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怪少年,少年对女子并没有邪念,他只是感到好奇。
少年并非没见过女人,鬼市兰桂坊的姐儿都很喜欢他,只要少年一到鬼市,总会受到她们热情的招呼。
少年知道姐儿所从事的行当,这种行当似乎自古就有,而且还将一直存在下去。
少年并不因此鄙视姐儿,因为她们是为生存所迫,而身体则是她们唯一拥有的本钱。
三十年大旱,最苦的是黎民百姓,死于饥饿、死于疾病、死于尸魃或兽魃之口、死于同类相残……该死的都死得七七八八了,能活到现在的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
没有人可以责怪谁为了生存出卖任何东西,只要这个东西是自己的,或是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是少年确实从没如此接近过一个如此年轻的、没有一点风尘气息的女子。
良家女子当然没有死绝,但她们从不抛头露面,谁都知道,一个女子单独出来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女子身上的味道对尸魃、兽魃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虽然没有血腥味那么刺激,但很容易招来祸端,没人愿意惹火烧身。
因此在早年的逃荒时,除非是自己的至亲,几乎没人愿意携带女人,哪怕是至亲,有时遇上尸魃或兽魃,为了自保,也不得不让她们自生自灭。
而女子的大量死亡,直接导致生育下降,这也是人丁锐减的一大原因。
但是此刻的少年,却不得不和一个女子距离如此之近。
少年本可以丢下她的,至少可以离她远一点,在她安置下来后,寻找另一户安全的人家过夜。
但是,少年却不能丢下她,因为少年从不喜欢欠别人的,也不喜欢别人欠自己的。
大户人家都有女眷的闺阁,一般为两层小楼,少年将女子带到一座闺阁,上了二层,也不管厚厚的积尘,随意找地坐下,离她远远的,心里对她刚才的那一钳还耿耿于怀。
闺阁里空荡荡的,除了无法搬运的大件家私,但凡有点价值的,都被历来的拾荒人一扫而空。
女子也没理少年,靠在硕果仅存的闺床上歇息,她略微饱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显然经过一番逃命,消耗了不少体力。
两人像刺猬似地保持着距离,都没有解下面巾,“生人勿近”是灾世中人性的最真实写照。
身处灾荒之世,你不知道一个偶然遇上的生人,会对你做出什么事,即便做出了什么事,也无人能管,现在唯一可以约束人性的,大概就是骨子里的善或恶。
人心善恶,一念之间。
少年拿起挂在腰间的水囊,这是他全身下上除了短刀外仅余的值钱之物了,喝了一小口,润润喉咙,又瞅了一眼女子的褡裢,再次心痛不已。
女子警惕地回视一眼,想了一想,便取下褡裢,从前兜掏出一只野兔的尸体,是个幼兔,一条绳扣还系在它的脖子上,轻轻上前,放在了两人中间的位置,示意他收下。
刚由暴富被打回原形的少年眼睛一亮,这只幼兔若是拿到鬼市上售卖,怎么也值五个铜板,能对付三五天的吃喝,女子大概以此表达招惹尸魃的歉意和他不离不弃的谢意。
少年理所当然地笑纳了,心里平衡了不少,对女子的好感度也提升了。
他将幼兔的尸体拿在手中,又仔细端详了一下,再使劲嗅一嗅,确认它完好无损。
猎户打猎,都备有处理猎物伤口的药物,鬼市的药铺有卖,可以确保血腥味不会散发,避免引来尸魃或兽魃。
少年了解过猎户的行当,所以断定是女子受了伤,因为那种兽用的药物不能用在人身上,用在人身上的止血祛味药物也有,但是非常昂贵,买得起的人压根不会当猎户或拾荒人。
“放心,没有伤口,我打猎一直用的是下扣或套索。”女子在对面扑哧笑了一声,银铃似的,非常悦耳,而且她笑起来的时候,双眼像一弯细月一样,虽然脸被面巾遮住了大半,还是楚楚动人。
“对了,你哪里受伤了,要不要再包扎一下?”十六岁的少年看着这个年龄相仿的女子越来越顺眼,友好地问她。
少年虽然已闻不到女子身上的血腥味,但若是伤口裂开,还是难逃对鲜血极其敏感的尸魃或兽魃之鼻。
“关你什么事?一边凉快去!”女子的语气忽然一冷,有些生气的样子,原本看着少年的眼神跳到一边,又好像有点羞涩。
少年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一时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里开罪了她,没趣地看看窗外,天差不多全黑了。
远处隐隐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听起来特别糁人,少年的身子不由一抖。
“怕什么?胆小鬼,那是野狼,不会进入人住过的地方。”对面的女子哂笑道,猎户自然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其中的好手甚至拥有猎杀猛兽的能力。
我胆小吗?我好笑吗?少年有点生气了,可事实上他确实有点胆小,所谓艺高人胆大,他是艺低人胆小。
女子不再说话,也拿起腰间的水囊,把面巾掀起一点,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喝了一口水,又摸出一块发黄的玉米窝窝头,就着水吃起来,并没有分给少年的意思。
毕竟,她已经给了他一只幼兔,抵得上七八个窝窝头了。
少年咽了一下口水,掩饰地站起来,借着微弱的天光,检查了一下四周的门窗,确保关紧了,万一有兽魃趁夜摸来,也能起到预警作用。
他又将一些年久失修的窗棂归整了一下,尽可能地挡风。
久旱之后的天气变得很不正常,虽是盛夏,白天很热,夜晚却急剧降温,有点类似传说中的西北边陲,不过至少有个好处,那些来不及拿到鬼市售卖的猎物,可以不经处理地过夜而不会变坏。
少年转到闺床的背后摸摸索索,女子的声音一下警觉起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喂,你干嘛?”
我干嘛?难道想吃了你吗?少年有些好笑,这家大户下午被他彻底搜刮过,所以记忆犹新,找了两床拾荒人懒得拿的被子,转过来,扔给她一床。
女子不动声色地收起匕首,抬头看了少年一眼,语气一柔:“谢谢。”
少年没吱声,此时气温开始下降,他裹着一床被子缩在了墙角,被子里有股霉味,但很保暖,一天下来的疲乏从骨骼筋肉间散发出来,溢满整个身体,他恹恹欲睡。
其实他可以直接席地而卧,身下是木地板,保暖又舒适。
但少年习惯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夜时,从不敢让自己睡得太舒服,以免丧失警惕,只有回到自己在鬼市的小窝时,才敢塌塌实实地睡一觉。
女子在对面的闺床上翻来覆去,一副睡不着的样子,忽然坐了起来,看着少年,有些难以启齿地说:“喂……陪我去一下茅坑好吗?”
少年正在半睡半醒之间,实在懒得动,就说:“去啥茅坑,楼下又没人,自己下去解决好了。”
“喂!你是不是汉子啊?”女子有点恼羞成怒了,声音一下子尖细起来。
“嘘,声音小点,别一惊一乍的!要是招来兽魃……”少年吓得睡意全消,哧溜一下爬起来,正想埋怨几句,却见女子明亮的眼睛里似乎蓄满了泪水,又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了,赶紧遂了她的心意,“好好,我带你去。”
少年并非没见过女人,鬼市兰桂坊的姐儿都很喜欢他,只要少年一到鬼市,总会受到她们热情的招呼。
少年知道姐儿所从事的行当,这种行当似乎自古就有,而且还将一直存在下去。
少年并不因此鄙视姐儿,因为她们是为生存所迫,而身体则是她们唯一拥有的本钱。
三十年大旱,最苦的是黎民百姓,死于饥饿、死于疾病、死于尸魃或兽魃之口、死于同类相残……该死的都死得七七八八了,能活到现在的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
没有人可以责怪谁为了生存出卖任何东西,只要这个东西是自己的,或是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是少年确实从没如此接近过一个如此年轻的、没有一点风尘气息的女子。
良家女子当然没有死绝,但她们从不抛头露面,谁都知道,一个女子单独出来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女子身上的味道对尸魃、兽魃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虽然没有血腥味那么刺激,但很容易招来祸端,没人愿意惹火烧身。
因此在早年的逃荒时,除非是自己的至亲,几乎没人愿意携带女人,哪怕是至亲,有时遇上尸魃或兽魃,为了自保,也不得不让她们自生自灭。
而女子的大量死亡,直接导致生育下降,这也是人丁锐减的一大原因。
但是此刻的少年,却不得不和一个女子距离如此之近。
少年本可以丢下她的,至少可以离她远一点,在她安置下来后,寻找另一户安全的人家过夜。
但是,少年却不能丢下她,因为少年从不喜欢欠别人的,也不喜欢别人欠自己的。
大户人家都有女眷的闺阁,一般为两层小楼,少年将女子带到一座闺阁,上了二层,也不管厚厚的积尘,随意找地坐下,离她远远的,心里对她刚才的那一钳还耿耿于怀。
闺阁里空荡荡的,除了无法搬运的大件家私,但凡有点价值的,都被历来的拾荒人一扫而空。
女子也没理少年,靠在硕果仅存的闺床上歇息,她略微饱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显然经过一番逃命,消耗了不少体力。
两人像刺猬似地保持着距离,都没有解下面巾,“生人勿近”是灾世中人性的最真实写照。
身处灾荒之世,你不知道一个偶然遇上的生人,会对你做出什么事,即便做出了什么事,也无人能管,现在唯一可以约束人性的,大概就是骨子里的善或恶。
人心善恶,一念之间。
少年拿起挂在腰间的水囊,这是他全身下上除了短刀外仅余的值钱之物了,喝了一小口,润润喉咙,又瞅了一眼女子的褡裢,再次心痛不已。
女子警惕地回视一眼,想了一想,便取下褡裢,从前兜掏出一只野兔的尸体,是个幼兔,一条绳扣还系在它的脖子上,轻轻上前,放在了两人中间的位置,示意他收下。
刚由暴富被打回原形的少年眼睛一亮,这只幼兔若是拿到鬼市上售卖,怎么也值五个铜板,能对付三五天的吃喝,女子大概以此表达招惹尸魃的歉意和他不离不弃的谢意。
少年理所当然地笑纳了,心里平衡了不少,对女子的好感度也提升了。
他将幼兔的尸体拿在手中,又仔细端详了一下,再使劲嗅一嗅,确认它完好无损。
猎户打猎,都备有处理猎物伤口的药物,鬼市的药铺有卖,可以确保血腥味不会散发,避免引来尸魃或兽魃。
少年了解过猎户的行当,所以断定是女子受了伤,因为那种兽用的药物不能用在人身上,用在人身上的止血祛味药物也有,但是非常昂贵,买得起的人压根不会当猎户或拾荒人。
“放心,没有伤口,我打猎一直用的是下扣或套索。”女子在对面扑哧笑了一声,银铃似的,非常悦耳,而且她笑起来的时候,双眼像一弯细月一样,虽然脸被面巾遮住了大半,还是楚楚动人。
“对了,你哪里受伤了,要不要再包扎一下?”十六岁的少年看着这个年龄相仿的女子越来越顺眼,友好地问她。
少年虽然已闻不到女子身上的血腥味,但若是伤口裂开,还是难逃对鲜血极其敏感的尸魃或兽魃之鼻。
“关你什么事?一边凉快去!”女子的语气忽然一冷,有些生气的样子,原本看着少年的眼神跳到一边,又好像有点羞涩。
少年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一时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里开罪了她,没趣地看看窗外,天差不多全黑了。
远处隐隐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听起来特别糁人,少年的身子不由一抖。
“怕什么?胆小鬼,那是野狼,不会进入人住过的地方。”对面的女子哂笑道,猎户自然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其中的好手甚至拥有猎杀猛兽的能力。
我胆小吗?我好笑吗?少年有点生气了,可事实上他确实有点胆小,所谓艺高人胆大,他是艺低人胆小。
女子不再说话,也拿起腰间的水囊,把面巾掀起一点,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喝了一口水,又摸出一块发黄的玉米窝窝头,就着水吃起来,并没有分给少年的意思。
毕竟,她已经给了他一只幼兔,抵得上七八个窝窝头了。
少年咽了一下口水,掩饰地站起来,借着微弱的天光,检查了一下四周的门窗,确保关紧了,万一有兽魃趁夜摸来,也能起到预警作用。
他又将一些年久失修的窗棂归整了一下,尽可能地挡风。
久旱之后的天气变得很不正常,虽是盛夏,白天很热,夜晚却急剧降温,有点类似传说中的西北边陲,不过至少有个好处,那些来不及拿到鬼市售卖的猎物,可以不经处理地过夜而不会变坏。
少年转到闺床的背后摸摸索索,女子的声音一下警觉起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喂,你干嘛?”
我干嘛?难道想吃了你吗?少年有些好笑,这家大户下午被他彻底搜刮过,所以记忆犹新,找了两床拾荒人懒得拿的被子,转过来,扔给她一床。
女子不动声色地收起匕首,抬头看了少年一眼,语气一柔:“谢谢。”
少年没吱声,此时气温开始下降,他裹着一床被子缩在了墙角,被子里有股霉味,但很保暖,一天下来的疲乏从骨骼筋肉间散发出来,溢满整个身体,他恹恹欲睡。
其实他可以直接席地而卧,身下是木地板,保暖又舒适。
但少年习惯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夜时,从不敢让自己睡得太舒服,以免丧失警惕,只有回到自己在鬼市的小窝时,才敢塌塌实实地睡一觉。
女子在对面的闺床上翻来覆去,一副睡不着的样子,忽然坐了起来,看着少年,有些难以启齿地说:“喂……陪我去一下茅坑好吗?”
少年正在半睡半醒之间,实在懒得动,就说:“去啥茅坑,楼下又没人,自己下去解决好了。”
“喂!你是不是汉子啊?”女子有点恼羞成怒了,声音一下子尖细起来。
“嘘,声音小点,别一惊一乍的!要是招来兽魃……”少年吓得睡意全消,哧溜一下爬起来,正想埋怨几句,却见女子明亮的眼睛里似乎蓄满了泪水,又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了,赶紧遂了她的心意,“好好,我带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