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亲礼送完之后,正式开席。
先上凉菜,后上热菜,各种佳肴流水一般的送了上来。
项南定得酒席是三百一桌的,在松山镇,算得上比较有牌面的酒席了,因此宾客们吃得都很高兴。
“永强,听说你现在成了作家了?”齐三太笑着问道。
“是,表舅,不过是网络作家。”项南笑道,“跟传统文学作家不太一样。”
“甭管是哪路作家,起码你已经成功了。”齐三太笑道,“成功之后,不要忘了回报咱们家乡啊。”
项南一愣,随后笑了笑,“表舅说得极是,我一定不会忘记家乡的。有机会,我一定好好地回报家乡。”
“好。”齐三太笑着点点头。
……
定亲宴吃完之后,乡亲们陆续回家。
“永强,你也回家来吧。”赵金凤拉着儿子的手道,“你爹都已经认错了,你就别再生他气了。”
项南瞅了一眼谢广坤,摇了摇头。
谢广坤这个人极其固执。屡教不改,改完还犯。乡村爱情系列里,就属他没完没了的作妖。
他今天虽然是低头了。但那是因为齐三太在这儿,他怕自己被拘起来,所以才不得不退让。等齐三太一走,他又不知道作啥妖呢。自己回去,怕也住得不舒心。
“妈呀,我不回去了,我写小说需要宽带。”项南随即解释道,“咱家安宽带不方便,我还是待在城里吧。”
赵金凤一听,就知道儿子找得是借口。他心里还是不痛快,所以还是不想回家。
谢广坤听儿子这么说,心中也很是后悔。
其实,刚才齐三太劝他的话,他听到心里面去了。
儿子现在这么本事,他要把关系处好了,儿子肯定会孝顺他。可他如果把关系弄拧了,那真是亲父子也成仇人。
到时候,儿子都不认他当爹,连家都不回,见他一面都不愿意。那无论儿子取得再大的成功,也跟他毫无关系了。
既然如此,他还折腾个什么劲儿呢。
“永强,你回来吧。爹不折腾了,还不行么?”谢广坤开口求儿子道。
项南微微一怔。
实话说,听到谢广坤开口求自己,他有一点动摇。
但他随即还是摇了摇头。
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谢广坤那自私自利、自高自大的性格,不是那么容易改得。而且,他也缺乏学习和改进的能力,在这一点上,他甚至比不上刘能和赵四儿。
在乡爱系列里,刘能、赵四一直在成长。
刘能担任村副主任,又主动提出辞职;学驾驶考驾照;开办象牙山第一个网店。赵四跟着儿子干花圃,搞特色养殖,这在十里八乡也是独一份儿。
相比起来,谢广坤从第一部就是种地收山货,到最后还是种地收山货。甚至山货生意,都差点被刘能的网店挤垮。
所以指望他会改脾气,真比母猪上树还困难。
项南对他,基本不抱希望。
他相信,谢广坤刚才求他时,肯定也是真情实感,真心希望他能回家。不过,这股子真情实感能持续多久,可就不一定了。
“爹啊,不是我不想回去。而是留在城里,更方便我写作。”项南解释道,“你们就回去吧,我答应你们,我会三不五时的回趟家的。” 谢广坤听儿子这么说,心里后悔的不得了。知道儿子是真的恼他了,不是他说两句好话,掉几滴眼泪,就能把这件事抹平的。
当下他也不好再说什么,“那行吧,那你自己在外面小心点儿。”
……
“永强,你真的不回村了?”小蒙听说永强不回去,也有些意外道。
刚才酒桌上,他俩都跟谢广坤敬酒了,谢广坤也都喝了。她就以为没事了呢,却不想,永强居然还不想回家。
“不回去了。”项南摆摆手道,“村里没有宽带,我写作不方便,还是留在城里好。”
“嗯,好吧。”小蒙点点头,对此无法反驳。
她别说宽带了,连电脑都没摸过呢。
“小蒙,要不,你也留在城里陪我吧。”项南又道,“不然,我自己一个人,也挺孤单的。”
小蒙一听,顿时臊了个脸通红。
“我……我……咱们还没结婚呢~”她扭捏道,“我要跟你那什么了,那像什么样子嘛。”
“上次在刘家大院儿,你不还说要留下来陪我的嘛。”项南微微一笑道。
“哎呀~”小蒙更害羞了。
那时候,她见到项南一个人吃苦,她实在是不落忍,所以一时感动,就想留下来陪他。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好了,我不逼你了。不过,你要答应我,要常来城里看我。”项南见她羞不自胜的样子,知道她观念偏传统,不太能接受太前卫的生活,因此也就不再逼她了。
“嗯。”小蒙点了点头,“你也要常给我发短信,打电话。”
“好的。”项南点了点头。
……
定亲宴之后,项南回到开源市,重新租住了房子。
这次就不再是刘家大院儿那样的县郊区了,而是选了开源市最繁华地段的房子。精装修、带家具、家电。水电气、宽带也是一应俱全。
他现在有很多钱,住当然就选最好的。
而租房之后,他的大部分精力,就都放到了小说更新上。
现在,他总共要写两本小说。一本就是《鬼吹灯》。
他跟沪江出版社签了《鬼吹灯》系列四部的版权,现在只写了《精绝古城》这一部。
剩下还有《龙岭迷窟》、《云南虫谷》、《昆仑神宫》三部,约定是每三个月写一本,未来一年内创作完成。
另一本是《盘龙》。这本小说现在正在起點连载,目前已经连载了二十五万字,累积达到九万收藏,估计强推之后,达到十五万收藏不成问题。
到时候,强推上架,混个万订应该不难。而起點万订,每天更新万字的话,一个月十万稿费是轻而易举的。
同时更两本书,对项南来说,难度并不算太大。
一来,两本书故事都是现成的,他就是抄一下而已,不需要太多思考;二来他的身体年龄才二十三岁,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一天码两万字都不叫累。
换到现实生活中,他三十二岁的年纪,一天敲两万字,他的手腕都得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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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