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王国的使者团队住了两天就走了,劳伦斯劝说他们回去主持国内事务才赶走了还想继续逗留的两人。

  现在的气候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也是难得的清闲时候。

  劳伦斯很快造好了能容纳八个人的木车,这种技术镇子里早就掌握了,并且也开始贩卖廉价精致的车子给过往的商人。

  这个时代,生产技术就是金钱,但是往往需要贵族和大势力背书,不然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无法把知识转化为财富。

  巫师们就属于这种,他们的知识即使是愿意分享出去,也分享不出去。

  学习难度大是一个条件,最重要的还是社会环境抑制知识的传播。

  洛山达从屋子里走出来,和德伦等人一起观赏劳伦斯制作的豪车。

  车子一共四个轮子,长两米四,宽一米七,高一米六,两个轮子前后都保持着半米多的空隙,左右各有一个上车的侧门,还有两个窗户。

  萨丽尔和索菲亚很快上车体验这个新车。

  洛山达站在劳伦斯身边看着两个孩子,脸上也浮现出慈祥的笑容。

  “劳伦斯,我和那位姐妹了解了外面的事情,外面的姐妹们过得远不如我们这里。”

  劳伦斯感觉洛山达的语气里并没有担忧,更像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发表的感慨。

  “是啊,将来说不定还会有很多女巫或者魔女过来避难。”

  劳伦斯也同样觉得自己这里过得很舒服。

  洛山达的微笑更加和善,“是这样,等我们给北陆王国和绿森王国一些麦子,她们就能吃上面包了。”

  劳伦斯清楚洛山达的想法。

  洛山达并没有迫害外面的巫师,甚至是愿意支持这边给那些人粮食,稍微帮助她们一些。

  但也因为别人的不幸,对比出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有了一些小小的骄傲。

  这是合理的行为。

  “我会传授风车磨坊的技术给大家,等这批留学生回去之后,就可以在他们的故乡那里建立风车磨坊。”

  劳伦斯又补充道:“之前我就派人指导他们的农业技术了,一开始我想很多人都不愿意把种地的事情变得太麻烦,但是等到粮食丰收的农田,我想会有越来越多人愿意辛苦一些。”

  “勤劳才有收获。”

  农业技术的提升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至少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推广。

  洛山达可不需要管这些,只要明白自己现在过得很好就足够了。

  萨丽尔很快把木车绑在了两只多姆羊身上,开始牵着两只多姆羊往外走。

  劳伦斯和洛山达跟着走出去。

  教堂的后厨里,乌姆坐在板凳上吃着碗里的剩饭,里面有各种大鱼大肉,还有炒面条。

  每次宴会结束后都会端下来大量的剩饭剩菜,艾玛和坎蒂丝等人有单独的小灶做饭,不会吃这些外人吃剩下的饭菜。

  这些剩饭剩菜会由一些过来帮忙的妇女们解决。

  这些妇女都是前往南方那些雇佣兵的女人,劳伦斯允许她们在宴会结束后过来带走一些,每次只允许十个人过来。

  乌姆作为教堂的看门人,自然也可以吃这些剩饭。

  在乌姆的旁边有一只眼巴巴看着的大狗。

  大狗全身漆黑油亮,看不到半点杂色,身体强壮健康,又安静又神骏。

  这只乌姆的妈妈艾玛从道格的后代里挑选出来的小狗,现在养成了大狗。

  乌姆正在吃着饭,蒂姆跑了过来。

  “乌姆,我和妈妈回去了。”

  “好!”乌姆放下碗看着妹妹,嘴里都是油水。

  “我走了。”蒂姆很快和两个小伙伴一起走了。

  乌姆很快继续扒了碗里的食物,吃饱之后才把碗里的剩饭倒在了大狗脚边的木盆里。

  大狗很快低头吃饭,作为教堂的看门狗,这只名为疾风的看门狗表现得一直都非常好,白天不喜欢乱叫,但是晚上遇到有人靠近的时候就会迅速喊叫起来。

  乌姆的年纪还是很小,长得也不强壮,艾玛希望乌姆当一辈子看门人。

  看门人的工作又轻松又安逸,不需要去地里干活,也不需要去战场上搏杀。

  虽然有些怯懦和逃避,但是乌姆是在为主人效力,为教会服务,所以不用去上战场也是神允许的事情。

  教会里管吃管住,仁慈的主人还会赏赐一些衣服和日常用品,这样已经非常好了。

  艾玛也觉得乌姆有些没用,所以以后娶一个女人就行了,不然他可养不好太多女人。

  在家里人走后,乌姆很快带着吃饱了的疾风去门口休息。

  看门人现在有三个,一个是乌姆,另外两个是上次远征遇难者的家属。    因为现在不是自己值班的时间,乌姆就带着疾风到了巨像附近的台阶那里坐下,安静地晒着太阳。

  刚休息十多分钟,就听到疾风叫了起来。

  乌姆迅速起身拉住疾风,顺着疾风的方向看去就发现了一个外乡人和一条长毛狗。

  长腿霍尔带着自己的狗走过来。

  “你好,小家伙,这是你的狗吗?它看起来很不错。”

  霍尔走过来和乌姆打招呼,又看着乌姆的狗。

  乌姆还记得这个外乡人,站起来说道:“我记得你!”

  “伱是去年卖羊肉的那个外乡人!”乌姆指出了霍尔的身份。

  霍尔不记得乌姆了,只记得当时鸦羽先知和另外一个小姑娘。

  “我是霍尔,这是我的朋友斯塔丽安,也可以叫它塔莲。”

  塔莲安静的坐在地上看着这边。

  乌姆看到这只狗就很喜欢,“你们好,我是乌姆,这是我的狗,疾风!”

  霍尔赞叹道:“疾风?是一个好名字,它跑得很快?”

  “是的!疾风跑的很快,也很聪明,它的父亲是很厉害的雪地狗!”乌姆高兴地夸赞疾风。

  霍尔露出微笑,又看了看四周。

  “我这一次带着家人过来卖点鸡蛋和羊毛,你知道哪里收购这些吗?”

  乌姆主动帮忙,“跟我来,我们教堂应该需要这些,我去问问修女大人。”

  “好!”霍尔很快转身招呼自己的家人过来。

  天气热了之后就从绵羊身上收获了很多羊毛,还有家里的鸡也开始下蛋了。

  霍尔和家人舍不得使用这些东西,特意拿过来交换粮食和针线。

  最近教堂举办宴会使用了很多鸡蛋,余下的鸡蛋又要分给很多人,所以在得知有人低价出售鸡蛋后,布莱丽儿很爽快的收下了这些鸡蛋和羊毛。

  乌姆热心的把钱袋子递给霍尔,并告诉霍尔应该如何用这些铜币购买粮食和针线。

  在乌姆的帮助下,霍尔一家提前完成了交易。

  “谢谢你,小家伙。”霍尔看着乌姆和全身漆黑如狼王的疾风,主动说道:“你的狗没有经过训练,也没有父母教它各种捕猎和奔跑的技巧。”

  “为了报答你的帮助,我可以让塔莲给它做个示范,我想它很容易就能学会这些。”

  乌姆激动道:“好的,太谢谢你了!”

  霍尔露出微笑,“没关系,能教这种狗是我的运气,有些动物会变得和远古时代的祖先一样,这种狗不仅是体型上的相似,还具有很强的野性直觉。”

  “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一只聪明的大野猪,我想那只猪应该就是觉醒了先祖的血脉。”

  乌姆露出奇怪的表情,“你说的是匹格,匹格和母猪生下来的小猪都是普通的野猪,不是大野猪。”

  霍尔觉得这很正常,“这种觉醒出来的血脉并不会传递给下一代,反正你这只狗现在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等它真正成长起来之后,会成为很厉害的狗王。”

  乌姆想到了什么,迅速说道:“这只狗是妈妈送来陪伴我的,但是我是主人的奴隶,它是主人的狗,我要赶紧把疾风很厉害的事情告诉主人,现在先告诉修女大人。”

  霍尔还以为这只狗是这个小孩的,没想到也算是领主大人的东西。

  不过这确实是很正常的事情,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把这只狗养的那么好,这只狗一看就是整天吃肉长起来的,不然不会有那么漂亮的毛皮。

  乌姆带着疾风很快跑进了修道院,把霍尔的话告诉了布莱丽儿。

  布莱丽儿没想到疾风会这么厉害,于是说道:“等明天我会告诉主人,现在你带那位霍尔去羊圈休息,让他等一下主人。”

  “是,修女大人。”乌姆高兴地退出去,又去找了在巨像那里等待的霍尔。

  霍尔让家人先回去,自己跟着乌姆去了羊圈。

  羊圈这里是给商人的牲畜使用的休息所,乌姆找了一个放干草料的空房间。

  “这里可以吗?我等下会拿面包和水给你们吃。”

  “好,这里很好了。”霍尔看了看这里,“这里看起来很舒服。”

  虽然有些羊粪牛粪的气味,但是羊圈这里是免费的,对大部分旅人来说这里都不算太糟糕。

  如果管饭的话,那就太美妙了。

  趁着天还没有黑,霍尔开始告诉乌姆如何照顾狗,如何把身边的狗训练成一只反应敏锐的好狗。

  不论是侦查、狩猎、还是搜寻和拉雪橇方面,疾风都有着成为头犬的绝佳资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