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土地上,还从没有过如此喧嚣的一天。

    出了精灵世代盘踞的大山,眼前视野豁然开朗。一马平川的平野,正适合放马飞驰。几匹马飞奔在蛮荒的土地上,抛下马蹄荡起沉寂已久的尘土。

    米莱里安王子矫健的身姿伏在马背上,唿哨而去。他年轻而飞扬,身体里流淌着的精灵族高贵的血,振奋着他的心,激昂着他一往直前。特林维尔望着他的背影,不由心中暗暗赞叹。他不甘人后,也打马扬鞭一路追赶。

    格雷恩、艾尔希娅、萝意达和亚米娜都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一边笑谈精灵王子和特林维尔的争强好胜。

    他们在原野上飞奔了两天,景象起了很大的变化。荒原上长满了低矮的杂草,仿佛秋天的景象。道路依稀还是久远年代前修建时的模样,被荒草隐没。

    即使道路逐渐变得平坦,格雷恩仍会不住地提醒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坐骑。因为他们想要尽快赶到圣城,就必须爱惜它们。

    又行进了一天,远方已能看到高耸的山峰,原野上也出现了稀疏的树木。道路不再被杂草淹没,还能看到车辙压过后留下的浅浅地沟渠。

    只是,无论白日黑夜,他们依然是这片蛮荒土地上仅有的旅人。

    前方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他们停下了脚步。格雷恩催马向前,四处观望后选定了方向。他说道:“我们继续顺着道路向南走。至于另一条路,我看是通向帕克萨公国的。”

    没人能比格雷恩更适合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担当他们的向导了。精灵王子虽然能干,可别忘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走出精灵的属地呢。在很多地方,他甚至还比不上曾经的猎人特林维尔呢。

    他们踏上的这片荒原并不属于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在平坦的原野中,隐约能看到一条用细碎砺石铺就的笔直大路,长满了低矮的杂草。除了白云之上能看到几只飞翔的鹰隼,就只有他们座下马蹄声清脆,昭示着他们就是这片荒原临时的主人。

    算来,格雷恩他们逃亡已经将近四个月了。只有在精灵森林里的那些日子,他们的身心因精灵的保护和善意而得到慰藉。其它的时间里,他们都一直小心翼翼地提防着突如其来的敌人。

    行走在这片土地上,格雷恩不得不重新审慎起来。虽然离开阿波多利已经很远很远,但是,欧尔津国王的黑手会不会延伸到这里,谁又会知道呢?

    仅仅在这条蛮荒的大路上,他们就奔驰了三天。只是这次他们给养充足,身上的衣服既暖和,又清洁舒适。箭壶里装满了最精致的箭支,马匹都生龙活虎。再加上又多了一个英俊矫捷的精灵王子,与在大沙漠里的九死一生实在不可同日而语。旅途也不再显得沉闷寂寥,一路上,他们的精神都好极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格雷恩仍不时提醒大家,没有到达圣城之前,危险就不会远离他们。

    路上的荒草渐无,马蹄和被车辙印迹渐多。路途中见到其他行人的机会也多了起来,虽然不能保证每个见到的人都是心怀歹意的,可有人甚至是热切地想见到更多的人了。那就是精灵王子,米莱里安。

    他想看看人类是不是都像格雷恩那样沉稳睿智,特林维尔那样孔武有力,艾尔希娅那样美丽多情,萝意达那样刚健婀娜,小亚米娜一样可爱乖巧。

    可是,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是只能见到他眼前的这几个人。他时不时会流露出未免有些遗憾的神情,很快就被大个子维卡发现了。

    他骑在马上,大大咧咧地安慰着这位快乐地有点儿自寻烦恼的新朋友。他笑着说道:“米莱安。”还在精灵神山,特林维尔就一直这样称呼精灵王子。也只有他,才那样称呼精灵王子。他说,

    “在巴布克莱王城,我整天都和很多人打交道,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朋友。可是,我还是觉得,自从出逃以来,我宁肯遇到的是一大堆一大堆的怪兽,也不想碰到那些看不透心里在想什么的人了。”

    精灵王子笑着点点头。

    终于,又到了一处岔路口,几间高大的房屋出现在视野中。那是一处矗立在蛮荒原野里的旅店。这样,在他们还没有跨进温暖的房间时,疲惫的身心就已经得到一丝安慰了。

    他们无疑是高兴地。不过,格雷恩还是和特林维尔交换了一个眼神。特林维尔心领神会,加倍小心。

    离得近些才看到,房屋虽然高大气派,但是年久失修。围墙上到处都是残破暴露的缺口,长满苔藓杂草。马棚里空空的。看来,在这个即使最能带给旅人安慰的地方,缺少的恰恰是客人。

    黑马蹄旅店的胖掌柜正没头没脑地训斥着他的几个伙计:“都快点儿干活,你们这些懒家伙。你们甭想拿到工钱,如果你们还这么懒的话。看看我多可怜吧,再没有客人上门,连我也快要饿死了。”

    他用双手捧着头,愁眉苦脸地望着空荡荡的院子。几个伙计都吓得各自跑开了。不过真是难为了这些小伙计们了,他们也实在找不到可以干的事情了。一个客人都没有,他们只能把桌子和地面擦了又擦,一边胆战心惊地听着胖掌柜的抱怨。

    黑马蹄旅店破旧的山墙高大坚固,依稀显露出过去曾经的辉煌。只是现在他们的境况堪忧,甚至没钱修葺那些因风雨而残破的屋顶。一只硕大的风标还在无奈地随风旋转,它俯瞰着墙壁上雨水冲刷的痕迹。

    胖掌柜的哭丧着脸,在院子里转来转去。突然,他抓住一个清瘦的伙计喊道:“阿卡阿卡,你是成心想要我破产吗?我说过多少次了,这些鸡只要每天喂一次就行了。你为什么拿我的粮食,去喂这些总也喂不饱的家伙呢?除非你答应,晚饭你也会少吃点。”

    被无故训斥的伙计阿卡阿卡却笑着说道:“这些鸡只是昨天喂过,今天还是第一次呢。”

    胖掌柜的咆哮着喊道:“那也不行了,不要再喂了。如果再没有一个客人上门,我也养不起这些鸡了。把它们都捉起来,拿到城里去卖,兴许还能换点儿钱回来呢。”

    阿卡阿卡劝他:“不要心急,说不定今天就会有客人来呢。”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在门口百无聊赖地望着远方的伙计突然喊了起来,“有客人来了。”

    这一声喊,顿时让黑马蹄旅店里的人都精神起来。胖掌柜的眼含着热泪仰望着苍天:“天神终于看到我有多可怜了,才这样大发善心啊。我说,都快去迎接客人!要是怠慢了他们,小心我把你们都赶出去。”

    那些刚刚被骂过的伙计脸上还挂着悻悻之色,却全都把目光投向了大路的方向。马蹄声让那些素不相识的人脸上的神情,马上变得像是久未谋面的朋友和家人般亲切。

    胖掌柜的领着几个伙计站在大门前迎接着久违的旅人。

    一行人还没来及下马,就有三个伙计冲上来,忙不迭地拉住缰绳,搀扶客人下马,对几位女士更是殷勤备至。精灵王子对这些还不太习惯,虽然他贵为精灵族的王子,但是,他还是不能理解这些人为什么会对他们如此友好。

    特林维尔看到精灵王子没见过世面的脸色,不由哈哈大笑。

    胖掌柜早就点头哈腰地走过来,他脸上的皱纹因笑容灿烂而更深了。他一边谦卑地笑着,一边打着招呼:“尊贵的客人们,欢迎你们来到古老的黑马蹄客店。我敢说,你们一路上也不会找到比小店更舒适干净的旅店了。自打我爷爷的爷爷开了这间旅店,我们最欢迎的就是像诸位这样尊贵的先生和小姐们了。”说着,他看了艾尔希娅一眼。

    艾尔希娅一离开精灵神山,又重新戴上了兜帽。在胖掌柜的直勾勾地注视下,她微微扭转了身子。而精灵王子也打扮的像个普通的旅人,可是他飘逸的长发,俊美的脸庞,还是让他颇为引人注目。而且他对这样没有礼貌的直视也很不以为然。

    “诸位是吃饭还是住店啊?现在天也快黑了,前面恐怕也找不到客店了。”胖掌柜的低着头问道。“但愿你们没有在前面的旅途中受到太多风霜的迫害。看看,你们的脸色红润,衣服又漂亮又干净。我敢说,旅途并不是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苦不堪言啊。”

    他又冲着院子里的伙计大喊着:“阿卡阿卡,你怎么还傻愣着站在那里?快把客人们的马都牵到马棚里去,用最好的草料,再用清水好好刷刷。啊,这些马儿多么骏美啊。啧啧。”

    格雷恩对店主的客套早已见怪不怪。可是,特林维尔看到这个毕恭毕敬,殷勤有加的店主,不由想到久已不见的蓝莓老爹,也就不嫌他唠唠叨叨了。

    那个叫阿卡阿卡的伙计,身材看着刚刚够到巨人特林维尔的肩膀,却瘦削精干,目光炯炯。格雷恩想不到在这个小地方,竟然也能看到这样的人物,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阿卡阿卡把马都牵到马棚去洗刷喂料不提。胖掌柜也已经退到柜台后面。客人们刚刚在桌旁坐下,他使了个眼色,一个伙计他满脸赔笑地走上来,问道:“不知道客人们想吃点什么?我们这里别看着不起眼儿,可是客人们的要求我们也会尽力满足的。”

    特林维尔的金币难得的派上了用场,自然是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的。当然,能在这家破败老旧门可罗雀的小旅店里喝到什么好酒,他也是不抱多少希望的。

    可那伙计竟笑了:“客人不要小瞧了我们黑马蹄旅店。放在几十年前,我们可是这条道路上最大最好的旅店了。我们店里的老酒都是从最好的酒坊运来的。只是路途遥远,价钱未免贵些。”

    特林维尔哈哈笑道:“你既然敢这样说,我倒要尝尝。果然是好酒,自不会少给你钱。要是骗人,不好喝,小心我把酒都倒到你那张吹牛皮的脸上。”

    胖掌柜见到特林维尔衣着光鲜,看着就是有钱的主顾。又见他性情豪爽,想必酒量豪巨。也许这样一个人喝光的酒,能顶的上最近一个月路过的客人们喝的酒了。虽然这一个月他也不过才卖出两瓶酒而已。

    眼见酒已经端了上来。格雷恩不忍心劝阻特林维尔。毕竟许久以来,他只在精灵森林里喝到了可怜的几口酒。看到特林维尔兴奋期待的样子,他决定滴酒不沾,以防万一。

    刚打开瓶口,酒香扑鼻,特林维尔先喊了一声好。他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细细品尝一番,接着一饮而尽。然后,再连干两大杯,不禁连连称赞。“还真是不能小看了呢。想不到这个破旧的老店里,还真有这么好的酒。米莱安,你一定要尝尝。”

    米莱里安王子只在精灵盛宴上刚刚品尝过酒的滋味,实在分辨不出酒的味道。要不是特林维尔一直秉承着酒不能独饮的规矩,强拉着他也一定要喝上一杯,他才不会喝呢。不过看到特林维尔满足的神情,他也觉得怪可笑的。

    阿卡阿卡走到他们身边,说道:“尊贵的客人,黑马蹄旅店除了好酒,还能提供其它服务呢。”他说着,扬起手中的一块蹄铁。“我刚才去给您的马喂草料时发现,几匹马的铁掌都磨损了,这怎么能行呢!对长途跋涉的人来说,一点小小的失误,说不定都会酿成了不得的大麻烦呢。让我给你们的马都换上新马掌吧。”

    精灵王子看了看他,又回头看了看格雷恩。格雷恩也正朝着他点点头。他说道:“怎么会呢?我们的马都是换了没多久的崭新的马蹄铁掌。再说我们一直走的路上只是些细石碎沙,怎么也不会这么快就磨损了啊。”

    阿卡阿卡却执拗地说道:“您还是检查一下的好。再说,换几个马掌也花不了您几个钱啊。您要是不相信,可以跟我去看看,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话了。”

    在特林维尔看来,这个小伙计只不过是想在几位有钱的主顾身上多挣几个银币罢了,所以才想着极力促成这笔买卖。看着他纠缠着精灵王子,他不禁嘿嘿冷笑。他的这套把戏可瞒不过大个子维卡的双眼!

    他刚要开口提醒精灵王子不要上当。阿卡阿卡又接着说:“还是要小心一点儿的好。到白龙之城还有很远的路程,马匹要是中途出了意外,只怕会更耽误客人们的行程呢。”

    格雷恩沉吟片刻,问道:“这个岔口有两条路,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去白龙之城的呢?”

    阿卡阿卡笑道:“从这条路向前走,当然只能去白龙之城啊。”

    “谁告诉你我们一定要去圣城啊?”特林维尔也对这个小伙计产生了兴趣,他喝着酒信口胡说。“说实话,我们就是想去拉法利撒呢。”

    阿卡阿卡却笑了:“客人您一定是在开玩笑。想去拉法利撒却经过黑马蹄的人,肯定还没有睡醒呢。您说的另一条路的确可以通往拉法利撒和帕克萨,那里可比你们眼前看到的景象还要荒凉。一路上你会很少看到村庄和客店了。可我看你们的衣服很新很漂亮,带的行李却很单薄,肯定是只带足了到白龙之城路上够吃的就行—如果你们真的想去拉法利撒,在上一个岔路口就该拐向东方,经过帕克萨公国才是最近最好走的道路。”

    格雷恩没有想到,这个小伙计竟然如此心细,仅凭身边干瘪的行李袋,就断定他们是去圣城。他看了一眼碰了钉子的大个子维卡,笑道:“你说的不错。那么你可以告诉我,这里到圣城还有多远吗?”

    阿卡阿卡笑着回答道:“客人您可是问对了人呢。而且前面的路会很好走。如果只是你们三个男子,快马加鞭,到达白龙之城只要两天半就足够了。可你们还带着两位女士和一个孩子。那我就很难说你们还要走几天了。再说,我看天气马上就要下雨了,看来你们不得不要在这里住下了。这又会耽误你们一晚了。”

    他自顾自卖弄,胖掌柜看到又喝了一声:“阿卡阿卡,还不快去做饭,不要打扰客人们。”

    阿卡阿卡嘻嘻笑着走开,格雷恩望着他的背影不禁暗暗点头。

    阿卡阿卡口齿伶俐,对答如流,加之目光锐利,心思缜密,连格雷恩也不得不承认,在大陆上游历已久,却很少看到能和面前的小伙计相提并论的人物。

    从巴布克莱逃出后的经历,让格雷恩对身边和眼前的一切都格外小心。他既看不透阿卡阿卡的来历,心里却暗自提防起来。

    见特林维尔喝的高兴,他叫过店主问道:“你店里的酒是好酒,可是我看你的生意,好像不太兴隆啊。”

    胖掌柜涨红了脸,唉声叹气地说道:“客人您好眼力啊。说实话,我只是舍不得祖上留下来的这座老屋子。可是现在生意太不好做了,今天你们再不来,开了一百年的黑马蹄旅店,我也快要支撑不下去了。”

    格雷恩点点头:“看上去,可并不像你说的那么辛苦。毕竟你还能雇得起这么多伙计啊。”

    胖掌柜手一摊诉起苦来:“这几个伙计,两个是我的子侄,还有一个外甥。都是自家人,也是没有办法的。只有这个阿卡阿卡是真正的伙计。”

    “哦。这么能干的伙计,开的工钱一定是不少了。”

    “客人您那里知道啊。”胖掌柜讪笑着说道,“这个阿卡阿卡来了还不到两个月,我们这里本来就不需要更多的人了。可是他说,只要能让他吃饱饭,有张木床歇息就行。我看他干活伶俐,一个人比得上三个,吃的也不多,又不要工钱,才收留了他。要不,我其实连一个伙计都用不起啊。”

    “哦,原来这样啊。”格雷恩沉吟不语。胖掌柜看他不再问什么,又看了看他们,才慢慢退下。

    酒饭齐备,倒是滋味醇美。一问原来又是阿卡阿卡的手艺。众人大赞他做的饭菜能比得上大城市最好的厨子了。胖掌柜看大家吃的开怀尽兴,趁机又多要了些酒饭钱。

    刚刚还天空晴朗,突然就下起了小雨。不一会儿,雨越下越大。天也快黑了下来,眼看着赶路是不行了。阿卡阿卡说他们会在这里留宿的话果然又应验了。

    特林维尔和精灵王子都说:“这个小伙计,不只是会炒菜做饭,还很聪明呢。”他们的话意外地让萝意达和亚米娜也频频点头赞同。格雷恩却望着窗外的雨丝,满腹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