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的城市还是很美丽的,一座座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反射着通红的太阳,偶尔还能欣赏到两栋大楼间隙投射的一束阳光,加之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干净整洁的道路和行驶在上面的汽车。

    好一幅城市夕阳图。

    但大都市南郊的这幅图却不完美,有着一处瑕疵:一栋破旧的房屋和不过三十平方米的小院子!

    四周都是巍峨屹立的高楼大厦,进出的都是衣着光鲜亮丽的都市男女,谈的是风花雪月、做的是动辄上亿的生意,旁边的宽敞公路上行驶的是大大小小的汽车。

    而这栋房子,样式落后不说,还因年久未翻修显得很是破旧,搭配的应该是野外古村风格,而不是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大都市,还被高楼大厦包围着,看着就好像穿着拖鞋、拿着筷子往嘴里塞整块牛排,亦或者用刀叉番茄酱吃热干面。

    画风可太不搭了。

    而这种画风有个专属名词:钉子户!

    千叶诚并没有着急进屋,而是在四周走访询问,邻居们对屋主印象都很差,评价都是固执的老太婆。

    据说,过去为了拆掉这栋房子,开发商可以说想尽了办法,提供了十多种方案,供那个老婆婆挑选,可她看都不看,直接拒绝所:“我是不会搬走的。”

    一开始,大家以为她是想坐地起价,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老邻居们陆续搬走,老屋子开始拆除,废墟堆开进了工程机械平整地面、挖掘地基、兴建大楼.直至高楼大厦全都建成、售出。

    那位老婆婆依旧住在她的老房子里,从未找过谁说她想通了要卖房子什么的,人们这才明白,她并非坐地起价,而是真的不想搬,于是之前的‘贪婪’标签被摘除,取而代之的是‘傻’。

    没人知道她守着那栋老房子干嘛,独自一人住在老房子里,哪天挂了都没人知道,啥事都要自己干,把这房子换成一大笔钱住进干净明亮还有人照顾的养老院不好吗?

    无人能理解,更没人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因为老邻居都搬走了七七八八,在这附近居住的寥寥无几,而新来的邻居,大都是年轻人,仅仅是工作就已经耗尽了他们的心神,对门是谁都可能不知道,更加没兴趣去了解这栋老房子的情况了。

    而附近的便利店主在千叶诚购买了一大包的东西后,才说起了那个老婆婆的情况,道:“那个老婆婆以前都是沉默寡言的,但最近来买东西脸上都有笑容,而且买的东西量也比以前多了很多。

    我想是老家的亲戚来了吧,孤零零的一个人也挺可怜的,所以大家对她的顽固,一般都不怎么计较”

    便利店主絮絮叨叨的说着老婆婆的‘不好’,不会电子支付,经常忘记称重就拿到收银台结账,还要付钱都是用包裹在手绢里的纸币,找完钱都反复的数几遍.她一个人花费的时间,能让好几个人结完账。

    走访调查了一圈,千叶诚对那个老婆婆大概有所了解了,从购买的食材翻倍来看,应该已经收留了红色的斯坦德尔星人雷德尔,所以可以直接过去了。

    千叶诚拎着从便利店买的食物到了那栋和大都市格格不入的破旧房屋前,上下左右看了一圈,没找到电子门铃,只能用手敲了敲看着就很有年头的木门。

    敲了两声,隔着低矮的木板钉成的院墙,看到屋门被打开来,一个脸上带着笑容的老婆婆背部佝偻、步伐蹒跚的走出来,边走边用轻微的声音说道:“来了,来了!”

    ‘咯吱!'

    木门从里面打开来,老婆婆看到千叶诚愣了下,疑惑的问道:“你是.”

    “婆婆你好,我是社区的志愿者,来看望您的。”千叶诚提起拎在手中的一大袋水果、时蔬,让老婆婆看到。

    “哦,请进吧!”老婆婆也不知道明没明白,反正是把千叶诚进来了,走向屋子的时候,还带着歉意说道:“只有我这个老太婆居住,老眼昏花的,也没什么精力打扫,所以屋子里面比较乱。”

    “没关系的,婆婆,我就是来帮您的。”

    “不用,不用,我不需要帮助,陪我聊聊天就好,好久没有人来了。”老婆婆说着拉开屋门,千叶诚扫了眼屋内,干净整洁,连榻榻米都被擦得一尘不染,和杂乱根本不沾边。

    老婆婆走进里面的房间,颤颤巍巍的拿着一罐茶走出来,坐在榻榻米上的千叶诚赶忙起身,帮着老婆婆沏茶,道:“谢谢你,婆婆!”

    “该说谢谢的是我才对,你们那个什么,哦,志愿者,教会了我这些电器该怎么用.”老婆婆絮絮叨叨说着,偶尔来的人告诉她用什么电器,能让她的生活变得更好,听着就感觉像是推销员。

    千叶诚捧着茶杯,环视着这间不过十多平方米的狭小房间,一切的摆设都很破旧,房间里还有个炉子,上面放着个水壶,也应该是老婆婆做饭和吃饭的地方。

    屋子里唯一的电器就是电灯泡,其他诸如电脑、智能扫地机器人之类的现代化产品都不见踪影,身处其中,感觉好像是在上世纪,而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初期,一道薄薄的木门,好似相隔几十年。

    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常,显然雷德尔并不在此,千叶诚也准备告辞了,刚起身就看到供奉在桌子一角的一张照片,旁边还有两根白烛静静燃烧着,这是已经快被现代人所遗忘的祭奠方式了吧。

    老婆婆注意到千叶诚的视线,脸上的笑容少了很多,道:“这是我老头子,已经去世看我这记性,都忘记多长时间了,老了,老了,记性也不好了。”

    好吧,老婆婆不说,千叶诚还以为是她儿子呢。

    实在是照片上的人太年轻了,一头黑发、面容俊俏,看着估计也就四五十岁,而老婆婆的年纪差不多七十岁了。

    一张照片,无声的诉说着时光飞逝,转眼已是暮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