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我们都是平凡人
林菲菲大惊!什么情况,突发情况!
江艇说爱她!
也可能不是她!
可能是真的林安诺,原本宿主的身体。
难不成是那个冒牌货吗!
我的好兄弟江艇啊,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是被那个冒牌货欺负的吗?
林菲菲想摸摸他的脸,在手指接触到他的脸的瞬间她穿进了一个场景里。
那是一段记忆。
“江艇,你还好吗?”
林菲菲看着和自己现在身体一模一样的女人从门里走了出来。
按理来说她进门之后,门会自动消失,为什么,她记得自己这段时间已经进门几分钟了,门却还在。
她拿着药瓶,走向江艇。
这时候的江艇被触手怪咬的浑身是血,虽然经过手术救治缝合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孢子已经融合进血液了,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成丧尸。
她就像是他的救世主。
“过来,江艇,我来给你喂药”她拿着小药瓶,打开瓶塞,亲手喂给他。
眼神极致温柔,林菲菲看得一个机灵,就像是别人端着你的身体和男人在一起,就很奇怪。
接着林安诺替身就带江艇走了,时间线来到x市区,没一个丧尸攻击他们,一路上畅通无阻,甚至那些丧尸还要给他们让路。
仿佛这个冒牌货是个什么很高等的丧尸一样,林菲菲在这个记忆里是一段残影,可以尾随着他们。
其实现在江艇是有点无意识地在行动,走路也很僵硬倒是有点像个丧尸的样子了。
反正后来江艇是彻底醒了,冒牌林安诺感动地快要哭了,又搂又抱,一直在说什么江老板你终于醒了,我好开心呀之类的肉麻话,林菲菲真想直接快进过去。
之后江艇几次抱走,大开杀戒,一边眼睛全白,另一只眼睛瞳孔颜色也很浅,无论是人是丧尸,他都杀。
他杀,她劝。
她用身体挡在他的面前,阻止他杀人,可他就像是一个堕天使,善与恶之间来回交换,意识终不回。
她的衣服被撕破,身体上被抓出一道道血痕,他抓,他撕咬,她疼,她忍。
她挡住路人,让他们跑,也让丧尸远离疯了的江艇,丧尸竟然听这个女人的话,也离开了暴走的江艇。
于是,他所有的暴动都发泄在了女人身上。
他慢慢闭上眼,眉头骤然拧紧,苍白如纸的唇瓣也慢慢抿起,似乎在忍受着巨大的苦痛。
就在大街上,他咬的她遍体鳞伤,从脖颈处吸食她的血液,还以为是在喝什么甜浆,腿也被这个男人抓的死死的,几近破裂,已经被掐红了大片。
林菲菲看着眼前一幕不由得有点同情这个冒牌货了,这是有点惨。
江艇像一头疯了的野兽一般,咬下她身体上的一片片肉,她的身体血肉模糊,肩膀到大腿布满了牙印。
在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中,一大股血喷涌而出。
这叫声是隐忍的,她忍了好久,咬着自己的胳膊,不愿意自己发出声音,手腕已经被自己咬的有了深深的带有血痕的一排排牙印。
流了一摊血的同时,她好像已经能看到自己的骨了,她被他开膛破肚。
凄惨的叫声好像唤醒了什么,他不再动作,愣愣地看着她,手足无措。
他苍白的唇染上鲜红,风扬起他的乌发,突然,他脱力跪在地上,眼神空洞苍凉,整个人破碎又凄凉。
他回来了。
太好了。
女人笑笑,她躺在血泊里颤抖着。
他抱着她哭,他喊着,说着对不起,现在的江艇双眼恢复了正常,是个全人类形态了。
但女人面目全非。
但细心的林菲菲发现,江艇停止撕咬后,血液在慢慢回流,回到那个女人的身体里,伤口在逐渐愈合,腹部的裂口也自己愈合了,什么夸张的愈合能力。
江艇看着完好如初的女人,说还好我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后来,这样的事还发生过很多次,但一周之后江艇基本能控制得住自己了,还能熟练运用孢子对自己身体的各项技能,孢子在他体内和他的体细胞形成了动态平衡。
她叫他江老板,
他叫她林经理。
林菲菲都要看不下去了,都这样了,还老板经理的叫有意思么,大家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了,而且江艇这个人都把她全身上下摸个遍了!
她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两个人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反正没有丧尸妨碍他们,更没有人类打扰他们,他们放心大胆地在无人区恋爱!
“为什么我这十年都没有像现在这般注意到你”江艇深情地说。
“可我在十年前就一直在注视你,我爱你,江艇”女人抱住江艇的脖子吻了上去。
十年前,林菲菲掐指一算,她穿越到宿主身上的这一年宿主林安诺三十三岁,十年前林安诺二十三岁,她二十三岁甚至更往前的时间里就喜欢上江艇了啊,这么说不是办公室恋爱咯,算得上青涩的青年的恋爱了。
成年人的恋爱是稳重的,年轻人的恋爱是怦然心动的,林安诺十几岁还在上初中的时候,被霸凌,因为她是孤儿院的孩子,他们一群人欺负她,学校里她也没有朋友。
她一直非常努力的学习,但被嘲笑无父无母,有娘生没娘养的野孩子,她成绩好,但老师觉得她太呆也不怎么喜欢她,是啊,老师总喜欢活泼可爱的孩子,林安诺心里很自卑。
她被小混混们堵在校门口,没人管她,这时一道光在她眼前闪过。
年轻少年一闪而过将几个小混混撂倒在地,“你没事吧?”他伸过手来,她却呆若木鸡。
就这样林安诺和江艇第一次见面了。
后来得知江艇是姜拓集团的太子爷,她就立志要好好学习,考到最好的学校,然后去姜拓集团上班。
当然太子爷举手之劳是不会记得的,江艇是个好人,帮过很多人,喜欢多管闲事,他是大集团太子爷,自然也有这个底气,他也帮助过很多女生。
这样不起眼的女孩,他怎么会记得?
江艇说爱她!
也可能不是她!
可能是真的林安诺,原本宿主的身体。
难不成是那个冒牌货吗!
我的好兄弟江艇啊,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是被那个冒牌货欺负的吗?
林菲菲想摸摸他的脸,在手指接触到他的脸的瞬间她穿进了一个场景里。
那是一段记忆。
“江艇,你还好吗?”
林菲菲看着和自己现在身体一模一样的女人从门里走了出来。
按理来说她进门之后,门会自动消失,为什么,她记得自己这段时间已经进门几分钟了,门却还在。
她拿着药瓶,走向江艇。
这时候的江艇被触手怪咬的浑身是血,虽然经过手术救治缝合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孢子已经融合进血液了,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成丧尸。
她就像是他的救世主。
“过来,江艇,我来给你喂药”她拿着小药瓶,打开瓶塞,亲手喂给他。
眼神极致温柔,林菲菲看得一个机灵,就像是别人端着你的身体和男人在一起,就很奇怪。
接着林安诺替身就带江艇走了,时间线来到x市区,没一个丧尸攻击他们,一路上畅通无阻,甚至那些丧尸还要给他们让路。
仿佛这个冒牌货是个什么很高等的丧尸一样,林菲菲在这个记忆里是一段残影,可以尾随着他们。
其实现在江艇是有点无意识地在行动,走路也很僵硬倒是有点像个丧尸的样子了。
反正后来江艇是彻底醒了,冒牌林安诺感动地快要哭了,又搂又抱,一直在说什么江老板你终于醒了,我好开心呀之类的肉麻话,林菲菲真想直接快进过去。
之后江艇几次抱走,大开杀戒,一边眼睛全白,另一只眼睛瞳孔颜色也很浅,无论是人是丧尸,他都杀。
他杀,她劝。
她用身体挡在他的面前,阻止他杀人,可他就像是一个堕天使,善与恶之间来回交换,意识终不回。
她的衣服被撕破,身体上被抓出一道道血痕,他抓,他撕咬,她疼,她忍。
她挡住路人,让他们跑,也让丧尸远离疯了的江艇,丧尸竟然听这个女人的话,也离开了暴走的江艇。
于是,他所有的暴动都发泄在了女人身上。
他慢慢闭上眼,眉头骤然拧紧,苍白如纸的唇瓣也慢慢抿起,似乎在忍受着巨大的苦痛。
就在大街上,他咬的她遍体鳞伤,从脖颈处吸食她的血液,还以为是在喝什么甜浆,腿也被这个男人抓的死死的,几近破裂,已经被掐红了大片。
林菲菲看着眼前一幕不由得有点同情这个冒牌货了,这是有点惨。
江艇像一头疯了的野兽一般,咬下她身体上的一片片肉,她的身体血肉模糊,肩膀到大腿布满了牙印。
在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中,一大股血喷涌而出。
这叫声是隐忍的,她忍了好久,咬着自己的胳膊,不愿意自己发出声音,手腕已经被自己咬的有了深深的带有血痕的一排排牙印。
流了一摊血的同时,她好像已经能看到自己的骨了,她被他开膛破肚。
凄惨的叫声好像唤醒了什么,他不再动作,愣愣地看着她,手足无措。
他苍白的唇染上鲜红,风扬起他的乌发,突然,他脱力跪在地上,眼神空洞苍凉,整个人破碎又凄凉。
他回来了。
太好了。
女人笑笑,她躺在血泊里颤抖着。
他抱着她哭,他喊着,说着对不起,现在的江艇双眼恢复了正常,是个全人类形态了。
但女人面目全非。
但细心的林菲菲发现,江艇停止撕咬后,血液在慢慢回流,回到那个女人的身体里,伤口在逐渐愈合,腹部的裂口也自己愈合了,什么夸张的愈合能力。
江艇看着完好如初的女人,说还好我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后来,这样的事还发生过很多次,但一周之后江艇基本能控制得住自己了,还能熟练运用孢子对自己身体的各项技能,孢子在他体内和他的体细胞形成了动态平衡。
她叫他江老板,
他叫她林经理。
林菲菲都要看不下去了,都这样了,还老板经理的叫有意思么,大家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了,而且江艇这个人都把她全身上下摸个遍了!
她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两个人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反正没有丧尸妨碍他们,更没有人类打扰他们,他们放心大胆地在无人区恋爱!
“为什么我这十年都没有像现在这般注意到你”江艇深情地说。
“可我在十年前就一直在注视你,我爱你,江艇”女人抱住江艇的脖子吻了上去。
十年前,林菲菲掐指一算,她穿越到宿主身上的这一年宿主林安诺三十三岁,十年前林安诺二十三岁,她二十三岁甚至更往前的时间里就喜欢上江艇了啊,这么说不是办公室恋爱咯,算得上青涩的青年的恋爱了。
成年人的恋爱是稳重的,年轻人的恋爱是怦然心动的,林安诺十几岁还在上初中的时候,被霸凌,因为她是孤儿院的孩子,他们一群人欺负她,学校里她也没有朋友。
她一直非常努力的学习,但被嘲笑无父无母,有娘生没娘养的野孩子,她成绩好,但老师觉得她太呆也不怎么喜欢她,是啊,老师总喜欢活泼可爱的孩子,林安诺心里很自卑。
她被小混混们堵在校门口,没人管她,这时一道光在她眼前闪过。
年轻少年一闪而过将几个小混混撂倒在地,“你没事吧?”他伸过手来,她却呆若木鸡。
就这样林安诺和江艇第一次见面了。
后来得知江艇是姜拓集团的太子爷,她就立志要好好学习,考到最好的学校,然后去姜拓集团上班。
当然太子爷举手之劳是不会记得的,江艇是个好人,帮过很多人,喜欢多管闲事,他是大集团太子爷,自然也有这个底气,他也帮助过很多女生。
这样不起眼的女孩,他怎么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