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 人生得意须尽欢
今天穿着婚纱的小漓太美了。
顾非寒爱到恨不得将她揉碎在怀里,变成他失落的那块肋骨。
苏小漓感受到男人身体紧绷,她脑子里的弦也一下子紧绷起来。
“你消停会儿!累死了。”她擦着润肤乳,向前躲了躲,含含糊糊地说道。
缓缓吧,求求了。
上个月领证那天,顾非寒就亢奋到要死要活,现在又来这一出。
前些天又整了几个什么纪念日。
“遇见纪念日”“定情纪念日”这些也就罢了。
居然还有“第一次闹别扭”“第一次一起出远门”“第一次互留齿痕”“第一次左手”“第一次不可描述”……
一系列的狗屁纪念日。
一言不合就开车,365天恨不得天天排满。
苏小漓对“纪念日”这个词的认知,一遍遍被刷新到新高度。
都给她整不会了。
不光是“纪念日”。
就连两人去参加别人的婚礼……
一起留学又一起归国的祝清怡和兰隽的婚礼,当天晚上,苏小漓也被狗男人以“我们必须凑热闹助个兴”为由,狠狠吃掉一次。
她算是看明白了,狗男人一本正经地在那儿胡说八道。
为了吃掉她,顾非寒怕是脑汁都要烧干。
今天自己的婚礼之所以会这么累,全托了某人没日没夜“搞开发”的福气,白天晚上都捞不到休息。
顾非寒岂是轻易放弃的人。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苏小漓,唇角弯了弯,毫无预兆地弯腰,一下子将她扛到了肩上。
活像一个土匪。
这一晚,累归累,土匪的压寨夫人快活到原地升天。
土匪必然也在空中飞翔、遨游四海。
人生得意须尽欢。
陆斯年、凌义成和其他几位家人,回了苏小漓自己的四合院。
凌义成喝了个烂醉,歪倒在车子后排座上不省人事,一动不动。
陆斯年放好累极而眠的陆允宁,又下楼来回到车里。
看着凌义成这样子,陆斯年心头扯了一下,又有些无奈地扶着他回了房间。
确实做不到对“同病相怜”的苦难兄弟视而不见。
他们两个人。
遇见苏小漓,像是命中注定。一眼万年,惊艳了岁月,抚慰了流年。
爱上苏小漓,实属自然而然。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命从此绚烂又温馨。
而放下苏小漓,是持续又漫长的痛楚。
胸腔里满满当当的爱,无人查收。
陆斯年给凌义成盖好被子,倒了一杯蜂蜜水放在床头,深深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他好歹还有个小家伙陪着。
凌义成真的是两手空空。
凌义成甚至不知道,要多长的时间才会觉得伤口愈合,才能在喊出她的名字时心里不至于刺痛。
最可笑的是,他经历的种种痛楚都和他妈的失恋无关。
他根本都没和苏小漓谈过恋爱,不过是爱而不得,又根本没办法放下。
明明渴望得快要发疯,却只能选择远远地、默默地看着她幸福。
一晃,又是三年多过去。
凌义成胸口的那份痛没能消下去一分,反而随着时间流逝,由爱催生出的隐忍酸楚,伴随着爱意越演越烈。
反观顾非寒,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事业爱情双丰收,白天充实,晚上更充实美好。
唯有在生孩子这一点甚是遗憾:辛苦奋斗,精耕细作,却收获甚微,应该说,颗粒无收。
距离他设想的再生十个八个,也就活活差了十个八个吧。
他年年去陆氏医院查身体,回回都说没有任何问题。
带着苏小漓去查,也说没毛病。
顾非寒甚至疑神疑鬼地以为陆斯年从中作梗,换了内地的一家大医院给两个人检查,照样说一切指标正常。
可惜就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找谁说理去?
这晚,苏小漓加班,过了晚上九点才进了鹏城的家门。
顾非寒早就做好了一桌菜,热了又热,等了又等,此刻相当不满意,“你那个什么整形医院,不是已经开两家了嘛,怎么第三家还这么操心?”
媳妇儿手里能用的人那么多,还得她亲自去操劳,简直岂有此理。
“不一样,这家是和老师……潭医生一起开的,他是院长,他的手和时间多金贵啊,我自然要多尽些心。”苏小漓嗓子有些哑。
她今天在现场盯着新医院的装修验收,话说得有点多,人也有些累。
可是一想到能把潭松生老师拐到自己开的整形医院里,整个人就充满了干劲儿。
这可是她孝敬恩师的一份大礼!
听到她声音变哑,顾非寒眉头皱了皱,悻悻地摸了摸鼻子。
绝对不会承认是他昨晚惹的祸,一定是今天白天她没好好休息,用嗓过度!
晚饭,顾某人狂给苏小漓往嘴里炫当归乌鸡汤和红烧大猪蹄子。
苏小漓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苏小漓冲完澡,窝回了床上。
顾非寒收拾完餐桌,递过来一颗川贝枇杷含片,“把这个含住,听你嗓子哑的。”
苏小漓懒洋洋地“嗯”了一声,乖乖张开嘴让他把含片放到嘴里,只是上下眼皮压根没张开,快要黏到一块儿去了。
好困,想睡死过去。
顾非寒钻进被窝,熟练地将一条胳膊钻过她脖子底下,双臂一展,将她扣进了自己怀里,在她身后死死黏住。
“媳妇儿,别睡,跟你商量个事儿。”
“明天再说行吗?”苏小漓在他怀里调整成一个舒服的睡姿,哼唧了一嗓子,略显随意敷衍。
“我们出去旅行吧,这次就咱俩。”顾非寒拱了拱她,自顾自地讲起自己的规划。
前几次旅行都带着儿子和詹姆斯,这次他想和小漓单独出去。
顾非寒神神道道地认定,在国内两个人心里都存着工作上的好多事儿……太费心思。
而小宁就是在C国种上的,根据这个逻辑……
如果把苏小漓带到外地,最好是国外,两人心无旁骛,一定能种出一颗完美的小苗苗。
这回种上,一定一辈子养在自己身边。
气死陆斯年那个狗东西。
苏小漓半睁开眼,斜过脑袋看到男人一脸倔强,她的眼神有些微妙地嫌弃。(本章完)
顾非寒爱到恨不得将她揉碎在怀里,变成他失落的那块肋骨。
苏小漓感受到男人身体紧绷,她脑子里的弦也一下子紧绷起来。
“你消停会儿!累死了。”她擦着润肤乳,向前躲了躲,含含糊糊地说道。
缓缓吧,求求了。
上个月领证那天,顾非寒就亢奋到要死要活,现在又来这一出。
前些天又整了几个什么纪念日。
“遇见纪念日”“定情纪念日”这些也就罢了。
居然还有“第一次闹别扭”“第一次一起出远门”“第一次互留齿痕”“第一次左手”“第一次不可描述”……
一系列的狗屁纪念日。
一言不合就开车,365天恨不得天天排满。
苏小漓对“纪念日”这个词的认知,一遍遍被刷新到新高度。
都给她整不会了。
不光是“纪念日”。
就连两人去参加别人的婚礼……
一起留学又一起归国的祝清怡和兰隽的婚礼,当天晚上,苏小漓也被狗男人以“我们必须凑热闹助个兴”为由,狠狠吃掉一次。
她算是看明白了,狗男人一本正经地在那儿胡说八道。
为了吃掉她,顾非寒怕是脑汁都要烧干。
今天自己的婚礼之所以会这么累,全托了某人没日没夜“搞开发”的福气,白天晚上都捞不到休息。
顾非寒岂是轻易放弃的人。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苏小漓,唇角弯了弯,毫无预兆地弯腰,一下子将她扛到了肩上。
活像一个土匪。
这一晚,累归累,土匪的压寨夫人快活到原地升天。
土匪必然也在空中飞翔、遨游四海。
人生得意须尽欢。
陆斯年、凌义成和其他几位家人,回了苏小漓自己的四合院。
凌义成喝了个烂醉,歪倒在车子后排座上不省人事,一动不动。
陆斯年放好累极而眠的陆允宁,又下楼来回到车里。
看着凌义成这样子,陆斯年心头扯了一下,又有些无奈地扶着他回了房间。
确实做不到对“同病相怜”的苦难兄弟视而不见。
他们两个人。
遇见苏小漓,像是命中注定。一眼万年,惊艳了岁月,抚慰了流年。
爱上苏小漓,实属自然而然。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命从此绚烂又温馨。
而放下苏小漓,是持续又漫长的痛楚。
胸腔里满满当当的爱,无人查收。
陆斯年给凌义成盖好被子,倒了一杯蜂蜜水放在床头,深深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他好歹还有个小家伙陪着。
凌义成真的是两手空空。
凌义成甚至不知道,要多长的时间才会觉得伤口愈合,才能在喊出她的名字时心里不至于刺痛。
最可笑的是,他经历的种种痛楚都和他妈的失恋无关。
他根本都没和苏小漓谈过恋爱,不过是爱而不得,又根本没办法放下。
明明渴望得快要发疯,却只能选择远远地、默默地看着她幸福。
一晃,又是三年多过去。
凌义成胸口的那份痛没能消下去一分,反而随着时间流逝,由爱催生出的隐忍酸楚,伴随着爱意越演越烈。
反观顾非寒,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事业爱情双丰收,白天充实,晚上更充实美好。
唯有在生孩子这一点甚是遗憾:辛苦奋斗,精耕细作,却收获甚微,应该说,颗粒无收。
距离他设想的再生十个八个,也就活活差了十个八个吧。
他年年去陆氏医院查身体,回回都说没有任何问题。
带着苏小漓去查,也说没毛病。
顾非寒甚至疑神疑鬼地以为陆斯年从中作梗,换了内地的一家大医院给两个人检查,照样说一切指标正常。
可惜就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找谁说理去?
这晚,苏小漓加班,过了晚上九点才进了鹏城的家门。
顾非寒早就做好了一桌菜,热了又热,等了又等,此刻相当不满意,“你那个什么整形医院,不是已经开两家了嘛,怎么第三家还这么操心?”
媳妇儿手里能用的人那么多,还得她亲自去操劳,简直岂有此理。
“不一样,这家是和老师……潭医生一起开的,他是院长,他的手和时间多金贵啊,我自然要多尽些心。”苏小漓嗓子有些哑。
她今天在现场盯着新医院的装修验收,话说得有点多,人也有些累。
可是一想到能把潭松生老师拐到自己开的整形医院里,整个人就充满了干劲儿。
这可是她孝敬恩师的一份大礼!
听到她声音变哑,顾非寒眉头皱了皱,悻悻地摸了摸鼻子。
绝对不会承认是他昨晚惹的祸,一定是今天白天她没好好休息,用嗓过度!
晚饭,顾某人狂给苏小漓往嘴里炫当归乌鸡汤和红烧大猪蹄子。
苏小漓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苏小漓冲完澡,窝回了床上。
顾非寒收拾完餐桌,递过来一颗川贝枇杷含片,“把这个含住,听你嗓子哑的。”
苏小漓懒洋洋地“嗯”了一声,乖乖张开嘴让他把含片放到嘴里,只是上下眼皮压根没张开,快要黏到一块儿去了。
好困,想睡死过去。
顾非寒钻进被窝,熟练地将一条胳膊钻过她脖子底下,双臂一展,将她扣进了自己怀里,在她身后死死黏住。
“媳妇儿,别睡,跟你商量个事儿。”
“明天再说行吗?”苏小漓在他怀里调整成一个舒服的睡姿,哼唧了一嗓子,略显随意敷衍。
“我们出去旅行吧,这次就咱俩。”顾非寒拱了拱她,自顾自地讲起自己的规划。
前几次旅行都带着儿子和詹姆斯,这次他想和小漓单独出去。
顾非寒神神道道地认定,在国内两个人心里都存着工作上的好多事儿……太费心思。
而小宁就是在C国种上的,根据这个逻辑……
如果把苏小漓带到外地,最好是国外,两人心无旁骛,一定能种出一颗完美的小苗苗。
这回种上,一定一辈子养在自己身边。
气死陆斯年那个狗东西。
苏小漓半睁开眼,斜过脑袋看到男人一脸倔强,她的眼神有些微妙地嫌弃。(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