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走来,可谓跋山涉水,九死一生。

    一百亲卫,如今只剩下不到六十。

    本身可敦城就地处偏僻,加上马扩不敢从金国走,而是从西夏绕道,最终硬生生穿过八百里瀚海。

    当初金国兴兵十万,都在这片茫茫沙漠中迷失方向,最终狼狈撤回。

    马扩到底是个人才,凭借出色的口才和人格魅力,成功招募到了几名当地的向导,否则他们根本无法穿过茫茫沙漠。

    戈壁滩上,风沙渐渐平息了,整片天地恢复明清。

    马扩撤下蒙住口鼻的纱巾,大口大口呼吸着冷冽的空气。

    也不知走了多久,马扩抬头看了眼太阳,停下脚步,下令道:“时辰不早了,准备扎营罢。”

    话音刚落,却见一旁的向导叽哩呱啦说了一连串话。

    玄甲军的将士听不懂,但马扩却可以,只见他满脸惊喜的叽哩呱啦。

    向导忙不迭的点点头,并摆出一副信誓旦旦的表情。

    闻言,马扩面露欣喜,用汉话高声喊道:“加把劲,前方约莫五里有一条河!”

    听到前方有河,所有人的眼中都迸发出光彩。

    河流,自古是孕育生命之地。

    有河大概率有人居住,尤其是在这干燥荒芜的沙漠戈壁之中。

    在向导的带领下,一行人牵着骆驼马匹,迈着艰难的步伐前行。

    一直走到日头西斜,稀疏的灌木渐渐变得浓郁。

    所有人精神一震,加快脚步。

    哒哒哒!

    忽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马扩顿住脚步,循声看去,只见远处一队骑兵正狂奔而来。

    玄甲军将士神色一变,纷纷抽出腰间钢刀,打算结成战阵。

    马扩仔细打量片刻,却摆摆手道:“收起兵刃。”

    闻言,将士们略微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将钢刀入鞘。

    这一路走来,马扩的表现让他们敬佩,好几次果断的决策,救了他们一命,所以对他心生信任。

    马扩可不是文人,而是武举出身。

    要知道,能得到大多数金国贵族的喜爱,怎会没有两把刷子。

    当初第一次出使金国时,完颜阿骨打见他身形消瘦,文文弱弱,便邀请他打猎,本意是想看他出丑,探一探宋人的底。

    结果马扩根本不怵,凭着一手精妙的箭术,征服了一众女真贵族。

    加上性格机敏练达,玲珑剔透,能说会道,很快便赢得了女真贵族的尊重。

    老实说,马扩第一次出使金国非常成功,不但促成了海上之盟,还给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让完颜阿骨打等贵族,对赵宋心生敬意,以为宋人都是如马扩这般,能文能武。

    结果他娘的两次北伐,丑态尽出,被金人看穿了虚实。

    但凡争点气,凭着马扩留下的印象,金人决计不敢南下。

    这也是韩桢器重马扩的原因,一名优秀的外交官,作用不下于千军万马。

    哒哒哒~

    骑兵越来越近,这些骑兵并非军队,而是草原上的牧民。

    不过纵是牧民,也各个彪悍,背弓挎刀。

    骑兵渐渐放缓马速,距离商队二十余步时停下,为首的骑兵约莫二十余岁,打量了一圈商队,用契丹语问道:“你等是甚么人?”

    契丹与蒙古语本就是一系,加上治理草原百余年,契丹语已经成了上京道这片草原上的官话。

    马扩一张口,就是流利的契丹语:“我们是汉地来的商人。”

    “商人?”

    听到是商队,骑兵眼中的警惕消散了许多。

    牧民不劫商队,这是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

    哪怕是穷凶极恶的强盗,也不会对商人下手,而是规规矩矩的以物易物。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杀了商队,就没有商人再敢来了。

    没了茶叶、食盐、丝绸、铁锅等物品,牧民的日子会非常难过。

    “对。”

    马扩点点头,掀开骆驼背上盖着的毯子,露出竹筐中各色商品。

    看着满目琳琅的商品,牧民们纷纷露出笑容,为首的骑兵笑吟吟的邀请道:“远道而来的商客,我们的家就在前方,对待商客,就像亲人一样。”

    “荣幸至极。”

    马扩微微一笑,从竹筐中翻出一瓶烧刀白,递过去道:“这是我们汉地的酒,喝了酒,咱们就是朋友了!”

    接过酒,那首领也不疑有他,拍开酒封,仰头就灌下一大口。

    烧刀白是蒸馏的烈酒,辛辣无比,顺着喉咙滑入胃中,只觉整个胸膛都着火了。

    草原上也有酒,但马奶发酵的酒,最高也就三五度,连果酒和黄酒都比不上。

    首领哪喝过这般烈的酒,整个张脸憋的通红,许久之后才吐出一口浊气,大笑道:“痛快,好酒!”

    说着,他将酒递给身旁的牧民。

    一罐酒,二十多人一人一口,转眼间就喝光了。

    那首领豪爽道:“你的礼物我很喜欢,今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很快,商队再次启程,跟随牧民们朝着前方走去。

    牧民的部落据此不远,临河而建。

    一路走来,马扩凭借着出色的人格魅力和口才,已经彻底和对方混熟了,并且从对方口中套出了信息。

    对方名叫莫日根,此地乃是达旦(鞑靼)阻卜的统辖范围之内,部族人口在三百余上下。

    莫日根的父亲,是这個部族的首领。

    此时不在部落中,前阵子前往可敦城,参加辽王的宴会去了。

    事实上,耶律大石在西逃途中就已经自立为王。

    “商队来啦!”

    莫日根吼了一嗓子。

    一瞬间,整个部族沸腾了起来。

    草原上几乎没有娱乐活动,而商队极有可能是牧民们一整年,甚至几年中,唯一接触的外界人。

    每一次商队到来,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狂欢日。

    尽管辽国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可敦城、防州等城镇,可牧民并非定居,而是逐水草而居。

    况且此地太过偏远,商业凋零,所谓的城镇,也不过是有城墙,有房屋的部落罢了。

    莫日根盛情款待了马扩。

    草原人豪爽,马扩也是来者不拒,引得满堂喝彩。

    酒过三巡,马扩问道:“莫日根,此地距离可敦城几何?”

    莫日根这会儿已经醉了,大着舌头说道:“骑马三日可达。”

    马扩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番,骑马需三日,也就是五百里上下。

    因为草原广阔无垠,且无甚障碍,也不需绕路,日行一百余里极为轻松。

    莫日根揽住他的肩膀,说道:“听闻辽王正在大力发展贸易,你若去了,辽王定会很开心,已经好几年没有汉地的商队前来了。”

    闻言,马扩心中暗暗点头。

    这耶律大石倒是有雄主气象,短短一年时间,便将草原诸部收复,并团结在一起,大力发展商业,慢慢积蓄力量。

    马扩附和道:“金人挡在北方,我们过不来,只能从西夏绕路,穿过茫茫沙漠,九死一生才抵达这里。”

    说起金人,莫日根醉醺醺的脸上浮现一抹杀意,怒喝道:“该死的金人,迟早要杀光他们!”

    “杀光金人!”

    帐中其余牧民纷纷举起酒,高声大吼。

    他们恨极了金人,本来辽国治下,日子很好过,通过往来商队能轻松置换到生活物资。

    结果金人起兵后,草原上的商道就断了。

    虽然上京道与西夏接壤,可中间隔着八百里瀚海,几乎是九死一生的路途,没有商人愿意这么干。

    见状,马扩心头一喜,草原民心如此,看来此番的差事应当能成。

    帐篷外,牧民们拿着积攒已久的羊皮牛角牛皮等物资,前来兑换心仪的商品。

    最受欢迎的商品,就那几种,针线、茶叶、铁锅以及食盐。

    酒和丝绸布帛牧民当然喜欢,可没几个人换的起。

    一名牧民一面叽哩呱啦的说着,一面将一名少女推进吕承的怀中。

    少女入怀,一股羊膻味顿时扑鼻而来。

    吕承不知所措的看着自家都头,苦着脸道:“张都头,这……这是甚么意思?”

    “好似是想把女儿嫁给你。”

    张都头懂个屁的契丹语,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见两人没动静,那牧民又叽哩呱啦说了一通,接着直接从地上拎起一罐酒,扬长而去。

    吕承赶忙叫道:“哎,你还没给钱呢。”

    对方却不理他,迅速消失在黑暗中。

    就在这时,替他们带路的向导露出几颗大黄牙,操着一口生硬的汉话说道:“女娃,酒,朋友。”

    向导一通连说带比划,吕承与张都头终于明白了。

    方才那厮是用女儿的一夜换酒了。

    不过在草原上,这不叫换,朋友之间,你送我酒,我把你女儿送你睡,很正常。

    这是族群生存演化的结果,看似很混乱,实则是为了确保族群基因的多样性,否则一个族群封闭太久,几代之后就都全是近亲了。

    低头看了眼少女,年龄不大,也就十五六的模样,两侧脸颊有一抹高原红,算不得漂亮,但也不丑,身材凹凸有致。

    一双腿因长期骑马放牧,结实有力。

    此刻伏在吕承怀中,少女并不怕,反而瞪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各色商品。

    吕承问道:“张都头,眼下该怎么办?”

    “甚么怎么办?”

    张都头撇了撇嘴,哼哼道:“便宜伱小子了,不过方才那罐酒,等回去后,得从你俸禄里扣!”

    吕承期期艾艾的说道:“这……不太好罢。”

    话音刚落,就连一名士兵凑上前:“老吕你要不干让给俺,酒钱俺出!”

    自打从京师出发,已经小半年了,实在憋得慌。

    “滚犊子!”

    吕承顿时急了,也顾不得矫情,一脚将对方踹走。

    随后,他一把将少女抗在肩头,快步朝着远处一个草垛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