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瓶蜂蜜卖出去后,第二瓶很快也卖出去了。

    县城就是县城,有钱人多!

    今天高明程的生意做的很顺利,七瓶蜂蜜,不过半个小时,就全部都卖出去了。

    捏着手里的钱,高明程心情极好,他拎着空篮子,准备走了。

    只是在转身时,眼角余光看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

    那人穿着衬衫和喇叭裤,看上去很潮流的样子,只是眼神不正,有些流里流气。

    只一眼,高明程就看出这人是混混了。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少和这种人打交道——准确的说,是打架!

    高明程收回目光,装作并没有发现的样子,拎着篮子出了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的周边,有一些巷子,有些巷子较为清净无人,高明程步伐轻快的朝着一处无人的巷子走去。

    他这人做事干脆利落,不喜欢被人盯着,能解决的事情,还是要尽快解决掉才比较好!

    随着他走进巷子里,很快,就有一伙人也尾随了过来。

    这伙人都是年轻人,其中就有之前一直盯着高明程的那个穿喇叭裤的青年。

    一分钟后。

    拳头砸肉的声音,伴随着求饶声在巷子里响起。

    最后,是肉体倒在地上发出的闷响。

    又一分钟后,高明程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他步伐轻快,神情轻松,好似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看似没有什么变化,但其实还是有的,他裤兜里的钱变多了!

    他带来的蜂蜜,大概一共十一斤多点,都卖掉后,一共得了七十多块钱,加上之前卖的那些东西,他一共有一百出头的钱,这钱他都带在身上,就是想趁机从县城里买点需要的东西。

    许是他卖蜂蜜时,被这伙混混给盯上了,想趁他不备,抢走他的钱。

    这种事情,其实没少发生。

    这会儿还有一种不太好的风气,有些街溜子经常买东西不给钱,你问他要钱,他不但不给,还要凶你,七八個年轻的街溜子往你面前一站,那气势就挺骇人的。

    除了像高明程这种擅长打架又不怕事的,很多淳朴本分的村民在卖东西时,都会认了这个亏,不敢再要钱了。

    “艹!这些混蛋,竟然比我有钱!”高明程看着手里的三百多块钱,心里有些不爽,当然了,现在这些钱是他的了!

    反正这钱来路不正,这些人又有坏心思,抢走他们的钱,只是给他们一点教训而已,反正高明程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这钱来的太容易了,高明程都有些想再尝试一番钓鱼执法了,当然了,这只是想想而已,今天他还有正事要做。

    得了钱后,高明程先是寻了一处早餐摊吃饭。

    一大早起来忙活,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的呢,他先要了一大碗的米粉,他们这儿的米粉还是挺出名的,吃完了米粉,还是没太饱,于是又要了一大碗的水饺。

    水饺是猪肉韭菜馅的,吃起来有股特别的香味。

    除了水饺,他又要了两个肉包子,这饭量,倒是让周围的食客纷纷侧目,至于早餐摊的老板,那自然是笑眯眯的。

    客人吃的越多,他生意就越好!

    吃饱喝足后,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去警察局,而是左右张望了下,去了一个剃头的摊子。

    “师傅,剃头!”

    “好咧,你坐在这。”剃头的师傅是个老者,脸上带笑,褶子挺多的。

    他指引着高明程坐下,又问他要剃什么发型。

    这会儿发型的选择也少,高明程直接让剃个平头。

    都说平头考验颜值,但高明程剃发后,依旧有种硬朗的帅气,以他的五官和身材,若是留后世小鲜肉的发型,反而处处不和谐,略显油腻。

    就这平头,才清爽大气。

    他生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有一米八二,体格健壮,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算的上是个大帅哥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高明程露出满意的笑容。

    剃发后,果然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紧接着,他又去商场买了一块庐山牌的手表,花了六十块。

    由于地域的缘故,他们这儿的人流行戴庐山牌的手表,年轻人结婚,置办结婚用品时,大多是买庐山牌的手表和长征牌的自行车。

    自行车要一百六十七块钱,搁在以前,高明程买不起,但现在却买得起了,只是他在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不买。

    自行车的速度,能有他跑的快?

    再说了,这才几天,他就带一个自行车回去,是不怕他爸妈惦记吗?

    他住在家里时,有给家里做事的,但是他妈说他住家里,吃家里,做事是应当的,所以他裤兜里经常没有一毛钱。

    这才离开家没几天呢,就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这也太打眼!

    自行车虽然不能买,但是一些生活用品还是要买的。

    他在商场转悠了下,买了一块白色的碎花布,一大块绿色的布,还有一大块白纱布。

    除了布匹,高明程又买了一些别的小玩意,零零碎碎加起来,把竹篮塞的满满当当的。

    走出商场时,一抹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体镀了一层光韵,高明程心情极好的抬起手腕,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手表。

    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也才八点四十,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经上班了。

    于是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抬脚朝着公安局走去。

    大约五分钟后,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了。

    这会儿公安局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挂上特有的牌子后,整个建筑就多了一份肃杀的味道了。

    他在这抬头打量,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

    “就是他!他打了我,还抢了我的钱!”

    高明程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循声望去,恰好看到那个喇叭裤青年,此时的他已经没有那股子流里流气的气质了,因为鼻青脸肿外加一条腿微微跛着的他,看上去着实可怜。

    在喇叭裤青年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人,看着两人的站姿和神态,应该是相熟,甚至是有一定关系的。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会这么巧,不过,不管那喇叭裤青年有什么关系,他打了就是打了。

    如果不服,他可以天天找机会打喇叭裤青年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