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堂趁其中一只低头舔舐苔藓正欢,直接一枪送进腹部,狍子仿佛是被雷击了,摇摇晃晃挪了几步,瘫倒在地上四肢乱蹬。

  身下有鲜血流出来。

  余秋堂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提着枪就朝那边扑过去。

  这时候躲避已没意义。

  两个狍子一个倒地,另外一个转身就朝后面跑,一下子钻进灌木丛里。

  几十米的距离,余秋堂是撒开欢子追,也就十几秒便到了对面,他只是扫了眼地上狍子,确定它已经没有逃跑希望,便直接跟着跑进灌木丛。

  这块灌木丛野物少,灌木基本没受到影响,还是保持着原来的自然生态。

  狍子进去没关系,人家身体灵活,遇见阻挡直接跳过去。

  但余秋堂可没这种能力。

  荆棘会直接将他拦住。

  他只能尽量寻找分布不密实的地方,用钢叉扫开荆棘摸索前行。

  但很快,前面直接就没路了。

  若是继续走,必须要将小灌木全部搞掉,要不然过去后,狍子搞不到,他先要掉一层皮。

  他只能停下脚步,四处看看,找到一块石头垫在脚下,尽力伸长脑袋朝前四周观望。

  忽然。

  他在一个小树旁边看到只狍子的头,它正睁着清澈的大眼睛,也是四周打量,主要还是看同伴死亡的方向。

  好吧,你小子有活路,也不走是吧。

  傻狍子

  “嘭!”

  隔着灌木丛,余秋堂一枪送进狍子的脖子,狍子转头跑了两三步,一头撞进灌木丛里。

  余秋堂这才长舒口气。

  狍子果然是猎物里最笨的,也最容易捕杀,硬是靠着自己蠢笨,差点被捕杀灭绝。

  其实这也不能怪它们,生物进化很多时候没想到人类这个特殊存在,往往他们进化,都是为了适应自然界。

  人类是自然界的一个BUG。

  就以老虎为例。

  作为百兽之王,他占据着食物链最顶层,按理说是无敌的,影响他繁衍的只有食物多少,和自身生殖能力。可是遇见人类,它们的强大开始打起引号。

  有个更有趣的例子是虾的进化。

  理论上,虾能进化现在的模样,已是相当完美,它们具有很坚硬的壳,可以将头等柔软的部位全部藏进头里。

  这样的话,一般以虾为食物的天敌,往往因为搞不掉它的虾壳而放弃,而能轻易破除虾壳的动物,又不会以虾为食物,所以虾才能存活几亿年。

  可虾万万没想到,世界上出现了人类。

  人类能轻而易举破开虾壳,而且人类还特别喜欢吃虾。

  人类很多行为习惯,并不符合自然规律。

  打了虾一个措手不及。

  很多地方的虾,就是这样被人类吃个干净。

  狍子自然也符合这个原理。

  它们之所以会回顾,是因为它们生存环境和习惯限制,理论上,如果一只狍子被捕杀,食肉动物就会满足,不会再想去想第二只。

  但人类就是这么狡猾。

  它们要的可不止是一两只。

  身份决定立场,余秋堂破开荆棘,将狍子提着出去,和另外两只绑在一起。

  狍子体小,两只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公斤,对余秋堂并没增加太多负担。

  有了这两只,算上前面两只,那这次入山就算得上收获颇丰,一只能卖个几十块,就算给张甲申一只,剩下的也能小赚一笔。

  晚上好好歇歇,明早起来早点再碰碰运气。

  看能否将战况继续扩大。

  余秋堂提着狍子回来时,远远看到余秋江站在一处高坡上张望,神情很是焦虑,直到看见他的身影,这才放松。

  等余秋堂回去,看到又是两只肥肥的公狍子,坚守阵地的两人自然很喜悦。

  “神了,堂堂,你可真是厉害了!”王浩峰正趴在地上点火呢,吹得一脸的黑,满头的汗水。

  “还行,你如果实在佩服的话,可以申请当我徒弟,我来教伱啊。”余秋堂将东西放下,舒展着筋骨。

  能拿的动是一回事,身体劳累又是另外一回事,紧张加体力消耗,他委实有点腰酸背痛。

  王浩峰闻言,也不生火了,直接跑过来帮余秋堂开始捏肩膀,“行啊,堂堂师父,我就当你徒弟,您老人家可要好好教我啊!”

  “你来真的……右面肩膀,对对,再大点力气手上用点劲……行,就这样!”

  余秋堂本是开玩笑。

  “那可不来真的嘛,要是我能有你这种本事,还愁过不好日子,娶不到大姑娘做媳妇啊,怎么,你愿不愿意?”

  “哈哈,行啊,你要想学,我以后带着你,慢慢给你说,”余秋堂当然也希望好哥们能过的好些,他愿意学,自然也不会吝啬,“不过,要做个好猎人,你这性子可要收敛收敛,毛毛躁躁,是不适合做猎人的。”

  “都听堂堂师父的,你说什么我听什么!”

  “哈哈~”余秋堂也乐了。

  王浩峰就是这点好,性格开朗,能开得起玩笑,又没城府,本事是没多少,但做朋友和哥们,却是最合适不过。

  “那赶紧点火吧,一会天黑了,山里就会变得更冷,而且还要防着野兽。”

  余秋堂将王浩峰赶了过去。

  他起身将周围又清理一番,确定火星不会溅射到上面。

  山林里点火规矩很多。

  首先就是要选在背风处,千万不能被风将火苗能吹走,选择的柴火也要硬朗,可千万不能是干草或者藤蔓,这些东西同样容易带着火焰飘走。

  点火前,周围要准备土壤,防止火焰太大,关键时可以用土压。

  还有就是点火周围的杂草树叶也要清理干净,即使有火星子溅出,也不会引燃周围。

  当然,如果有可能,尽量不要在山林点火。    水火无情,再怎么小心,也可能出现意外,阴沟里翻船的事多着呢。

  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余秋堂这才挨个看看狍子,扯过其中相对小的一只到火堆边,“来,我们晚上烤着吃这个。”

  余秋江一愣,“要杀这只狍子嘛,你不是说,害怕将豺狼引过来,又不怕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看着这么好的东西干瞪眼,啃馒头,我个人觉得很不爽,你们呢?”

  余秋江一愣,王浩峰哈哈笑道:“就是就是,怕个球啊,我们三个大男人有啥怕的,再说了,我们不是还有堂堂嘛。”

  “你以为他是神啊?”

  “哎哎,江哥,虽然我也很尊重你,可你要是这样看低我师父,那我可就不高兴了。”

  “……”

  余秋江懒得理余秋堂的狂热粉丝,继续同余秋堂说:“确定没事,你不是上次说这山里的生态出了问题嘛,万一下来个猛兽咋办?”

  余秋堂笑笑,“有火堆护着,我们手里还有枪,有弩,很难碰到真正的危险,若真是有狼群下山,我们也有一战之力。“

  余秋江看余秋堂如此坚定,也就没再反对。

  余秋堂则是从绑腿里抽出短刀,轻轻吹口气,然后慢慢划开狍子的四肢,用袋子垫着,在王浩峰的帮助下将狍子皮剥下来。

  随手将皮丢进袋子。

  狍子皮不说没用吧,但也不稀奇,卖不上什么价钱,远远不如鼬科动物的皮毛值钱。

  “还不知能不能将血放干净。”王浩峰在旁边摩拳擦掌。

  余秋堂却不急着放血,而是看了余秋江一眼,“江哥,我记得你说你眼睛时常不舒服,视力大不如以前?”

  余秋江点点头,“嗯,一直盯着火,太热又太亮,看的时间久了,眼睛就伤到了。不过也没啥事,打铁的都这个毛病,习惯就好。”

  “给你吃个宝贝。”

  余秋堂也不再啰嗦,短匕插入狍子身体,直接将狍肝取出来,放在手心一切为二,一半给秋江,另一半塞给王浩峰。

  “这……”两人看着手里的生肝都不知所措,虽然平日吃肉少,但也没到饥不择食,看到生肝子就直接嚼的地步。

  “吃吧,这个能吃,你眼神不好,吃点狍肝有效果,”又对王浩峰说,“你也吃个,想做个好猎人,眼力很重要,要不然野物躲起你也看不到,多吃吃这个,有好处。”

  “啊……这个真吃啊?”

  王浩峰接过狍肝,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没吃过生肉,何况是生的肝脏。

  “你们啊,真是不知这东西的好,”余秋堂看两人都有点犹豫,用刀将王浩峰的肝割一小块放进嘴里,边嚼边说,“你们是不知道,真正的猎人,一般是不会给人分狍肝吃的。”

  “这东西很稀奇嘛?”

  “你知道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这东西能提高人的眼力,猎人的眼力最是重要,可不得多吃这点玩意。

  我还告诉你,只有和猎人关系极好,或者是受猎人尊重的人,才能吃到猎人的狍肝。”

  “原来是这样啊。”

  王浩峰看到余秋堂将填进嘴的狍肝嚼烂咽进肚子,又听他这样说,便将狍肝一股脑填进嘴里,嘎吱嘎吱嚼起来。

  余秋江也紧跟其后。

  两人试着嚼了两下,口感倒是挺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涌入鼻腔的血腥味,便本能地想呕吐,但又觉得对不起余秋堂,最后只能使劲下咽。

  半个狍肝,硬是让他们都吃出了一身汗。

  余秋堂自然知道他们的感受,便笑着解释:“这东西就是生吃有用,若是煮熟或者烤熟,效果会打折扣。

  所谓良药苦口嘛。

  放心,多吃几次就习惯了,尤其是你,峰子,要做好一个牛逼的猎人,生吃肉是最常规的动作,并不是每次你都有机会和环境去点火。

  我们现在是在半山腰,又是混交林这种树木比较稀的地方,危险性不大,若是到桦树林或者松柏林,就不能点火,这些木头容易燃烧,一旦点着就可能引发火灾。”

  看余秋堂说的比较严肃,余秋江不禁点点头。

  王浩峰擦去嘴角渗出的血水,也是郑重答应,以后一定好好锻炼生吃能力。

  他这副模样,倒让余秋堂忍俊不禁。

  解决掉狍肝,余秋堂看王浩峰先前烧的水开了,便让几人的水壶都灌满,然后重新加入冷水开烧。

  这次火比先前旺,不大会水便开了。

  余秋堂将狍子肉切成几份,直接扔进水里,煮了一会儿,把肉捞出来,从背包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调料。

  撒上一把盐,一把胡椒粉,一点辣椒和姜粉,转转手中的狍肉,自己先是用刀割点放进嘴里,边嚼边点头。

  看王浩峰在旁边香得差点口水都流出来,这才用刀将手中肉一割为二,给王浩峰一半,另一半递给余秋江。

  王浩峰接过肉,想着余秋堂吃得那么带劲,味道肯定好的不得了,便直接咬了一大口,可使劲一嚼,才发现肉里竟然还有血水渗出,顿时嘴里又冒出一股淡淡的腥味。

  若不是其他调料遮掩,还真有点绷不住。

  他才想起来,这狍子不像村里杀的猪,先放血,再洗净,最后煮熟,狍肉的料理只是过了一下热水,等于还有七成生。

  但转念一想,刚才还吃了生狍肝呢,这点儿生肉又算什么?
  尽管吃就是了。

  心情一变,细细嚼了嚼,那股腥气逐渐变淡,反而有种特殊的风味。

  典型的越吃越香。

  “可惜了,现在没有酒,”余秋堂觉得哪里有点美中不足,仔细一品味,这是没有酒啊。

  “要是现在一口烧刀子,哪怕是最烈的头茬都行,一口酒,一口狍肉,那滋味啊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美得很!”

  “哈哈,堂堂,你看看你说的啥话,搞的好像你会喝酒一样,你平日里滴酒不沾,上次让你用筷子舔舔,你脸就红的像猴屁股一样。”

  王浩峰毫不犹豫地揭穿哥们的想法。

  余秋江也咧嘴笑笑。

  王浩峰说的没错,他认识的余秋堂就是这副模样。

  西北人酒量说比不上全国最强的几个地,但也是相当猛,家庭聚会常常是用碗喝,余秋堂作为正宗的西北汉子,前辈子喝酒那叫一个窝囊,还不如随便拉出个娘们。

  但。

  这种事只是发生在年轻时,等他后面成为巡山员,每日一杆枪,三只狗走在大山里的,不抿口酒,总觉得心里冷的慌。

  临行前,米雅丽会特意帮他酒壶里灌三两酒,可以解馋,又不至于喝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