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的水洗去一身的尘土,整个人就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洗澡时,高明程还碰见他的两个弟弟。
高明万和高明里也在水库里洗澡,兄弟几个见面,到也表面热情,并且高明万告诉高明程一個消息。
“爸妈说明天的日子就很好,让大哥大嫂明天搬到新家那里去,并且中午饭就在新家那里吃,算是开伙。”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给大哥搬东西,二哥,你到时也来帮忙啊!”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这是应该做的事情。
他心底虽然对兄弟们没有那么的亲近了,但血缘羁绊是斩不断的,再说了,也没必要闹的难看,惹人看笑话。
兄弟和睦,他人才不敢欺。
说完了这件事,又说了几句闲话,大家就差不多要上岸回家了。
等上岸后,高明程才发现三弟和四弟他们趁着洗澡时,在水库里摸了一些鱼,但并不多,只有五六条,并且个头不大,最大的一条才小孩巴掌大。
看到这些鱼,高明程又想起自己也教了高明万他们套兔子,于是问起这件事。
高明万先是一笑,说道:“套到过一只兔子,兔子肉还挺好吃的!不过也就只套到过那一回,后面就不行了。”
高明程哦了声,也没有继续说话,不过明天新房子开伙,他也不好空着手上门,于是决定早上去山里练拳时,顺手打点野味带过去。
和两个弟弟挥手道别后,高壮问他:“明程哥,明天要我去帮忙吗?”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明天我爸他们都休息,我家人手多,用不着你帮忙。反正总共也没有多少东西。”
他大哥大嫂搬家,也就三样东西需要帮忙,一是睡觉的木床,二是衣柜,三是木箱。
至于别的,暂时是不用。
因为他大哥大嫂虽然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还是吃住在家里,即使后面搬出去住了,也是在家里吃。
还是等他结婚后,为了公平起见,大哥大嫂才分家自立,从此在自家吃饭,但孩子是归罗小华帮着带的。
“那好吧,明天奶奶要带着我去山里弄柴火,打算去后山弄点干枯的松针回来引火。”
两人一边说着话,回到了家中。
刚进院子,就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两人都忍不住深吸了几下。
“鸡炖好了,刚断了火,我给你们盛一碗凉着吧。”细奶奶笑着说道,转身进了厨房。
“肉真好吃,真是怎么吃都吃不够!”高壮幸福的叹息着,迫不及待的也进了厨房。
高明程倒是不急着吃,他从厨房提了两个水桶出来,然后快步走到公共的水井那儿,利索的打了两桶井水。
一只手提着一桶水,连扁担都用不着。
他走的飞快,并且学着电影《少林寺》中的动作,将手伸平的提着水桶,并且还要保证不露出一滴水来。
这个姿势提水,是真的很累!
一路回到细奶奶家,饶是高明程体力过人,在放下水桶时,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他将水桶里的水,倒进一口石缸中。
他们这儿会用石缸存水,说是水不会腐败,比用木桶存水要好很多。
“明程,快来吃!”细奶奶招呼着高明程,但自己却拿起一个铁皮水壶,开始打水放进小灶上烧水了。
一只野鸡并不大,炖熟后被分装了四碗,高明程问过才知道,细奶奶给许多美也预留了一碗,让高明程吃完后给送过去。
留给许多美的那一碗,是一个鸡腿和鸡翅,还有半碗鸡汤。
高明程的碗里也有一个鸡腿,还有几块好肉,至于高壮的碗里,那都是骨头多的部位,如脖子、鸡头、鸡脚等。
高明程再看细奶奶的碗里,就两块鸡胸肉和半碗鸡汤。
于是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细奶奶却把碗端到一边去,不肯要,说道:“我上了年纪了,牙口不好,肠胃也不消化,吃多了难受,你们年轻人多吃一些。”
高明程没办法,只好自己吃了。
细奶奶就是这种人,很为别人着想,也绝不愿意多占他人便宜。
他妈就不同了,他妈很喜欢占便宜,每次占到便宜了,就会沾沾自喜很久,并且会对他们夸耀自己的聪明和厉害。
吃过一碗鸡肉,饱腹的同时,幸福感也蹭蹭蹭的往上涨。
他端起一碗预留的鸡肉,前去投喂他的小媳妇了。
谁不喜欢投喂自己的媳妇呢!
翌日,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醒来了。
照例是进山打拳、打猎物,然后在七点左右就下了山,他拎着两只野兔,往自家走去。
他昨天就和细奶奶说了,今天他早饭、中饭,都在自家这边吃。
进门时,就看到家里人都已经在吃粥了,于是他叫了人后,把兔子往地上一扔,就进厨房去。
他从橱柜拿出一个碗来,走到大铁锅边上,低头一看,大铁锅里只剩下一点稀粥了。
他身体一僵,但很快就恢复正常。
对于他妈来说,这是基操,要淡定!
他把剩下的半碗稀粥吃了,问他爸什么时候动手搬家。
“我找人问了日子,说今天七点半搬家最好。你大哥大嫂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等下只管搬就是。”高远见说着,又对罗小华说道:“明程就吃了半碗稀粥,肯定饿着,你赶紧给他煮点面条来吃。”
罗小华不太乐意,瘪嘴说道:“伱没在那边吃就过来了?”
高明程心平气和的说道:“我一大早就进山套兔子了,刚刚才下山回来。”
罗小华想到高明程带过来的两只兔子,脸上的表情终于好看一些了,于是她开始给高明程煮面条,但一边煮一边还得抱怨高明程多事,让她累着了。
一碗清水面,什么都没放,连油都少。
高明程不喜欢吃清水面,他喜欢吃荷包蛋面,煎过的荷包蛋很香,和面条一起煮过后,又软软的,口感很好。
如果能够再加一点猪肉、青菜,那就更好吃了。
他低头吃着寡淡的清水面,味道很一般,但好在他妈小气,只煮了一小碗,所以忍一忍,也就吃下去了。
吃过面条后,时间就差不多七点半了。
高远见是有一块手表的,用了几年了,但因为用的仔细,所以还比较新,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说道:“到时间了,准备搬家吧!吉时搬家,以后红红火火。”
洗澡时,高明程还碰见他的两个弟弟。
高明万和高明里也在水库里洗澡,兄弟几个见面,到也表面热情,并且高明万告诉高明程一個消息。
“爸妈说明天的日子就很好,让大哥大嫂明天搬到新家那里去,并且中午饭就在新家那里吃,算是开伙。”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给大哥搬东西,二哥,你到时也来帮忙啊!”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这是应该做的事情。
他心底虽然对兄弟们没有那么的亲近了,但血缘羁绊是斩不断的,再说了,也没必要闹的难看,惹人看笑话。
兄弟和睦,他人才不敢欺。
说完了这件事,又说了几句闲话,大家就差不多要上岸回家了。
等上岸后,高明程才发现三弟和四弟他们趁着洗澡时,在水库里摸了一些鱼,但并不多,只有五六条,并且个头不大,最大的一条才小孩巴掌大。
看到这些鱼,高明程又想起自己也教了高明万他们套兔子,于是问起这件事。
高明万先是一笑,说道:“套到过一只兔子,兔子肉还挺好吃的!不过也就只套到过那一回,后面就不行了。”
高明程哦了声,也没有继续说话,不过明天新房子开伙,他也不好空着手上门,于是决定早上去山里练拳时,顺手打点野味带过去。
和两个弟弟挥手道别后,高壮问他:“明程哥,明天要我去帮忙吗?”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明天我爸他们都休息,我家人手多,用不着你帮忙。反正总共也没有多少东西。”
他大哥大嫂搬家,也就三样东西需要帮忙,一是睡觉的木床,二是衣柜,三是木箱。
至于别的,暂时是不用。
因为他大哥大嫂虽然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还是吃住在家里,即使后面搬出去住了,也是在家里吃。
还是等他结婚后,为了公平起见,大哥大嫂才分家自立,从此在自家吃饭,但孩子是归罗小华帮着带的。
“那好吧,明天奶奶要带着我去山里弄柴火,打算去后山弄点干枯的松针回来引火。”
两人一边说着话,回到了家中。
刚进院子,就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两人都忍不住深吸了几下。
“鸡炖好了,刚断了火,我给你们盛一碗凉着吧。”细奶奶笑着说道,转身进了厨房。
“肉真好吃,真是怎么吃都吃不够!”高壮幸福的叹息着,迫不及待的也进了厨房。
高明程倒是不急着吃,他从厨房提了两个水桶出来,然后快步走到公共的水井那儿,利索的打了两桶井水。
一只手提着一桶水,连扁担都用不着。
他走的飞快,并且学着电影《少林寺》中的动作,将手伸平的提着水桶,并且还要保证不露出一滴水来。
这个姿势提水,是真的很累!
一路回到细奶奶家,饶是高明程体力过人,在放下水桶时,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他将水桶里的水,倒进一口石缸中。
他们这儿会用石缸存水,说是水不会腐败,比用木桶存水要好很多。
“明程,快来吃!”细奶奶招呼着高明程,但自己却拿起一个铁皮水壶,开始打水放进小灶上烧水了。
一只野鸡并不大,炖熟后被分装了四碗,高明程问过才知道,细奶奶给许多美也预留了一碗,让高明程吃完后给送过去。
留给许多美的那一碗,是一个鸡腿和鸡翅,还有半碗鸡汤。
高明程的碗里也有一个鸡腿,还有几块好肉,至于高壮的碗里,那都是骨头多的部位,如脖子、鸡头、鸡脚等。
高明程再看细奶奶的碗里,就两块鸡胸肉和半碗鸡汤。
于是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细奶奶却把碗端到一边去,不肯要,说道:“我上了年纪了,牙口不好,肠胃也不消化,吃多了难受,你们年轻人多吃一些。”
高明程没办法,只好自己吃了。
细奶奶就是这种人,很为别人着想,也绝不愿意多占他人便宜。
他妈就不同了,他妈很喜欢占便宜,每次占到便宜了,就会沾沾自喜很久,并且会对他们夸耀自己的聪明和厉害。
吃过一碗鸡肉,饱腹的同时,幸福感也蹭蹭蹭的往上涨。
他端起一碗预留的鸡肉,前去投喂他的小媳妇了。
谁不喜欢投喂自己的媳妇呢!
翌日,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醒来了。
照例是进山打拳、打猎物,然后在七点左右就下了山,他拎着两只野兔,往自家走去。
他昨天就和细奶奶说了,今天他早饭、中饭,都在自家这边吃。
进门时,就看到家里人都已经在吃粥了,于是他叫了人后,把兔子往地上一扔,就进厨房去。
他从橱柜拿出一个碗来,走到大铁锅边上,低头一看,大铁锅里只剩下一点稀粥了。
他身体一僵,但很快就恢复正常。
对于他妈来说,这是基操,要淡定!
他把剩下的半碗稀粥吃了,问他爸什么时候动手搬家。
“我找人问了日子,说今天七点半搬家最好。你大哥大嫂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等下只管搬就是。”高远见说着,又对罗小华说道:“明程就吃了半碗稀粥,肯定饿着,你赶紧给他煮点面条来吃。”
罗小华不太乐意,瘪嘴说道:“伱没在那边吃就过来了?”
高明程心平气和的说道:“我一大早就进山套兔子了,刚刚才下山回来。”
罗小华想到高明程带过来的两只兔子,脸上的表情终于好看一些了,于是她开始给高明程煮面条,但一边煮一边还得抱怨高明程多事,让她累着了。
一碗清水面,什么都没放,连油都少。
高明程不喜欢吃清水面,他喜欢吃荷包蛋面,煎过的荷包蛋很香,和面条一起煮过后,又软软的,口感很好。
如果能够再加一点猪肉、青菜,那就更好吃了。
他低头吃着寡淡的清水面,味道很一般,但好在他妈小气,只煮了一小碗,所以忍一忍,也就吃下去了。
吃过面条后,时间就差不多七点半了。
高远见是有一块手表的,用了几年了,但因为用的仔细,所以还比较新,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说道:“到时间了,准备搬家吧!吉时搬家,以后红红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