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约克城的交通规划得不赖,可惜里面住的人总爱惹乱子,堵车也就成了日常。

  从下城区驶向灰色地带,一路上听着警笛声和枪声,

  便道上,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为了在这钢铁丛林里活下去而奔波劳碌,
  他们是不戴安全帽的工人,繁重的脑力劳动令他们提前脱发,绕开那些不知真假的乞丐,一个个阴沉着脸,为下个月的房租和煤气费发愁。

  车子驶过第五大道,这里净是些摆摊儿卖艺的,戴着墨西哥大草帽的流浪歌手抱着破吉他,唱着一首沧桑的民谣。

  “

  哦,小燕子,为何这样匆忙?

  何不在此停留……待那山谷积雪融化……

  ”

  歌手面前的破碗里躺着枚硬币,除了个流鼻涕的小男孩儿,没人愿意停下来听他唱歌。

  “小燕子,请你留在这所破屋,

  一杯热茶,一本好书,壁炉火旺,

  莫管那嘈杂世界,
  慢下来呦……

  ”

  “好听。”林奇轻轻踩下刹车,降低了车速。

  “我也喜欢,改天陪我过来听他唱完,好吗。”

  “一定。”

  “谢谢……哎呦,这破玩意儿太紧了……”副驾驶座位上,西格德莉法弯着腰,正费力地提上长筒靴,
  如她所言,靴子太紧了,镀铬金属拉链怎么也扥不上去,她不是那种细胳膊细腿儿的弱女子,结实的小腿肌肉很难塞进靴筒。

  “要不要我来帮你啊,猛女。”

  “滚你的吧,死胖子!让你占了便宜测量了全身尺码,为啥还是拿来这么紧的靴子!”

  “紧点儿好,紧了显身材。”

  “还有……这该死的渔网袜,这胶皮裙子也太短了吧!皮面具,胳膊上还套着蛇形金属环,
  紫色唇膏和黑色的指甲油……这身儿打扮都是些什么鬼!说好的不是扮兔女郎么?”

  “你看看,又急了,兔耳朵放在后备厢里呢,既然是应聘,当然得顺着人家老板的喜好打扮,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唐尼一脸坏笑地说道。

  “那家伙……准是个变态!”

  “嘿,这你可说到点子上了,开夜总会的老板,俊男美女看得太多难免审美疲劳,吃盐吃多了舌头就迟钝。

  据我所知,安东尼·霍克先生的口味非常重,甚至可说是变态了,有传言说他是个受虐狂,喜欢被狠狠地对待,你这样有野性的高个儿猛女,没准儿正对他胃口呢。”

  “你最好没撒谎!否则,等我出来,准没你好果子吃!胖子!”

  “你看看,好心没好报么不是,这都是为了把事办好。”

  林奇拍了拍车载显示屏:“告诉我怎么走,这该死的导航又没信号了。”

  “左拐,一直。”

  好不容易顺畅一段,又开始堵了,前面出了事儿,一名瘾君子从百公尺高的灯塔顶端跳下来,尸体皮肤上满是针孔,好心的工人为他盖上塑料布等待警员,车辆只能从侧面小心绕行。

  弗格森伸出脑袋骂道:“烦死了!死也不挑个好时候!”

  “弗格森!你真是过分!死者为大懂不懂!”

  “美女,你是外地人,不懂,在约克城,跳楼不是啥新鲜事儿,每次股票跌了都得来几个空中飞人,落榜的学生还有患绝症没钱治的病人也不少,这两种倒还值得可怜,
  然而这家伙是条满身针眼儿的毒虫,一条为了嗑药儿连偷带骗害惨了父母亲戚的毒虫,这种不值得同情,开车的只恨他挡了路。”

  “虽然你这么说……”西格德莉法回头看向那裹着尸体的塑料布:    “死都死了,没必要再骂人家。”

  “哎,女人。”弗格森摆摆手:“心眼儿软啊。”

  “那是你没见过她在战场上的样子。”林奇说道:“怎么走?”

  “左拐。”

  弗格森骂道:“左拐……左拐……左拐,这特么不是个圈么,绕回来了!”

  “对不起啦!不是故意的,我记错了!”

  “胖子!你特么少看人家大腿,看好了路行不!”

  “哼……装X,你也没少看啊,红绿灯直走,上立交桥,这回对了。”

  没完没了的罢工,没完没了的封路和堵车,只能靠聊天打发时间。

  一直以来,胖子唐尼都有个当演员进军好莱坞的,不切实际的梦,
  当车子驶出高架桥的时候,唐尼重新提到这个理想,

  “老子就是下一个马龙·白兰度,《教父》续作主角非我莫属了。”

  他说自己认认真真读过那本《演员的自我修养》,坐在他身旁的调酒师弗格森马上揭穿了朋友的谎言。

  “胖子从图书馆偷了书,翻了没几页就犯困了,把那本书用来压桶装方便面,哪个导演选他当演员,那可真是瞎了眼了。”

  “哈哈!”坐在副驾的西格德莉法好不容易提上了靴子,正忙着捋顺渔网袜,被后排两个酒吧小子逗得乐出声来:

  “不看也罢,表演不是光靠理论就行,天赋和感觉也很重要。”

  “谢啦,猛女,向着我说话。”

  “我只是就事论事,你这家伙虽然讨厌,但还是有些喜剧演员的潜质。”

  胖子眉飞色舞,阴阳怪气地对着弗格森说道:
  “啧啧,瞧瞧人家!一张嘴就是老知识分子了!不像某个光棍儿Loser,一把年纪找不着对象,也没个正经工作,在酒吧打工混日子!”

  “得了吧,说得好像你不在老头儿那混饭一样,臭肥宅。”

  “老子迟早会飞出贫民窟的,
  慢点儿开,别按喇叭,我看到好几个混帮派的,快到了。”

  唐尼被美女夸了心里美滋滋,立马就想表现一把演技,出发之前,他用有限的预算把自己打扮成富二代公子哥儿的模样。

  喷着刺鼻的廉价古龙水,戴着三块钱一副的假名牌墨镜,穿着件骚气的花衬衫,胳膊肘儿悬在窗外,嘴里叼着劣质雪茄,看到穿热裤的站街女就吹声口哨;
  “哈啰!甜心!爷的大别墅缺个哥特女仆,来应聘嘛,”

  “滚NM的蛋!还别墅呢,老娘在贫民区见过你!”

  哥特妆容的小辣妹瞬间看穿唐尼的拙劣演技:

  “开的什么破车!穷X!快滚!别耽搁老娘做生意!”

  唐尼竖起中指骂道;“FK U 碧池!”

  “有种别走啊!胖子!”

  “那些站街女的包包里都有枪!”林奇回过头瞪着胖子:“别惹麻烦!”

  “入乡随俗嘛,这里是三不管地带,看呐,我们已经到地方了。”

  “那个是夜总会的入口么?”

  “你猜对了,那几个穿西装的大块头是夜总会的保安,慢点儿开,别和任何人对视,待会儿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