,看不出老子的大将之材,这才导致没能带兵投诚,再者说了,老汉还偷偷砍了两个元人呢!”

    “有啥不一样!”老妻很不满老子骂儿子:“反正跟那些元人一样,最后都是被常大帅打的屁滚尿流。”

    “……”

    王老汉顿时不想说话了,对这娘俩,实在没啥好说的,都是头发长见识短,跟元人一样,不认得千里马。

    王老汉不说话,老妻却有话说,皱眉看着老汉忽然问道:“当初你从大都城带来的书,少爷看过没有,商人终究是个贱业,有咱家看着万万不会让少爷吃了亏,你回头可要好好劝劝少爷,读书考取功名,光宗耀祖才是正道啊!”

    按照老妻的想法,如今自家已经卖身给方静之,如果方静之当了官,那自家人也好跟着鸡犬升天,哪怕是个商人,别人见了也要礼让三分。

    可惜,方静之对当官,特别是给老朱当官,那是半点兴趣没有。

    老汉叹息: “杂没劝呢,少爷对读书没兴趣,不过少爷是个聪明人,想必自然是有他自己的打算的。”

    “至于当年老汉从郭家抢的书,少爷看过了,说是什么小儿科的东西,他看不上,但留着是个祸害,就一把火烧了!”

    “少爷既然说留着是祸害,那烧了也好!”老妻对方静之,自然也是无比信任。

    又说了一会话,一家人也是结束了这顿晚饭,又商量了一番,父子俩人带上了棍棒,齐齐来到方静之家,准备等李大山过来的时候,送上一顿胖揍。

    可让父子俩惊愕的是,此刻的方家,早已经空无一人。

    ……

    魏国公府。

    徐达端坐在圈椅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碗里的清淡的茶水,愣愣的看着放在桌子上的匕首。

    那是一把造型古朴的匕首,新制的刀鞘,没有任何稀奇的地方。

    兽皮缠绕的握把,尾部则是一个银制的啸月狼头。

    引人注意的是狼头的双眼,镶嵌着两颗米粒大小的幽蓝色宝石。

    看着这把匕首,徐达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手里的盖碗一个没拿稳,掉在了地上。

    徐达回过神来,赶忙将盖碗捡了起来,看着盖碗边缘磕掉的青瓷,徐达有些心疼的擦拭干净又盖到了茶碗上。

    相比起其他寻贵人家的奢靡,徐达这位出身贫寒的魏国公日子过得稍显清贫,与那位生活在皇宫里的皇帝如出一辙。

    花园假山亭台楼阁虽然魏国公府样样不缺,但是从那掉漆的门柱,充满了岁月痕迹的桌椅,以及杯子里那少得可怜却不舍的再重新泡一杯的茶叶,无一不在体现着徐达生活的朴素。

    而省下来的银钱,统统被其送到了自家庄子上。

    “公爷,听您的吩咐,小的今日里去庄子上送了钱粮!”

    一名仆人从院中走了进来,靠近两步,低声开口说道。

    “嗯,庄子上的老兄弟们如何了?”徐达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依旧有些心疼自己刚才磕掉瓷的盖碗。

    “庄子上的老卒们还可以,就是,就是老五找小的说了说话……”家仆回道,却又抿了抿嘴唇,有些欲言又止。

    作为军中老将,自家公爷带甲几十年,有些老卒,从军时就开始跟着自家公爷。

    很多老卒,如今已经从军伍里退了下来。

    那些有儿有女有亲戚的还好些,拿着朝廷的抚恤也就回家各自生活去了。

    而很多老卒,无儿无女,还带有伤残。

    让这些人带着抚恤,凄惨度过余生,军中的这些老帅们自然是不愿的。

    索性就把这些人送到自家庄子上照拂着,给与他们一个还能过得下去的晚年。

    不单单是徐达,军中很多大将都是如此。

    徐达抬起头,一双虎目不满的瞪了仆从一眼,微怒道:“有话就说,扭扭捏捏像个什么样子,老五找你说啥了?”

    “就是那群老兄弟们,老实说混吃等死浪费粮食,拖累公爷了。”仆从说道。

    “狗屁的拖累老子,老子堂堂国公,还养不起他们几个老混蛋不成,告诉他们,再听到他们的废话,老子打他们军棍!”

    心中虽然感动不已,但徐达还是不由得红了眼睛。

    “公爷,兄弟们就是想着,整日里光吃不干也不是回事儿,就想公爷能不能给找块地,给他们种。”仆从继续道。

    “种地?真是闲的,他们想去哪里种,庄子上的土地,不都有佃户种着吗!”徐达说道。

    “兄弟们看上了村子东头的那座石山,想寻思着能不能在山上种些果树,万一能产几个果子,也算是个收入。”

    徐达无奈,拍了拍脑门:“我记得那是蓝家的吧,一座石炭山,能种出来什么玩意?”

    目光一扫,看到放在桌面上的匕首,徐达索性挥了挥手道“算了算了,愿意种就种,蓝家的地也不要紧,你去安排下便是。”

    “是,公爷!”仆从答应一声,转身离去了。

    徐达再次把目光放到了匕首上。

    蓝家?

    仆从的话忽然给了他灵感。

    这匕首,好像就是蓝玉这混账刚刚投军时候的战利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