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讲故事的骑士团长
特林维尔先生,看到你如此吃惊,我一点儿都不感到奇怪呢。诸位,等你们听我说完后,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达克赛德骑士团和所有勇敢的军队一样,渴望胜利和战斗。站在红杉城的海滩上,因为一场异乎寻常的胜利,每个人内心的狂喜也是显而易见的。狂喜之后,我也不禁感到有些遗憾。骑士团没有付出牺牲和流血就取得了胜利,做为骑士团的首领,我难道不应该是那个最开怀大笑的人吗?是的,先生们。我并不是为了窃取了一场胜利而自鸣得意,只是因为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
可是,很快我就怅然若失,与其说是遗憾,不如说是一丝悔恨深埋于心。如果早知道有一支勇敢的军队消灭了海盗,清除了海盗进入野蛮之地的威胁,那我肯定不会愉快地接受格雷恩先生的任务,日夜兼程地飞奔向凯莱米山口了。
现在,我离开你们太远太久,我和骑士团永远都不会加入到剿灭狼族的最后的决斗中了。想到这里,除了叹息,我又能做什么呢?
我坚信你们会胜利,会把野蛮人消灭干净。可是,我多想在那场轰轰烈烈永世留名的战场上,用热血书写属于达克赛德的光辉呢。可眼下,我却犹豫踌躇,不知道是该毫无意义地奔赴埃索达,去追赶注定追不上的东征大军。还是干脆北上,直到奇利亚斯,在那里等待你们胜利后的回还。
反正,野蛮之地的大战,已经不可能出现我们的身影,骑士团出现在哪里都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的战士们都很开心,不论是谁消灭了那些海盗,他们都已经完成了任务,而身边的战友和朋友一个不少地一起走在返回的路上。至于要返回哪里,他们只要听从我的指令就好了。再说了,连我不也是那样想的吗?还能去哪里呢?
几天后,骑士团到达了古尔卡斯-红杉城。从奇利亚斯出发时的心情当然大有不同。奔赴战场的人们,悲壮慷慨,随时做好了牺牲的准备。现在,他们脚步轻松,说说笑笑。而我的心情却有些小小的糟糕。
骑士团的给养在疾奔海滩的路上已经消耗的所剩无多,正好可以在红杉城修养补给。我也彻底放弃了,不再去想怎么才能赶到野蛮之地,和你们并肩去和野蛮人打仗的事情了。反正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的吧,索性也就不去想了。而且,我听说红杉城城主尼哈尔也派出了近百名长抢手参加了此次东征。至于此时他是否在城中我也没去打听。不过,我与他并不相识,所以,我想进城时就不要去打扰他了。
骑士团驻扎在离红杉城二十古里的溪水旁。为了减少对当地的惊扰,我只派出了少数补给人员。当一切安排停当后,估计还有一段空闲的时间,所以,我把营地的事宜交给豪尔森等几个队长,自己只带着几个亲从侍卫进城去散散心,排解心中的烦忧。
为了避免引人注目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都脱掉了军服铠甲,看起来不过是几个行脚过路的旅人。我们很顺利地进入了红杉城,虽然我连一棵杉树都没有见到,可是,这座小城还是留给我很舒适美好的印记。
红杉城偏于大陆寂静的角落,西方世界对它的了解甚少,可能连它的名字都很少听到。可是我对这座城市却是闻名已久,抱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很奇怪,不是吗?请不要那么惊讶,特林维尔先生。事实上,很多达克赛德人都对“红杉城”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
这座城市虽然规模不大,人口也不过数万,却是一座真正古老的城市。街道狭窄,房屋古朴,行人脚步匆匆,笑容友好安宁。
这是一座很能给外乡人带来愉快心情的小城,但即使对本就无心游览的我来说,依旧显得太小。当我看到一座更加古老,有着高大门楣的建筑时,向路人询问后知道那里就是城主尼哈尔的官邸。所以,我们拐向了红杉城仅有的两条像样的街道中的另一条—当我们从头走到尾,就走完了这座城市,看清了它的全部面貌。
脚下的这条街道依旧狭窄,铺着灰色的卵石细沙,比之前更加清净,行人也更加稀少。但道路两旁的档铺屋舍,总算让这座小城有些了人间的繁华气象。
从现在到晚上,还有很长的时间和愁绪无处排遣。所以,只是少许犹豫后,我走进了一间小酒馆。即使是一名军人,当他远离了战场的时候,偶尔喝上那么一杯,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况,我真的需要喝上那么一杯呢。
但以我现在的心情而言,我也分辨不出美酒的滋味了。我点了一杯啤酒。这时,我不禁苦笑了。我什么时候开始,已经需要一杯酒来让自己开怀了呢?
我端着酒杯,打量着这个身处其中的小酒馆,好打发无聊的下午时光。其实,我算不得是个好的酒客,达克赛德酒馆里的伙计和掌柜们都没有机会从我的口袋里带走过一枚小小的银币。但出乎意料,这座再平常不过的小酒馆里,酒客比在大街上见到的人还要多些。
看来我无意中走进的,可能也是红杉城最大的酒馆呢。十几张酒桌已经有一大半都被酒徒占领,却没有我在其它的酒馆里看到的那般喧嚣。所有的人都在安静地喝着酒或者低声交谈,完全没有打扰到坐在角落里的我。我说不出现在的心情是喜是忧,但我喜欢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坐一会儿,慢慢地品尝杯中的酒。
或许是红杉城地处荒原,远离城市,少有乡村。所以,即使是一间如此普通的酒馆,也才会有如此理智的平静吧。
当我有机会在遥远的地方,不再想念朋友和战场,桌上还摆着一杯喝过一口的美酒,心绪总不免畅所向往,百感交集。
身为一名军人,王国骑士团的团长,我并不热衷于军功和嘉奖。但有蛮族和海盗的战斗,我只会迎着敌人而上。但眼下,我却一个人忧郁地喝着酒,遥想着野蛮之地的战斗,那里有我的朋友们。
有好一会儿,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直到被歌女的歌声惊醒。歌声平缓悦耳,是个姑娘的声音。我抬头望去,那是个年轻的姑娘,无论在哪里歌唱,都能被称为美人儿吧。没想到僻静的红杉小城,竟也有如此美貌的姑娘。或者,她也和我一样是个外乡人,只是路过红杉城,才有机会在酒馆里一展歌喉的吧?
歌声优美,曲调悠扬,在酒客中引起很好的反响。他们大声呼喊着姑娘的名字,呼哨此起彼伏,姑娘微笑着。霞莉,她的名字叫“霞莉”。
我也在心中暗自赞美,但更引起我注意的,其实是那几句歌词。偏远小城的不起眼的小酒馆里,美丽的歌女演唱的歌曲,隐隐暗合了东征的前途,难道这是巧合吗?还是我过于思念和担忧着朋友们,牵挂着铁与血的战场,才会产生这样的联想呢?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虽然很好奇,但我根本猜不透歌词中的意义。再说了,也许不过就是一首无名歌手所做的,未经流传的小歌。或者,就是此地流传的小调也说不定啊。
正想着,霞莉姑娘在一片赞美和掌声中,手捧一束鲜花走到每个喝酒的酒客前。每个慷慨解囊的酒客,都会得到美丽姑娘的感谢和一支花。而心疼钱财趁机装醉的也大有人在,当然他们得到的只有白眼和几句讥讽,但这好像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及时醒来后的酒兴。
而我无暇去嘲笑他们,稍显窘迫。这时候出门去找我的那几个侍从可能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只要我敢从酒桌旁站起身来走出去,背后射过来的可是比野蛮人的弩箭还要强劲的道道目光啊。
再说,那个姑娘温文尔雅,她的歌声愉悦了失落了战场的我。感谢天神!我竟然从我的口袋里摸到了两枚小金币。如释重负的同时,我也不禁暗自发笑。
此次远征虽然已经离我而去,但在一开始时我可从未预计到会是这般结果。我知道骑士团和大军里的其他战士们一样,终将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我也不知道,在狼族的老巢里,在和成千上万野蛮人的战斗过后,我是否还能站在那片涤荡罪恶,洗净尘埃的土地上,尽情地欢呼胜利呢?
我是去参加那场最后的也是最残酷激烈的战斗的,可是,我竟然是带着达克赛德的两枚金币去上战场的。但眼看着那位姑娘正满含灿烂微笑地向我走来时,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她来到我的身边,还没开口说话,嘴角刚刚轻启,我就张开手,金币掉落在她小巧柔美的手心。姑娘微微一惊,马上就笑逐颜开。
她把鲜花捧在胸前,躬身施礼,我颔首以还。姑娘笑道:“谢谢您,先生。您是我在红杉城……不,是我走过这么多地方以来,最慷慨大方的客人了。”
“不必。”我也笑道。“您的歌声如此美妙,值得为此付清我口袋里的所有的钱。”
姑娘抬起手捂着嘴笑了,然后她把所有的花朵都送给我,还有三,四朵的样子。一名带兵打仗的骑士团团长手捧鲜花的样子实在不成体统,但是身穿便装的我很容易就说服了自己。反正红杉城里也不可能有人知道我的身份,也更不可能知道,其实我也是很爱花的呢。
我接过鲜花,姑娘看着手中的小金币,微笑着说:“哦,是紫竹国的金币呢。先生想必也是来自紫竹国的吧?”
我点点头。
“多可惜啊。”她故作叹息,脸上却笑容依旧。“紫竹国,多美的地方啊,可我还从未去过那里呢。”
有个美貌的嗓音甜美的姑娘和你说笑相陪,我也觉得,夜晚来临之前的这段时光,也不再那么难熬了。
“霞莉姑娘,”我笑道,“说不定以后您会有机会去往达克赛德的。”
“嗯。”她认真地点点头。“红杉城-紫竹国,都是绚丽地有色彩的名字呢。我还从未见过红色的杉树呢,真的会有紫色的竹子吗?那么,古卡尔斯和达克赛德之间的渊源,还有它们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这样美丽的名字,您肯定也是知道的了?”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是的,霞莉小姐。达克赛德知道这个传说的人很多很多。”
突然,一直闷着头皱着眉静听的大个子维卡忍不住开口问道:“什么样的传说?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阿卡阿卡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多兰赫尔和赛尔也不禁莞尔,莱利克则看着他耸了耸肩头。
格雷恩笑道:“因为你是个阿波多利人,不知道这个传说有什么奇怪的呢?”
听他话里的意思,像是知道的样子。他刚兴冲冲地扭过头想继续询问,格雷恩又笑道,“不过,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要是讲完它可能天都要亮起来了。所以,特林维尔,我的朋友。我们还是先听莱利克讲述他的遭遇吧。你不是同样急于想知道的吗?”
特林维尔拍着自己的脑袋也笑了。“我差点儿都忘了,原来我一直就在听故事呢。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听到有关大个子维卡的任何话语呢。我为什么也会成为你故事里的人物呢?真是太奇怪了。也好,莱利克,请你接着讲下去吧。”
“谢谢你,特林维尔先生。谢谢你把我和达克赛德骑士团的遭遇,当做一个故事来听了!别急,特林维尔先生,我的‘故事’还没真正开始呢!”
“先生,”霞莉小姐笑起来很好看,声音也更加美妙动听。“因为您的大方赏赐,接下来的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必像从前那样为了生计而忙碌,从而有可能请一位高贵善良的绅士一起喝一杯呢—毕竟,您刚刚才说过,为了霞莉平常无奇的歌声,您可是倾尽了所有呢。”
谁会拒绝一位爱笑的美丽姑娘的邀请呢。当然了,一位大方过后,身无分文的绅士,也只能接受一位年轻姑娘的好意了。
“多谢。”我说。
下午的时光慢慢流逝,酒客们来去匆匆,享受着自己的那份快乐。我和霞莉小姐也已经很熟悉了,相谈正欢。先生们,我想有必要澄清一下—因为我看到特林维尔先生总是挤眉弄眼地一副鬼脸。不是那样的。我承认她是个漂亮的姑娘,和她谈话很有趣,很开心。但打发时间才是我真正的内心深处所想的。这样我也好暂时忘记远方和野蛮人战斗的你们,不再为你们感到担忧。我发誓,是真的!
“霞莉小姐,”我说,“您的歌声真的很美妙,并不像您说的那样平常无奇。”
“谢谢您,莱利克先生。”她笑着说,“您已经好几次这样说过了。”
特林维尔哈哈大笑。“你真的已经好几次夸过那位美丽的霞莉姑娘了吗?啧啧,她叫你‘莱利克先生。’她连你的名字都知道了。”
莱利克无奈地摇摇头,盯着他的眼睛,慢慢说道:“特林维尔先生,你不觉得,一位绅士在没有告知自己名字的情况下,还和一位小姐喋喋不休是非常不礼貌的吗?还有,特林维尔先生,如果你老是这样打断我的讲述,没完没了的大笑,天亮之前我也不妄想还能裹上毯子好好睡一觉了-除非你先听我讲完。”
“好的,莱利克先生。在你讲完之前,我再也不问来问去的了,也不再哈哈大笑了。真的,我发誓!”
战场上无畏的年轻将领,此时也只得又摇摇头,叹了口气。
达克赛德骑士团和所有勇敢的军队一样,渴望胜利和战斗。站在红杉城的海滩上,因为一场异乎寻常的胜利,每个人内心的狂喜也是显而易见的。狂喜之后,我也不禁感到有些遗憾。骑士团没有付出牺牲和流血就取得了胜利,做为骑士团的首领,我难道不应该是那个最开怀大笑的人吗?是的,先生们。我并不是为了窃取了一场胜利而自鸣得意,只是因为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
可是,很快我就怅然若失,与其说是遗憾,不如说是一丝悔恨深埋于心。如果早知道有一支勇敢的军队消灭了海盗,清除了海盗进入野蛮之地的威胁,那我肯定不会愉快地接受格雷恩先生的任务,日夜兼程地飞奔向凯莱米山口了。
现在,我离开你们太远太久,我和骑士团永远都不会加入到剿灭狼族的最后的决斗中了。想到这里,除了叹息,我又能做什么呢?
我坚信你们会胜利,会把野蛮人消灭干净。可是,我多想在那场轰轰烈烈永世留名的战场上,用热血书写属于达克赛德的光辉呢。可眼下,我却犹豫踌躇,不知道是该毫无意义地奔赴埃索达,去追赶注定追不上的东征大军。还是干脆北上,直到奇利亚斯,在那里等待你们胜利后的回还。
反正,野蛮之地的大战,已经不可能出现我们的身影,骑士团出现在哪里都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的战士们都很开心,不论是谁消灭了那些海盗,他们都已经完成了任务,而身边的战友和朋友一个不少地一起走在返回的路上。至于要返回哪里,他们只要听从我的指令就好了。再说了,连我不也是那样想的吗?还能去哪里呢?
几天后,骑士团到达了古尔卡斯-红杉城。从奇利亚斯出发时的心情当然大有不同。奔赴战场的人们,悲壮慷慨,随时做好了牺牲的准备。现在,他们脚步轻松,说说笑笑。而我的心情却有些小小的糟糕。
骑士团的给养在疾奔海滩的路上已经消耗的所剩无多,正好可以在红杉城修养补给。我也彻底放弃了,不再去想怎么才能赶到野蛮之地,和你们并肩去和野蛮人打仗的事情了。反正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的吧,索性也就不去想了。而且,我听说红杉城城主尼哈尔也派出了近百名长抢手参加了此次东征。至于此时他是否在城中我也没去打听。不过,我与他并不相识,所以,我想进城时就不要去打扰他了。
骑士团驻扎在离红杉城二十古里的溪水旁。为了减少对当地的惊扰,我只派出了少数补给人员。当一切安排停当后,估计还有一段空闲的时间,所以,我把营地的事宜交给豪尔森等几个队长,自己只带着几个亲从侍卫进城去散散心,排解心中的烦忧。
为了避免引人注目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都脱掉了军服铠甲,看起来不过是几个行脚过路的旅人。我们很顺利地进入了红杉城,虽然我连一棵杉树都没有见到,可是,这座小城还是留给我很舒适美好的印记。
红杉城偏于大陆寂静的角落,西方世界对它的了解甚少,可能连它的名字都很少听到。可是我对这座城市却是闻名已久,抱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很奇怪,不是吗?请不要那么惊讶,特林维尔先生。事实上,很多达克赛德人都对“红杉城”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
这座城市虽然规模不大,人口也不过数万,却是一座真正古老的城市。街道狭窄,房屋古朴,行人脚步匆匆,笑容友好安宁。
这是一座很能给外乡人带来愉快心情的小城,但即使对本就无心游览的我来说,依旧显得太小。当我看到一座更加古老,有着高大门楣的建筑时,向路人询问后知道那里就是城主尼哈尔的官邸。所以,我们拐向了红杉城仅有的两条像样的街道中的另一条—当我们从头走到尾,就走完了这座城市,看清了它的全部面貌。
脚下的这条街道依旧狭窄,铺着灰色的卵石细沙,比之前更加清净,行人也更加稀少。但道路两旁的档铺屋舍,总算让这座小城有些了人间的繁华气象。
从现在到晚上,还有很长的时间和愁绪无处排遣。所以,只是少许犹豫后,我走进了一间小酒馆。即使是一名军人,当他远离了战场的时候,偶尔喝上那么一杯,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况,我真的需要喝上那么一杯呢。
但以我现在的心情而言,我也分辨不出美酒的滋味了。我点了一杯啤酒。这时,我不禁苦笑了。我什么时候开始,已经需要一杯酒来让自己开怀了呢?
我端着酒杯,打量着这个身处其中的小酒馆,好打发无聊的下午时光。其实,我算不得是个好的酒客,达克赛德酒馆里的伙计和掌柜们都没有机会从我的口袋里带走过一枚小小的银币。但出乎意料,这座再平常不过的小酒馆里,酒客比在大街上见到的人还要多些。
看来我无意中走进的,可能也是红杉城最大的酒馆呢。十几张酒桌已经有一大半都被酒徒占领,却没有我在其它的酒馆里看到的那般喧嚣。所有的人都在安静地喝着酒或者低声交谈,完全没有打扰到坐在角落里的我。我说不出现在的心情是喜是忧,但我喜欢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坐一会儿,慢慢地品尝杯中的酒。
或许是红杉城地处荒原,远离城市,少有乡村。所以,即使是一间如此普通的酒馆,也才会有如此理智的平静吧。
当我有机会在遥远的地方,不再想念朋友和战场,桌上还摆着一杯喝过一口的美酒,心绪总不免畅所向往,百感交集。
身为一名军人,王国骑士团的团长,我并不热衷于军功和嘉奖。但有蛮族和海盗的战斗,我只会迎着敌人而上。但眼下,我却一个人忧郁地喝着酒,遥想着野蛮之地的战斗,那里有我的朋友们。
有好一会儿,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直到被歌女的歌声惊醒。歌声平缓悦耳,是个姑娘的声音。我抬头望去,那是个年轻的姑娘,无论在哪里歌唱,都能被称为美人儿吧。没想到僻静的红杉小城,竟也有如此美貌的姑娘。或者,她也和我一样是个外乡人,只是路过红杉城,才有机会在酒馆里一展歌喉的吧?
歌声优美,曲调悠扬,在酒客中引起很好的反响。他们大声呼喊着姑娘的名字,呼哨此起彼伏,姑娘微笑着。霞莉,她的名字叫“霞莉”。
我也在心中暗自赞美,但更引起我注意的,其实是那几句歌词。偏远小城的不起眼的小酒馆里,美丽的歌女演唱的歌曲,隐隐暗合了东征的前途,难道这是巧合吗?还是我过于思念和担忧着朋友们,牵挂着铁与血的战场,才会产生这样的联想呢?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虽然很好奇,但我根本猜不透歌词中的意义。再说了,也许不过就是一首无名歌手所做的,未经流传的小歌。或者,就是此地流传的小调也说不定啊。
正想着,霞莉姑娘在一片赞美和掌声中,手捧一束鲜花走到每个喝酒的酒客前。每个慷慨解囊的酒客,都会得到美丽姑娘的感谢和一支花。而心疼钱财趁机装醉的也大有人在,当然他们得到的只有白眼和几句讥讽,但这好像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及时醒来后的酒兴。
而我无暇去嘲笑他们,稍显窘迫。这时候出门去找我的那几个侍从可能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只要我敢从酒桌旁站起身来走出去,背后射过来的可是比野蛮人的弩箭还要强劲的道道目光啊。
再说,那个姑娘温文尔雅,她的歌声愉悦了失落了战场的我。感谢天神!我竟然从我的口袋里摸到了两枚小金币。如释重负的同时,我也不禁暗自发笑。
此次远征虽然已经离我而去,但在一开始时我可从未预计到会是这般结果。我知道骑士团和大军里的其他战士们一样,终将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我也不知道,在狼族的老巢里,在和成千上万野蛮人的战斗过后,我是否还能站在那片涤荡罪恶,洗净尘埃的土地上,尽情地欢呼胜利呢?
我是去参加那场最后的也是最残酷激烈的战斗的,可是,我竟然是带着达克赛德的两枚金币去上战场的。但眼看着那位姑娘正满含灿烂微笑地向我走来时,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她来到我的身边,还没开口说话,嘴角刚刚轻启,我就张开手,金币掉落在她小巧柔美的手心。姑娘微微一惊,马上就笑逐颜开。
她把鲜花捧在胸前,躬身施礼,我颔首以还。姑娘笑道:“谢谢您,先生。您是我在红杉城……不,是我走过这么多地方以来,最慷慨大方的客人了。”
“不必。”我也笑道。“您的歌声如此美妙,值得为此付清我口袋里的所有的钱。”
姑娘抬起手捂着嘴笑了,然后她把所有的花朵都送给我,还有三,四朵的样子。一名带兵打仗的骑士团团长手捧鲜花的样子实在不成体统,但是身穿便装的我很容易就说服了自己。反正红杉城里也不可能有人知道我的身份,也更不可能知道,其实我也是很爱花的呢。
我接过鲜花,姑娘看着手中的小金币,微笑着说:“哦,是紫竹国的金币呢。先生想必也是来自紫竹国的吧?”
我点点头。
“多可惜啊。”她故作叹息,脸上却笑容依旧。“紫竹国,多美的地方啊,可我还从未去过那里呢。”
有个美貌的嗓音甜美的姑娘和你说笑相陪,我也觉得,夜晚来临之前的这段时光,也不再那么难熬了。
“霞莉姑娘,”我笑道,“说不定以后您会有机会去往达克赛德的。”
“嗯。”她认真地点点头。“红杉城-紫竹国,都是绚丽地有色彩的名字呢。我还从未见过红色的杉树呢,真的会有紫色的竹子吗?那么,古卡尔斯和达克赛德之间的渊源,还有它们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这样美丽的名字,您肯定也是知道的了?”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是的,霞莉小姐。达克赛德知道这个传说的人很多很多。”
突然,一直闷着头皱着眉静听的大个子维卡忍不住开口问道:“什么样的传说?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阿卡阿卡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多兰赫尔和赛尔也不禁莞尔,莱利克则看着他耸了耸肩头。
格雷恩笑道:“因为你是个阿波多利人,不知道这个传说有什么奇怪的呢?”
听他话里的意思,像是知道的样子。他刚兴冲冲地扭过头想继续询问,格雷恩又笑道,“不过,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要是讲完它可能天都要亮起来了。所以,特林维尔,我的朋友。我们还是先听莱利克讲述他的遭遇吧。你不是同样急于想知道的吗?”
特林维尔拍着自己的脑袋也笑了。“我差点儿都忘了,原来我一直就在听故事呢。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听到有关大个子维卡的任何话语呢。我为什么也会成为你故事里的人物呢?真是太奇怪了。也好,莱利克,请你接着讲下去吧。”
“谢谢你,特林维尔先生。谢谢你把我和达克赛德骑士团的遭遇,当做一个故事来听了!别急,特林维尔先生,我的‘故事’还没真正开始呢!”
“先生,”霞莉小姐笑起来很好看,声音也更加美妙动听。“因为您的大方赏赐,接下来的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必像从前那样为了生计而忙碌,从而有可能请一位高贵善良的绅士一起喝一杯呢—毕竟,您刚刚才说过,为了霞莉平常无奇的歌声,您可是倾尽了所有呢。”
谁会拒绝一位爱笑的美丽姑娘的邀请呢。当然了,一位大方过后,身无分文的绅士,也只能接受一位年轻姑娘的好意了。
“多谢。”我说。
下午的时光慢慢流逝,酒客们来去匆匆,享受着自己的那份快乐。我和霞莉小姐也已经很熟悉了,相谈正欢。先生们,我想有必要澄清一下—因为我看到特林维尔先生总是挤眉弄眼地一副鬼脸。不是那样的。我承认她是个漂亮的姑娘,和她谈话很有趣,很开心。但打发时间才是我真正的内心深处所想的。这样我也好暂时忘记远方和野蛮人战斗的你们,不再为你们感到担忧。我发誓,是真的!
“霞莉小姐,”我说,“您的歌声真的很美妙,并不像您说的那样平常无奇。”
“谢谢您,莱利克先生。”她笑着说,“您已经好几次这样说过了。”
特林维尔哈哈大笑。“你真的已经好几次夸过那位美丽的霞莉姑娘了吗?啧啧,她叫你‘莱利克先生。’她连你的名字都知道了。”
莱利克无奈地摇摇头,盯着他的眼睛,慢慢说道:“特林维尔先生,你不觉得,一位绅士在没有告知自己名字的情况下,还和一位小姐喋喋不休是非常不礼貌的吗?还有,特林维尔先生,如果你老是这样打断我的讲述,没完没了的大笑,天亮之前我也不妄想还能裹上毯子好好睡一觉了-除非你先听我讲完。”
“好的,莱利克先生。在你讲完之前,我再也不问来问去的了,也不再哈哈大笑了。真的,我发誓!”
战场上无畏的年轻将领,此时也只得又摇摇头,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