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你咋来了?”

  余秋堂刚来到三叔家门口,就看到院子里亮亮的,火光照亮半边天空。

  心下好奇,就看到余秋原手里握着个火把,急匆匆跑冲出门口,刚好在门口碰到。

  “你这是急着干嘛去?”余秋堂指指余秋原手里的火把。

  这种火把是用废布缠绕在木棒上,用煤油浸透,至少能燃烧两三个小时。

  一般也用不到。

  只有过年耍社火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才会做一个,等到晚上社火队来到家门口,带着火把来个欢迎仪式。

  属于传统项目。

  “哎,回头给你说。”余秋原说着,就准备绕开余秋堂。

  “……说起来,这骡子也是怪了,我们天天都栓在院子里都好好的,今天我娘说,趁着白天有太阳,将打下的玉米好好晒晒,干的话就用袋子装起来可以存放。

  余秋堂也是大吃一惊,“我记得队上现在就还有一头白屁股,是那头嘛?”

  “你不知道啊,堂哥,我爹把队上的骡子给丢了。”

  人言可畏。

  余秋原指着门口斜对方的一排杏树。

  也难怪。

  “啊?”

  余秋堂越是遇见事情,他就越冷静。

  唉,要是真找不回来,我爹肯定要后悔死!

  这时候一般的杏都落了,但这边还有几棵冬杏,上面还隐隐挂着杏子。

  这种态度很廉价,而且没有什么意义。

  他其实平日里……”

  那院子里位置有限,骡子栓在旁边,确实不好搞事情,所以我们就临时拉出到门外栓一小会。

  “三叔人呢?”

  土话就叫白沟子。

  一直急也没有意义,事情出来就尽量解决事,解决不了,就讨论后果。

  “就是……”

  余得水原来在生产队就喂骡子,他自然成为这种使命的一份子。

  这事给闹的。

  “这现场没啥看的啊,骡子跑了,我们家里人都来这里转了好几圈。”

  白屁股因为英雄事迹,深受村民喜欢,事迹传播到公社去,又被竖立为典型,还专门上过荣成日报。

  你看这事闹得,这骡子要丢了,让我们家里赔的话,我们哪能赔得起啊?
  莫不说这是头英雄的骡子,就是普通骡子,长到这种体格,重量,怎么都要一千五朝上吧。

  “你等下,有事我们一起想办法啊,天这么黑,你慌慌张张出去能干啥?”

  “等等,秋原,你先站远点,不要过来,我先看看现场……”

  可谁曾想,我和我娘在地里干活,我爹在家里看玉米,说是闲来无事喝点酒解乏,结果竟给喝多了,等我们天黑回来喊醒他,这骡子早就不见踪影。

  “出去找了啊,也不知道哪个丧良心的,拉走了我我们的骡子,这不是要害死我们嘛?”

  可队上这么大一头骡子,也不能由余蛋儿亲自养着吧,所以就委托几个队上养牲口好的人,轮流照顾,作为报酬,骡子可以帮着干一些活。

  他清楚知道,这头骡子丢了,不仅是钱赔偿的问题,而且还会让队上,村里,乃至公社都受到不良影响。

  最没用的就是怨天尤人,或者追悔莫及。

  就是村民们的口水,都能将三叔一家给淹死。

  余秋原听余秋堂这样说,看那看夜空,天阴沉沉的,一点月亮和星星都没有,确实是伸手不见五指,就靠火把这点光芒,根本照不出什么前路。

  这生产队,原来有七八头骡子,后来分包到户,便被有些人将骡子们一個个买了去。

  而地上,则是落满了杏树叶子。

  余秋原走也不是,站也不是,急的在原地跺脚,神情慌乱而迷茫。

  最后唯独剩下一头最强壮,也是当年发大水,从一个地坑院救出名老人的英雄骡子,因为它屁股有片大大的白斑,所以被大家称之为的白屁股。

  “这边,就是这棵老杏树,中间这棵,我们以前喜欢在上面玩的。”

  “骡子,拴在哪里的?”

  “可不是嘛,说这事情可咋办啊,我爹都快急疯了。”

  公社领导和村长专门交代,白屁股是坚决不能出售,也不允许杀,要好好养着,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轻易不能下地。

  余秋堂示意余秋原不要继续说这些没用的话,现在不是讨论是非对错的时候。

  本想着,天黑之前就将骡子放进来。

  “没关系,把伱火把给我。”

  “那好吧……给。”

  余秋原也搞不清楚余秋堂啥想法,但有前面帮他们在葫芦地里抓猪獾在先,最近又听到很多猎杀野猪的事,余秋堂这个堂哥在他眼里,已经是大能人。

  余秋堂用火把照亮杏树周围地面,发现树叶果然被踩得乱七八糟。

  但他依然很耐心地蹲下身子,仔细查看地面信息。

  待看到绑绳子的树皮竟被扯出一道深痕,能看到里面绿色的嫩皮,他有点不解。

  “秋原,你们发现骡子不见时,这树上是不是还有半截绳子?”

  “啊,你咋知道的?”

  余秋原非常震惊,“你说的没错,我们急着出来,就是看到绳子只剩下一小截还在树上,肯定是被头骡子的割断了。”

  “剩下半截绳子还在嘛?”

  “在,就丢在门背后,我给你去拿。”

  余秋原快速跑进家门,将半截断绳拿给余秋堂。

  余秋堂接过绳子,就着火把亮光,仔细打量一番,又放在鼻子下轻轻嗅嗅,摇摇头说:“这绳子不是被割断的,绳子的断茬不齐整,刀子不可能留下这种痕迹。

  而且……

  绳子上有股特殊的骚臭味……”

  “这不奇怪啊,拴着骡子,它说是个英雄,但毕竟是个畜生,绳子上沾点臭味也没什么稀奇。”

  余秋原不懂余秋堂为何纠结这个绳子。

  余秋堂摇摇头,“不对,这不是什么骡子的骚臭味,更像是一种狐骚。“

  “你说啥,狐骚?!”

  余秋原震惊异常,“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虽然离山还有点距离吧,虽说前面有片树林,可要说狐狸穿过树林过来,我咋不信呢。

  再说了,就算狐狸来了,它也就是偷鸡偷鸭啥的,怎么想着招惹骡子呢,难道它还准备干掉骡子啊?”

  余秋堂也是皱紧眉头。

  余秋原说的确实没错,这个地方出现狐狸的几率不是说没有,但很小,而且应该是食物更短缺的冬季,雪后,而不是现在秋冬交界时。

  这个时候,山里的各种鼠类,鸟类,还有一些小型的鼬类,都是活动的高发期,食物应该封充足才是。

  动物天生都趋利避害的天性,能简单容易吃饱肚子,它们就不会冒险。

  很多人不知道骡子的战斗力有多强。实际上,这东西完全继承了驴的倔犟,马蹄子上的力量。

  莫说是普通狐狸,就算是狼来了,也很难把骡子有办法,稍微不注意可能都会被骡子一脚踢死,或者踢成个残废。

  余秋堂又拿着火把。在地上仔细一点一点排查。一边排查一边用鼻子细心的嗅着,终于在树背后,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狐骚味。

  仔细拿火把一照,发现这里竟然有一滩不明液体,从骚味来判断,应该是狐狸的尿液。

  还真是狐狸?
  事情到了这个程度,余秋堂就算不承认也没有办法,他不得不假设这里确实出现过一只狐狸,或者是几只狐狸。

  当然,一只的可能性最大。

  因为狐狸很少成成群结队跑来村里偷东西吃,这样不利于隐蔽身体。

  而且狐狸也很少群居出现,他们更喜欢独自行动。

  “怎么样,堂哥,发现什么了?”

  余秋堂却蹲在树下面,还在思索。

  既然是狐狸的话,那他只能从秦岭拥有的狐狸品种来判断,不同的狐狸生活习性略有不同。

  若真是被狐狸影响到骡子,即使他再怎么想不可能,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秦岭的狐狸有2种,分别为赤狐和藏狐。

  藏狐相对来说非常罕见,即使出现也在海拔非常高的山顶上,那里温度比较低,而且有可能会常年积雪,更利于他们生活。

  分布最广的还属赤狐,又称草狐狸。

  成年的赤狐大概有六七十公分长、体重5-7千克,雌性略为偏小,雄性稍微大点,雄性赤狐大概和雌性的豺狗差不多大。

  赤狐毛色因季节和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变异。

  一般背面棕灰或棕红色,腹部白色或黄白色,尾尖白色,耳背面黑色或黑褐色,四肢外侧黑色条纹延伸至足面,很容易辨认,而且相当漂亮。

  在秦岭的范围之内,赤狐的生存空间很受周围其他野物影响。

  比如说豺狗,黄鼠狼,各种凶猛的鼬科动物,比如说黄喉貂、石貂之类的东西。更不用说还有天上飞的金雕之类。

  整个秦岭,大型的食肉性猛禽就有好几十种。这些猛禽如果只是跟赤狐抢食物,已经算温柔了,要是稍微心情不好,甚至可能连赤狐一起带着抓走。

  再往大,还有野猪、狼,一系列的竞争者。

  作为狐狸大家族的一员,赤狐脑子非常灵活,性情很狡猾。

  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并不强。

  同体型的动物,基本上没有他能搞过的。莫说他对付豺狼,甚至他连大一点的狸花猫都搞不过,黄鼠狼都可以和他叫板。

  但这个是局限于雌性赤狐或者小赤狐。遇见重八九公斤的赤狐首领,一般的小动物还不敢造次。

  余秋堂正在想呢。就听见有人脚步声,原来是三叔和三婶打着火把回来了。

  看样子,他们一副惴惴不安的神情,肯定是没任何收获。

  想想也是,这大半夜的,村里面到处都是花草树木,想要在这个环境下,找到一头不怎么愿意被人抓住的骡子,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秋堂,你来了。”

  余得水是个矮而壮实的中年人,也是余家上一辈人里最矮的。

  眼睛很小,头发还是卷卷的,乱糟糟的总是像很久没有洗过头。    余秋堂记得父亲说过,三叔这种卷发,是继承了余秋堂的太爷爷,属于隔代遗传。

  当时所有孙子里,只有余得水是这种发型,很受太爷爷喜欢。

  余得水看到余秋堂过来,憨憨打个招呼,因为心里操心着事情,脸上只有无奈和焦虑。

  进了远门,将火把丢在地上,一屁股坐在房檐下面唉声叹息。

  随后,三婶高美兰也进来了。

  高美兰个子比余得水还要高点,放到后世,她身材还算不错,可放到农村里,就显得有些瘦削,单薄。

  但就是这副瘦弱的身体,却蕴含着很强悍的怒火,好的时候她是真好,要是惹毛了,她也真是火大,一般人招架不住。

  “三婶子。”

  “哦,堂堂啊,你大半夜来干嘛?”

  高美兰比丈夫要冷静些,虽然也很疲惫,却还不至于崩溃。

  两人身后跟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是余秋原的妹妹,当然也就是余秋堂的堂妹,叫余春竹。

  这个名字起的时候,当然是根据家族里这代女孩名号排列,完全没想到字的谐音。

  结果余春竹读书后,她体型有点胖,又不怎么好看,所以就被同学们喊成“余蠢猪”,一度自卑的要死。

  不过她后面南下广东打工,混的还不错,小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好像还开个什么厂子,嫁给了当地人,赚了不少钱。

  余秋堂小的时候,和余春竹不怎么打交道,大了后联系就更少,只是听余秋原说过一些事,但一共见面不超过5次,所以也没什么印象。

  不同于后世人少,堂兄弟都显得相当亲近,这个时候的堂兄弟和表兄弟,姐妹,加起来好几十个,不可能和每个人关系都熟稔。

  幼时一般,长大后就更难亲密起来。

  慢慢也就疏远多了。

  “堂哥。”

  余春竹性格这时候还算活泼,体型也不怎么胖,看起来不那么糟糕。

  她喊声余秋堂,靠着母亲坐下。

  这就是他们一家四口。

  相对之下,余秋原已算是比较有活力,其他人不管是绝望还是冷静,其实都已经封疲惫。

  “三叔,骡子的事我听秋原说了,你们先不要急,我来想想办法。”

  “你有办法?”

  仿佛是溺水中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余得水和高美兰异口同声问道。

  余春竹也好奇地看着余秋堂。

  “我只能试试,这样,秋原,我记得你家有个自行车是吧?”

  “有啊,你要用?”

  “你把车子给我。”

  “你这时候……”

  “原子,把车子推给你哥。”

  余秋原还要啰嗦,高美兰直接吩咐声,余秋原急忙跑进隔隔壁厦子,将车子推了出来,是一辆永久的“轻便自行车”。

  自行车其实经历过一个从大到小,从重到轻的演变阶段。

  开始的二八大杠,也称为加重自行车,车型很大,后座非常结实,能承担的载重效果很好。

  后座坐两个人,车梁上再坐两个孩子,照样能骑着前行。

  若是驼麻袋的,能驼两三百斤的重量。

  简直是自行车的载重王者。

  而且这种车子的轮胎很大,蹬一圈,车子能转出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不像后世的车子,只见脚蹬,不见车子向前走。

  但这种车子最大的毛病是车比较重,也比较大,不适合小孩子和个头矮的妇女使用。

  所以出现了一种缩小版的车子,就叫“轻便自行车”。

  轻便自行车的样子和加重自行车差不多,但相当于是个缩小版。

  如果要比较,那加重自行车就像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轻便自行车就是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

  功能该有都有,就是力量薄弱点。

  再到后来,随着人们对自行车使用功能的变革,自行车载人载物功能慢慢减弱,只留下骑行作用。

  所以前面的车梁,后面的车座便失去存在意义,只会增加车子的重量。

  所以自行车便出现了后期人们常见的弯梁。

  这种车子方便上下车,学车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不像早期人们学自行车,都要经历一个掏梁……上梁……上座的艰难过程。

  余秋原家能有个二代的轻便自行车,显然是家底还不错。

  这时候,这种车子才刚出来不久,还是比较新潮,一般人家还没购买的想法。

  “你们不要急,天这么黑,出去找也不好找,”余秋堂跨上车子,“我要去我江哥哪里一趟,车子回头给你们。”

  “用吧,用吧。”

  余得水一家人看余秋堂这么认真,便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他要干什么,自然就随意让他去。

  余秋堂也不再多说,骑着车子出门了。

  他要去余秋江家找那只黑狗。

  黑狗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嗅觉要比一般家犬强很多,追踪能力也值得信赖。

  骡子身上这么重的味道,应该没问题。

  即使到现在,余秋堂依然不觉得骡子是别赤狐弄走,这就像是说,一只蚂蚁搬走了一只鸡。

  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那就是很多只狐狸,将骡子分割换成碎片带走。

  要不然,即使来多少只,都白搭。

  狐狸的战斗力,根本不值一提。

  但为什么狐狸出现在现场,暂时还不知道,只能等事情搞定后,慢慢再研究。

  “这秋堂能行嘛?”

  余秋堂走了好几分钟,余得水突然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到。

  “你有什么好办法,这孩子愿意帮你,就让他去呗,你没听到最近队上的人都说,秋堂那孩子打回一头野猪?”

  “野猪?你听谁说的?”

  “你到底是不是他三叔啊,队上和村里都传遍了,很多人都到他那买过野猪肉……”

  “是啊,爹,你忘记了,上次我们葫芦地里不是有猹嘛,哦,就是我山哥回来那次,就是堂哥帮我们逮住的猹,我给你说过呀。”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余得水这才回想起来,“我我这不是一急,把这个事情给急忘了嘛。

  那要这么说的话,指不定那孩子还真行?”

  “我看差不多。”余秋原说。

  “也说不好,他能打回野猪,也不见得能找到骡子……狗日的,要是我知道谁拉走我的骡子,非得打死他们。”

  高美兰说到这里,火气就来了。

  “我堂哥说,很可能骡子不是被人拉走的?”余秋原想起余秋堂的分析。

  “那还能去哪,不是人,难道还是鬼拉走的?”高美兰没好气的说。

  “世上哪有鬼啊,妈。”

  余春竹在旁边打岔。

  “……”

  高美兰差点没背过气去,手指使劲敲打下余春竹的额头,“要你提醒?哪壶不开提哪壶!”

  “是你说没有鬼的嘛。”

  余春竹嘟囔句。

  “你脑子指定是有点问题,整日就知道吃,也不见长脑子,东西都吃哪去了?!”

  “肚子?”

  余春竹摸摸自己的小肚皮。

  高美兰懒得理女儿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精明一世,咋能生出这么笨个丫头,能把人给气死。

  要知道人家余春竹长大后,突然开窍,日子过得不知多好,她肯定现在不这样说。

  “我堂哥说,可能是骡子自己扯断的。”

  “自己扯断?”高美兰和余得水面面相觑,余得水想了想,点点头说,“这倒也不是没可能,那畜生劲大着呢,若是受惊了,力气更大……”

  “爹,你刚才说受惊,会不会是骡子栓的好好的,突然被狐狸……哦,我堂哥说,我们杏树下有狐狸的尿骚味。

  若是骡子被狐狸吓倒,直接扯断绳子,不是完全不可能啊。”

  “确实有可能,真有狐狸的话。”

  余得水点点头,在大山脚下生活,狐狸偷鸡的事情还是经历过一些。

  “那如果是这样,回头问问,看谁家鸡……咦,我怎么没听到二红叫?”

  二红是家里大红公鸡,养了有四年多了,帮家里母鸡耕耘出好多窝小鸡,是家里鸡群的皇帝。

  养的久了,这公鸡也有点人性,要是这么折腾,肯定早就打鸣打的不行。

  “不会是……”

  余得水急忙跳起来,朝鸡窝跑去,其他人急忙跟在后面。

  很快,就看到余得水哭喊着跑出来,手里还提着一只死鸡。

  “这狗日的狐狸,他把我们家二红给咬死了啊。”

  哪怕是养个鸡,养久了都有感情。

  高美兰和余秋原都瞬间感到很难过。

  “爹,狐狸咬死的鸡,还能吃嘛?”余春竹小心翼翼地问了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