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积雪在春天到来之前无法消融,大部分生物都困在洞穴里不肯出去。

  除了少数人。

  在普米修镇子外的积雪路上,劳伦斯牵着多姆羊,在三十厘米高的积雪上艰难前行。

  劳伦斯拿着木棍防止跌倒,小腿和手腕上也套上了一圈兽皮作为防护。

  萨丽尔和索菲亚坐在后面的雪橇上,由多姆羊和劳伦斯在前面开路。

  尽管身强体壮有一身蛮力,但是萨丽尔很高兴的和索菲亚坐在放着木凳子的雪橇上,看着劳伦斯牵着羊在前面开路。

  劳伦斯呼吸着冻鼻子的冷空气,心中虽有怨言但也都忍了下去。

  谁让是自己非要大冬天的出来呢?

  在屋子里又憋了许多天后,劳伦斯想要弄点铁做的工具当刀口,顺便也从镇子里买点陶罐。

  自己做陶罐太慢了,而且做的陶罐很容易裂开,不如镇子里那些罐子好用。

  封闭性的容器是刚需,能用的地方非常多。

  如果有现成的东西,劳伦斯也不想去挖土烧土,浪费大量的时间和体力做这些东西。

  在雪地里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在刺眼的阳光和雪原下,看到了被脏污的积雪覆盖的小镇。

  镇子里的积雪被人和牲畜踩出来几条道路,站在山坡上往下看,就能看到许多被清理出来的地面。

  有了目标之后,前进的时间就不再难熬了,就算是十几分钟的时间也感觉很快就到了。

  脚下的积雪少了很多,残存的积雪并没有被全部清除干净,依旧留了一层被冻僵的坚固冰雪层。

  压实了的雪地很适合雪橇移动,劳伦斯牵着多姆羊进入镇子里的时候发现镇子里的人也在准备雪橇。

  正在忙碌的普米修人站直身子看向这边,在看到萨丽尔和劳伦斯后就走过来打招呼。

  “萨丽尔,还有劳伦斯先生。”

  劳伦斯不认识眼前这个肥胖的男人。

  这个肥胖的男人有着蓬松的棕色大胡子,头发稀疏并且戴着羊皮帽子。

  他称得上是前凸后翘,肚子比十个月的孕妇都要肥大,大屁股也往后翘着,身材比一般野蛮人略微矮一些,一米七多一些。

  看起来不像是坏人,但他就像是一个身前抱着大石头的力士一样,正常人都不想招惹这种人。

  劳伦斯询问道:“抱歉,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是弗里森。”弗里森非常好说话,骄傲的说道:“我有三个妻子,二十只羊,五只狗,两个奴隶,还有孩子和土地!”

  劳伦斯对别人家的资产没兴趣,倒是对奴隶的事情比较在意。

  “我记得这里不是没有奴隶吗?为什么你会有奴隶?”

  弗里森骄傲的挺着大肚子,看了一眼身边两个正在搬运箱子和木头燃料的男人女人。

  “他们就是我的奴隶。”

  萨丽尔走过来看着那两人,“这不是赛拉文吗?”

  名为赛拉文的男人低着头,和身边的女人一起继续沉闷的干活,没有回应萨丽尔的询问。

  弗里森挺着大肚子说道:“这个软弱的男人逃避了神圣的战斗,所以他和他的家人以及土地房屋都不是他的了,现在这一切都归我所有!这是神圣的决定!”

  萨丽尔不想插手这种事情,直接走了出去,“劳伦斯,我们走。”

  劳伦斯对这种事情也不奇怪,在野蛮人王国,怯懦者就是这种下场。

  文明社会还只是排挤和限制,这个时代像是这种村子被抢后不肯参与反击战的,一家老小都要被杀!

  不过就算是在文明社会,这种逃兵的做法也是死罪,而这个时期并没有那么文明,杀了正常,被处罚成为奴隶已经是很仁慈的做法了。    多半还是因为现在村子里缺少劳动力,不然换成平常时候绝对会杀掉,也包括这个人的孩子。

  弗里森对劳伦斯非常友好,“劳伦斯先生,我最近头有点疼,您能摸一摸我的脑袋,让我的脑袋不要那么疼了吗?”

  劳伦斯知道多半是艾玛家把自己能治病的事情告诉了别人,这些人完全没有保密意识。

  上次是用手看艾玛家的人脑袋热不热,热了就多休息,多喝水。

  也不知道艾玛那嘴巴怎么说的,按照这些野蛮人的理解能力,多半是被当成了巫术。

  劳伦斯哪里会看病,直接说道:“我很忙,祝你好运。”

  弗里森不相信好运气,看到智慧的劳伦斯先生要走,就迅速说道:“劳伦斯先生,我愿意拿出一只鸡,一罐黄油,一桶羊奶作为礼物。”

  劳伦斯都已经转身离开了,这个时候又转身回来了。

  鸡汤,黄油,羊奶……

  劳伦斯露出思索的神色,看着这个大胖子。

  身体胖了自然容易生病,不管是野蛮人还是别的地方的人,胖子确实是压力比较大的。

  想到这里,劳伦斯说道:“伱是不是睡觉的时候很难受?”

  弗里森激动的看着劳伦斯,“是的!我经常难以入眠,每次醒来都会觉得很累!”

  野蛮人只要是成年之后,晚上基本上都能发出雷声般的轰鸣。

  打呼噜是因为呼吸不畅,或者鼻子有问题。

  “你今天睡觉的时候,身体朝着右手的位置睡觉就行了,不要面对着屋顶,也不要面对着左手的方向。”

  弗里森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甚至是有些怀疑,“只是这样?”

  劳伦斯为了感谢费,胡说道:“怯懦的人才会经常头疼,勇猛作战,有着无数疤痕的勇士就不会经常头疼,你要经常去打猎,这样神才会赐予你健康的身躯。”

  弗里森顿时就信了,“智慧的劳伦斯先生,请您到我家里,我要好好招待您!”

  劳伦斯礼貌的拒绝,“我还有事情,下次吧。”

  很快劳伦斯告别了弗里森。

  因为奴隶的事情,劳伦斯看了看附近的房屋,发现有些房屋确实是没有修补的痕迹。

  要么是没人住了,要么就是去了完好的屋子居住,而那些屋子原本的主人,多半都是一些提前跑路的人。

  人其实可以一个人生存下去,但是大部分在集体环境下的人都不想那样做,一旦离开集体就会闷闷不乐,心如死灰。

  很多跑掉的人还会回到这里,然后就被那些奋勇作战的人抓住,狠狠教训。

  要么是被杀了,要么就是作为最下等的奴隶对待。

  对于那些临阵脱逃,不肯拿起武器战斗的人,同族同村的人都会瞧不起他们,甚至是主动虐待他们。

  为了生存,野蛮王国的规矩就是如此,就算是有些人很自然的产生了私心和畏惧心理,也会在残酷的环境下被狠狠淘汰掉。

  除非大部分野蛮人都过上了不需要战斗就能好好活下去的生活,不然逃避战斗的野蛮人男性,必定会受到来自族群的极端虐待。

  劳伦斯发现普米修人在加入瓦基里人部落后,已经开始转变了,从农业生产氛围转化为了劫掠氛围。

  种地养猪可交不起重税,发家致富只能依靠暴富手段。

  在这种氛围下,今年镇子里的大部分男性都会外出劫掠,走上野蛮人王国的传统致富路。

  劳伦斯叹了口气,更加忧郁了。

  “唉,我还是老老实实的躲在山里吧,不然这些人出去打劫喊上我,我可不想背井离乡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