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快马疾驰,小半个月后,郑宸回到了京城。
京城是大梁帝都,有二十万驻军,京城占地是南阳郡的三倍有余。和地广人稀的南阳郡不同,京城人口密集,总人数高达百万。也就是说,京城人口是南阳郡的十倍有余。
这里是大梁的政治中心,是大梁文化汇聚之地,是大梁经济最繁华的地方。有许多传承了几代甚至十几代的名门大族。
当然,这么比较其实不公平。京城再繁华再好,是属于天子的,属于皇室的,甚至是属于所有文臣武将的。
南阳郡却是属于姜韶华一个人的。
郑小公爷一行人策马到了城门外,守城官眼明心亮,一脸殷勤地亲自来迎郑小公爷进城门。
郑宸奔波赶路十几日,这一路早已将所有的悲恸不甘都压进心底。除了些许赶路的风尘仆仆,看不出有半点异样。
他策马进城门后,先回了安国公府。
郑夫人听闻儿子回来了,大喜过望,忙迎了出来,一把拉住儿子的手左看右看,看个没完:“你可算回来了。这些日子,我每日烧香拜佛,求佛祖保佑你平平安安。”
“以后,你可别这般任性了。南阳郡主来不来京城,那是皇上和太后娘娘该操心的事,和你有什么相干。你偏要出头,还在太后娘娘面前打了包票。现在可好,来回奔波了一个月,就一个人回来了。南阳郡主是不是根本就没搭理你?”
郑宸被母亲的无心直言刺得千疮百孔,俊脸上还露得出微笑:“为姑祖母分忧是应该的。可惜我无功而返,要让姑祖母失望了。”
郑夫人没瞧出儿子的不对劲,兀自絮叨个不停:“这也不能怪你。以我看,那个南阳郡主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一个小姑娘家,能进宫被太后教养是何等荣幸。她不肯来,非要留在南阳郡。”
“南阳郡再好,能好得过京城,好得过皇宫?”
郑宸笑容顿了一顿,忽地说道:“南阳郡远不及京城。不过,在那里,她才是南阳郡主。进了京城进了皇宫,她就只是皇室宗女了。”
换了他,他也会选择留在南阳郡。
只是,她再一次辜负了他的情意,他满心愤怒不甘,实在难以平息。
总有一天,他要让她后悔莫及。
“算了,不提了。总之,郡主来不来京城,和你都不相干。”郑夫人压根没将素未谋面的南阳郡主放在眼底:“你来回奔波一趟,也算对得住太后娘娘了。”
“你去歇一歇,明日再进宫复命。”
郑宸深呼吸一口气:“不必,我去沐浴更衣,立时进宫。”
……
一个时辰后,郑宸的身影便出现在景阳宫外。
“小公爷请稍候,”宫女笑盈盈地说道:“太后娘娘午睡还没起。”
郑太后上了年岁,每日都有午睡的习惯。
郑宸随口问道:“可是蓝公公在伺候?”
宫女笑答:“是赵公公。”
郑宸目光闪了一闪。
蓝公公是郑家的人,几年前净身送进宫,颇得郑太后欢心。大有取代赵公公之势。
不过,自从半年多前赵公公从南阳郡带回新式辕犁,就稳住了景阳宫第一人的位置。年轻力健面容英俊的蓝公公,竟争不过人妖一般笑起来咯咯咯的赵公公,实在可气可恼。
郑家依附郑太后,才有今时今日的富贵权势。而郑太后,无法直接插手朝政,郑家就是郑太后手中的利刃。两两相依,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这一等,就是半个多时辰。
郑宸虽然年少,却很沉得住气。耐心地等到郑太后更衣梳妆结束,才上前觐见。
赵公公笑脸如花地站在郑太后身侧。蓝公公站得得稍远一些。
郑宸在人前和蓝公公并不热络,淡淡瞥一眼,上前给郑太后行礼。
郑太后笑着招手:“你一走就是一个月,哀家天天惦记你。快些过来让哀家瞧瞧。”
郑宸依言上前,郑太后拉着侄孙的手心疼不已:“跑这么远的路,实在是辛苦你了。”
郑宸露出一脸愧色:“去之前,我信誓旦旦,以为自己能劝服南阳郡主。没曾想,郡主心志坚定不为所动,我只得无功而返。让太后娘娘失望了。”
郑太后不以为意:“她一个小姑娘家,舍不得离家,也是难免。等过个两三载,或许自己就改了主意,主动想进宫了。”
郑宸眉头微微一动。
他很清楚郑太后的脾气。
姜韶华已经是第二次拒绝进宫,郑太后不可能不恼怒。这分明是有人提前得了消息,在郑太后耳边进过“谗言”了……
这个人会是谁?
赵公公笑呵呵地接了郑太后话茬:“娘娘一片长辈慈爱之心,郡主岂能不知。听闻郡主曾在南阳王床榻边立誓,要留在南阳郡。太后娘娘这是体恤郡主的孝心。”
郑太后笑着看一眼赵公公:“韶华这是私下给了你多少好处,你处处为她说话。”
赵公公正色应道:“奴才是娘娘的人,一颗心里都是娘娘。为郡主说话,是因为奴才知道娘娘怜惜郡主失了挚爱长辈,对郡主颇有包容之心。”
“如果郡主胆敢辜负娘娘厚爱,奴才第一个就冲去南阳郡和郡主理论。”
郑太后被逗乐了:“行了,别在这儿拍马屁奉承了。”
郑宸看在眼底,讥讽地扯了扯嘴角。
姜韶华定然是提前令人快马进京,以重金买通了赵公公……重活一世,她的性情脾气倒是变了不少。
以前,她不肯折腰,如今也学会结交太监引以为助力了。
郑宸在景阳宫待了小半日,才告退离去。
蓝公公领命送郑宸出景阳宫,靠近低语道:“小公爷,南阳郡主三日前送了一尊金佛进宫,太后娘娘很喜欢这尊金佛。”
郑宸脚步一顿:“金佛?”
“是,”蓝公公低声答道:“赤金打制的三尺金佛。”
不是镀铜,从里到外都是赤金。
这么一尊金佛,要耗费数千两黄金!足以抵南阳郡一年税赋。
好大的手笔!
京城是大梁帝都,有二十万驻军,京城占地是南阳郡的三倍有余。和地广人稀的南阳郡不同,京城人口密集,总人数高达百万。也就是说,京城人口是南阳郡的十倍有余。
这里是大梁的政治中心,是大梁文化汇聚之地,是大梁经济最繁华的地方。有许多传承了几代甚至十几代的名门大族。
当然,这么比较其实不公平。京城再繁华再好,是属于天子的,属于皇室的,甚至是属于所有文臣武将的。
南阳郡却是属于姜韶华一个人的。
郑小公爷一行人策马到了城门外,守城官眼明心亮,一脸殷勤地亲自来迎郑小公爷进城门。
郑宸奔波赶路十几日,这一路早已将所有的悲恸不甘都压进心底。除了些许赶路的风尘仆仆,看不出有半点异样。
他策马进城门后,先回了安国公府。
郑夫人听闻儿子回来了,大喜过望,忙迎了出来,一把拉住儿子的手左看右看,看个没完:“你可算回来了。这些日子,我每日烧香拜佛,求佛祖保佑你平平安安。”
“以后,你可别这般任性了。南阳郡主来不来京城,那是皇上和太后娘娘该操心的事,和你有什么相干。你偏要出头,还在太后娘娘面前打了包票。现在可好,来回奔波了一个月,就一个人回来了。南阳郡主是不是根本就没搭理你?”
郑宸被母亲的无心直言刺得千疮百孔,俊脸上还露得出微笑:“为姑祖母分忧是应该的。可惜我无功而返,要让姑祖母失望了。”
郑夫人没瞧出儿子的不对劲,兀自絮叨个不停:“这也不能怪你。以我看,那个南阳郡主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一个小姑娘家,能进宫被太后教养是何等荣幸。她不肯来,非要留在南阳郡。”
“南阳郡再好,能好得过京城,好得过皇宫?”
郑宸笑容顿了一顿,忽地说道:“南阳郡远不及京城。不过,在那里,她才是南阳郡主。进了京城进了皇宫,她就只是皇室宗女了。”
换了他,他也会选择留在南阳郡。
只是,她再一次辜负了他的情意,他满心愤怒不甘,实在难以平息。
总有一天,他要让她后悔莫及。
“算了,不提了。总之,郡主来不来京城,和你都不相干。”郑夫人压根没将素未谋面的南阳郡主放在眼底:“你来回奔波一趟,也算对得住太后娘娘了。”
“你去歇一歇,明日再进宫复命。”
郑宸深呼吸一口气:“不必,我去沐浴更衣,立时进宫。”
……
一个时辰后,郑宸的身影便出现在景阳宫外。
“小公爷请稍候,”宫女笑盈盈地说道:“太后娘娘午睡还没起。”
郑太后上了年岁,每日都有午睡的习惯。
郑宸随口问道:“可是蓝公公在伺候?”
宫女笑答:“是赵公公。”
郑宸目光闪了一闪。
蓝公公是郑家的人,几年前净身送进宫,颇得郑太后欢心。大有取代赵公公之势。
不过,自从半年多前赵公公从南阳郡带回新式辕犁,就稳住了景阳宫第一人的位置。年轻力健面容英俊的蓝公公,竟争不过人妖一般笑起来咯咯咯的赵公公,实在可气可恼。
郑家依附郑太后,才有今时今日的富贵权势。而郑太后,无法直接插手朝政,郑家就是郑太后手中的利刃。两两相依,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这一等,就是半个多时辰。
郑宸虽然年少,却很沉得住气。耐心地等到郑太后更衣梳妆结束,才上前觐见。
赵公公笑脸如花地站在郑太后身侧。蓝公公站得得稍远一些。
郑宸在人前和蓝公公并不热络,淡淡瞥一眼,上前给郑太后行礼。
郑太后笑着招手:“你一走就是一个月,哀家天天惦记你。快些过来让哀家瞧瞧。”
郑宸依言上前,郑太后拉着侄孙的手心疼不已:“跑这么远的路,实在是辛苦你了。”
郑宸露出一脸愧色:“去之前,我信誓旦旦,以为自己能劝服南阳郡主。没曾想,郡主心志坚定不为所动,我只得无功而返。让太后娘娘失望了。”
郑太后不以为意:“她一个小姑娘家,舍不得离家,也是难免。等过个两三载,或许自己就改了主意,主动想进宫了。”
郑宸眉头微微一动。
他很清楚郑太后的脾气。
姜韶华已经是第二次拒绝进宫,郑太后不可能不恼怒。这分明是有人提前得了消息,在郑太后耳边进过“谗言”了……
这个人会是谁?
赵公公笑呵呵地接了郑太后话茬:“娘娘一片长辈慈爱之心,郡主岂能不知。听闻郡主曾在南阳王床榻边立誓,要留在南阳郡。太后娘娘这是体恤郡主的孝心。”
郑太后笑着看一眼赵公公:“韶华这是私下给了你多少好处,你处处为她说话。”
赵公公正色应道:“奴才是娘娘的人,一颗心里都是娘娘。为郡主说话,是因为奴才知道娘娘怜惜郡主失了挚爱长辈,对郡主颇有包容之心。”
“如果郡主胆敢辜负娘娘厚爱,奴才第一个就冲去南阳郡和郡主理论。”
郑太后被逗乐了:“行了,别在这儿拍马屁奉承了。”
郑宸看在眼底,讥讽地扯了扯嘴角。
姜韶华定然是提前令人快马进京,以重金买通了赵公公……重活一世,她的性情脾气倒是变了不少。
以前,她不肯折腰,如今也学会结交太监引以为助力了。
郑宸在景阳宫待了小半日,才告退离去。
蓝公公领命送郑宸出景阳宫,靠近低语道:“小公爷,南阳郡主三日前送了一尊金佛进宫,太后娘娘很喜欢这尊金佛。”
郑宸脚步一顿:“金佛?”
“是,”蓝公公低声答道:“赤金打制的三尺金佛。”
不是镀铜,从里到外都是赤金。
这么一尊金佛,要耗费数千两黄金!足以抵南阳郡一年税赋。
好大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