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最近日子过得挺潇洒的,早上起来搬运柴火到灶台前,然后等到大厨们说开火的时候,就开始烧火。

    等大厨煮完饭以后,他就负责给灾民打菜装饭。

    等灾民吃完以后,他就可以打饭自己吃了。

    那些士兵会自己排队打饭,用不上他们这些人。

    吃饱喝足以后,休息一个时辰,就接着搬运柴火,然后帮忙淘米洗碗。

    这些活不算累,一天下来轻轻松松的,感觉就跟玩一样。

    陈东每天最喜欢的时候,就是烧火的时候,听大厨刘一手吹牛。

    “我跟你们讲,这也就是在江南了,大家伙吃的伙食差一点,这要是在太安城,肯定顿顿大鱼大肉了。”

    “不过在太安城发生地龙翻身,估计大家一点事都没有。”

    “我们太安城的房子,那都是用石头垒出来的,那建的,跟一个铁桶一样,别说地龙翻身了,哪怕是天上下刀子,我们也不带一点怕的。”

    每次听到刘一手吹嘘太安城的神仙日子,陈东都会露出羡慕的眼神。

    现在吃饭虽然晚一些,但是他没有半点介意。

    毕竟他现在吃的东西,可是大白饭和榨菜,晚上睡得,那都是干净的棉被。

    这些东西,在他眼里已经是神仙过得日子了,但是在刘一手嘴里,他家养的狗,过得日子都比这好。

    “没办法,谁让咱们太安城的城主,是王爷呢。”

    “王爷是什么人,那可是神仙弟子,跟着神仙弟子,那肯定要过神仙一样的日子啊。”

    刘一手在这些灾民面前,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特别是自己说太安城的事情,这些灾民露出惊讶声的时候,他内心的虚荣,直接被彻底满足了。

    太安城的老百姓,现在已经习惯了,一天三顿饭,顿顿是干饭的日子。

    但是江南这些人不一样啊,他们大多数奴仆或者是地主家的农户,这些人的日子苦巴巴的,一天三顿粥,都已经够他们激动的了。

    听到他说自家天天吃干饭,还有肉的时候,这些人那叫一个羡慕啊。

    这就导致,刘一手越吹越夸张了。

    虽然前几年,他的日子也是过得惨兮兮,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家里,现在是天天吃肉的家庭了。

    自家小崽子,现在已经不爱吃大肥肉了,他就爱吃点瘦肉,嫌弃肥肉太油腻了。

    每次刘一手,看见他儿子挑三拣四的模样,心里既生气,又自豪。

    生气是自家的崽,不懂得粮食珍贵,自豪的是,自己通过努力,让一家老小过上了好日子。

    自己小时候,别说挑三拣四了,能吃上一块大肥肉,嘴巴上能沾点油荤,那都是能记好几年的事情。

    哪里能像自家小崽子一样,天天吃肥肉吃到腻。

    他感觉自己,这辈子能跟着李长安,那是祖上八辈子积德了。

    “所以啊,你们现在好好干,要是干的好,以后王爷肯定会记得你们,让你们也过上好日子的。”

    “咱们大明,也只有王爷,才能带领咱们老百姓,过上吃饱饭的日子。”

    “好!”

    刘一手这话说出来,厨房所有人都拍手叫好起来。

    陈东是叫的最大声的,他现在特别珍惜,自己现在的日子。

    困扰自己这么多年的病,也被军医给治好了。

    那个年轻的小姑娘,说自己只是皮肤出现问题,火气太重了,给自己开了点药,吃上几天,身上的味道也没了。

    住在一起的灾民,也没人说自己是不祥之人了。

    这种感觉,是他前所未有的体验。

    打满一碗干饭,在夹上一筷子榨菜,陈东蹲在角落里扒拉起来。

    他吃的很仔细,也很享受。

    一口饭配一根榨菜,这是他吃饭的计划,这样子,饭和榨菜都刚好吃完,没有一点多余。

    如果多了,那就饭少一些,多分几份,如果少了,就饭多一些,少分几份。

    每一次吃饭,他都是认真的计算着。

    保证吃的干干净净。

    把饭吃光以后,他也没有立马起身,而是坐在椅子上,感受着肚子里面,那种踏实的感觉。

    陈东很喜欢这种感觉,肚子里有食物的感觉。

    洗完碗,太阳还没有落山,陈东看着在干活的士兵,心里越看越欢喜。

    “这踏马才是官兵吗,江南的那些,那就是土匪。”

    狠狠地咒骂几句,陈东心里舒爽了很多。

    骂完以后,他就背着一个背篓,在草地上摸索了起来,

    “唉,终于忙完了,累死我了。”

    白落提瘫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丰和,给我也打完饭来,我实在动不了了。”

    在李长安的军队中,最苦最累的,往往是队长级别的人。

    他们不仅要以身作则,往往还需要比普通士兵多干一些活。

    越是辛苦,他们就越要身先士卒。

    这样才能压得住手下的兵,还能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