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友谊沙龙
【友谊沙龙歌舞厅】或许比不了【卜通100】,但也算中大型歌舞厅。
特别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友谊沙龙首创的下跪式服务,着实在广州火了一把。
很多人都知道火车站有个叫【友谊沙龙】的歌舞厅服务贼好,纷纷往这跑。
生意好了,歌厅老板自然就要在表演上下功夫。
不仅组了一个全是美女的伴舞团队,还请了一个实力不俗的乐队。
其他驻唱也有七八个,周子恒与李春波便是其中一员。
七点,周子恒来到了歌厅后台的换衣间。
“子恒,来了!你看我今晚的演出服漂不漂亮!”
“恒仔,小虎队下个月要在广州开演唱会,我抢到了两张票,你陪我去好不好!”
因为外形出众,周子恒不仅受到了一些观众的喜欢,歌舞厅里的女伴舞们同样对他青睐有加。
周子恒大致数过,整个歌厅,明里暗里向他表白过的同事不少于五个。
当然,受女同事喜欢,自然而然也就受到了男同事的排斥。
“呦!这不是周大歌星嘛!听说最近在搞创作,怎么样!进度如何!不会唱出来吓死一片人吧!”
讨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用看,周子恒也知道是歌厅里对他最仇视的驻唱姜华。
回头瞄了他一眼,周子恒懒得理他。
这种人,就像疯狗一样,你越理他,反而会让他越乱嚎乱叫。
“衣服很漂亮,今晚伱一定是全场最靓的那个。”
“李姐,我不喜欢小虎队,到时候恐怕也没时间,抱歉了!”
应付了两个围过来的漂亮同事两句,周子恒快步走进隔间开始换衣服。
“兄弟们!我的磁带已经录好了,马上就要寄给新时代,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提点一下!”
姜华没在周子恒这里找到存在感,开始大声告诉其他同事关于他录了磁带的事。
听起来是让大家给他提意见,真实情况其实是他在炫耀。
隔间里的周子恒撇了撇嘴。
就他那些歌,要是能被唱片公司看重,周子恒敢直接直接吃一盒磁带。
他实在想不明白,那么烂的歌曲,老板怎么会出钱给他录。
果然,有个姐姐就是不一样。
【友谊沙龙】的驻唱并无台柱这种说法。
如果真要说有,那也是周子恒与李春波。
他们俩人一个接地气,一个则长得帅。
他们俩人是所有驻唱中最受欢迎的,每个来到歌厅的观众都对他们赞誉有加。
只是,再好的工作业绩,也抵不过枕边风。
姜华的姐姐是老板的女朋友,枕边风一吹。
就算姜华很菜,老板还是出钱帮他联系了录音室,计划给他录一张磁带,然后寄给唱片公司。
“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
周子恒一边嘟囔,一边穿上鞋子走出了隔间。
外面,姜华继续给其他同事吹嘘他的歌曲怎么怎么牛逼,大有专辑一投给唱片公司,就会被唱片公司发行,然后销量大爆一样。
其他同事也很给他面子,一个个都在奉承他。
周子恒不想听他硬吹,出了隔间,便直奔前面的歌舞厅。
“刘哥!”
外间的服务员们正在忙碌着摆台。
歌厅的伴奏乐队则正在调试乐器以及检查音响设备。
他径直朝乐队的队长刘建国走去。
“是阿恒啊!”
刘建国三十多岁,大腹便便的,看上去倒像个大老板。
“刘哥,我之前给你的曲子你看了吗?我等会可能要唱这首歌。”周子恒询问道。
在歌厅演唱,自然不能只是简单用吉他伴奏。
为了更好的体现出《流浪歌》这首歌的魅力,他在昨天就找到了刘建国,把《流浪歌》的曲子交给了他,希望他能在今晚配合自己。
“我正要跟你说这件事呢!”
刘建国拉着周子恒来到一边,“阿恒,怎么说呢!这首歌太……”
“太土了!”周子恒替他说了出来。
“是的!”刘建国点点头。
“你这歌不仅曲风太那啥,词曲也忒简单了!我不觉得它能打动观众!”
闻言,周子恒看了看刘建国。
果然,刘建国来羊城混了六七年都没混出头不是没原因的。
歌土! 这点周子恒是认同的。
但他居然认为这首歌会不受观众喜欢。
对此,周子恒只能心里说。
“兄弟,眼光窄了些!”
纵观整个华语乐坛音乐史上。
你其实会发现,传唱度最高,最被大家喜欢的歌曲反而是那些被同行认为是土的歌曲。
李春波的《小芳》,陈星的《流浪歌》,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筷子兄弟的《小苹果》。
就是这些被同行们认为是土到掉渣的歌曲,他们却取得了其他歌曲前所未有的成绩。
不仅销量爆棚,且这些歌曲几乎还做到了人人都会哼唱。
这是什么原因?
周子恒自己分析过。
原因其实就在旋律上。
越简单动听的旋律,往往越容易洗脑。
《小芳》如此,《最炫民族风》如此,《小苹果》如此,就连刀郎前期很多作品也是如此。
《流浪歌》也同样是一首旋律简单的歌曲。
再加上它贴合这个时代,迎合了打工人的那种流浪者思乡境遇,这让它能迅速的火爆全国。
周子恒需要的就是这种。
他需要让自己迅速的火起来。
只有这样,他才能赚更多的钱,才能去玩所谓的高级音乐。
所谓高级音乐,周子恒脑海中实在太多了。
只要他愿意,他甚至可以直接在九十年代就发一首《青花瓷》出来。
只是,这些歌发出来,在这个时代真的有人听吗?
就说情歌,这是九十年代与未来都经久不衰的歌曲类型。
但两个年代的歌曲却完全不一样。
九十年代的情歌表现的是单纯而浪漫的爱情,注重情感的简单明了。
而现代情歌则更多地突出了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元化,注重情感的复杂性和深度。
不同的歌曲写法,代表着两个年代的审美不同。
周杰伦的歌在0几年的时候都有人不接受,想象一下,你若把它放到现在的内地,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所以,顺应时代,这是周子恒选择的。
他选择优先去迎合大众,等有实力以后,再慢慢引导他们,让他们来适应自己。
因此,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第一首歌唱《流浪歌》。
不过,周子恒也知道刘建国此时找上自己是为了自己好。
他是担心自己搞砸了今晚的场子。
要是周子恒的演出只是简单的没人喜欢也就罢了。
要是一不小心让客人觉得太难听。
那周子恒十有八九会被老板找麻烦。
“刘哥,你放心,我心里有数,你们等会负责伴奏就行,不会有事的。”周子恒安慰道。
“反正我跟你说了,你一意孤行,真把场子搞砸了,我可不会给你担责任。”
刘建国说道。
“你放心,如果出了问题,我自己扛!”
确定了刘建国的讲真话乐队没问题以后,周子恒这才找了个角落开始调整状态。
是抓住机会乘着刚刚起步的广州乐坛起势,还是灰溜溜的去港台跟四大天王之类的大热歌手抢食吃,就看今晚了。
时间流逝。
开始有客人进入歌厅,点上一杯小酒,坐在卡座上等待着演出开始。
时间来到八点,歌厅的开场节目要开始了。
周子恒从卡座上站了起来,开场节目过后,要不了一会就该轮到他表演。
因为今晚李春波请假招呼中唱片企划部的来人,周子恒需要顶他的班,多唱一首,所以他的出场时间比往常提前了一些。
“子恒!”
他正准备往后台走去,一声呼喊声突然从门口传来。
他回过头,便看见李春波带着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坐在了靠近舞台位置的一个卡座上。
李春波跟两个中年人说了几句,就兴奋的冲周子恒招手,示意他过去。
“春波哥!”
周子恒快步走了过去。
“子恒,我给你介绍下,这两位是中唱片企划部的陈小奇先生跟李光平先生。”
(本章完)
特别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友谊沙龙首创的下跪式服务,着实在广州火了一把。
很多人都知道火车站有个叫【友谊沙龙】的歌舞厅服务贼好,纷纷往这跑。
生意好了,歌厅老板自然就要在表演上下功夫。
不仅组了一个全是美女的伴舞团队,还请了一个实力不俗的乐队。
其他驻唱也有七八个,周子恒与李春波便是其中一员。
七点,周子恒来到了歌厅后台的换衣间。
“子恒,来了!你看我今晚的演出服漂不漂亮!”
“恒仔,小虎队下个月要在广州开演唱会,我抢到了两张票,你陪我去好不好!”
因为外形出众,周子恒不仅受到了一些观众的喜欢,歌舞厅里的女伴舞们同样对他青睐有加。
周子恒大致数过,整个歌厅,明里暗里向他表白过的同事不少于五个。
当然,受女同事喜欢,自然而然也就受到了男同事的排斥。
“呦!这不是周大歌星嘛!听说最近在搞创作,怎么样!进度如何!不会唱出来吓死一片人吧!”
讨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用看,周子恒也知道是歌厅里对他最仇视的驻唱姜华。
回头瞄了他一眼,周子恒懒得理他。
这种人,就像疯狗一样,你越理他,反而会让他越乱嚎乱叫。
“衣服很漂亮,今晚伱一定是全场最靓的那个。”
“李姐,我不喜欢小虎队,到时候恐怕也没时间,抱歉了!”
应付了两个围过来的漂亮同事两句,周子恒快步走进隔间开始换衣服。
“兄弟们!我的磁带已经录好了,马上就要寄给新时代,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提点一下!”
姜华没在周子恒这里找到存在感,开始大声告诉其他同事关于他录了磁带的事。
听起来是让大家给他提意见,真实情况其实是他在炫耀。
隔间里的周子恒撇了撇嘴。
就他那些歌,要是能被唱片公司看重,周子恒敢直接直接吃一盒磁带。
他实在想不明白,那么烂的歌曲,老板怎么会出钱给他录。
果然,有个姐姐就是不一样。
【友谊沙龙】的驻唱并无台柱这种说法。
如果真要说有,那也是周子恒与李春波。
他们俩人一个接地气,一个则长得帅。
他们俩人是所有驻唱中最受欢迎的,每个来到歌厅的观众都对他们赞誉有加。
只是,再好的工作业绩,也抵不过枕边风。
姜华的姐姐是老板的女朋友,枕边风一吹。
就算姜华很菜,老板还是出钱帮他联系了录音室,计划给他录一张磁带,然后寄给唱片公司。
“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
周子恒一边嘟囔,一边穿上鞋子走出了隔间。
外面,姜华继续给其他同事吹嘘他的歌曲怎么怎么牛逼,大有专辑一投给唱片公司,就会被唱片公司发行,然后销量大爆一样。
其他同事也很给他面子,一个个都在奉承他。
周子恒不想听他硬吹,出了隔间,便直奔前面的歌舞厅。
“刘哥!”
外间的服务员们正在忙碌着摆台。
歌厅的伴奏乐队则正在调试乐器以及检查音响设备。
他径直朝乐队的队长刘建国走去。
“是阿恒啊!”
刘建国三十多岁,大腹便便的,看上去倒像个大老板。
“刘哥,我之前给你的曲子你看了吗?我等会可能要唱这首歌。”周子恒询问道。
在歌厅演唱,自然不能只是简单用吉他伴奏。
为了更好的体现出《流浪歌》这首歌的魅力,他在昨天就找到了刘建国,把《流浪歌》的曲子交给了他,希望他能在今晚配合自己。
“我正要跟你说这件事呢!”
刘建国拉着周子恒来到一边,“阿恒,怎么说呢!这首歌太……”
“太土了!”周子恒替他说了出来。
“是的!”刘建国点点头。
“你这歌不仅曲风太那啥,词曲也忒简单了!我不觉得它能打动观众!”
闻言,周子恒看了看刘建国。
果然,刘建国来羊城混了六七年都没混出头不是没原因的。
歌土! 这点周子恒是认同的。
但他居然认为这首歌会不受观众喜欢。
对此,周子恒只能心里说。
“兄弟,眼光窄了些!”
纵观整个华语乐坛音乐史上。
你其实会发现,传唱度最高,最被大家喜欢的歌曲反而是那些被同行认为是土的歌曲。
李春波的《小芳》,陈星的《流浪歌》,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筷子兄弟的《小苹果》。
就是这些被同行们认为是土到掉渣的歌曲,他们却取得了其他歌曲前所未有的成绩。
不仅销量爆棚,且这些歌曲几乎还做到了人人都会哼唱。
这是什么原因?
周子恒自己分析过。
原因其实就在旋律上。
越简单动听的旋律,往往越容易洗脑。
《小芳》如此,《最炫民族风》如此,《小苹果》如此,就连刀郎前期很多作品也是如此。
《流浪歌》也同样是一首旋律简单的歌曲。
再加上它贴合这个时代,迎合了打工人的那种流浪者思乡境遇,这让它能迅速的火爆全国。
周子恒需要的就是这种。
他需要让自己迅速的火起来。
只有这样,他才能赚更多的钱,才能去玩所谓的高级音乐。
所谓高级音乐,周子恒脑海中实在太多了。
只要他愿意,他甚至可以直接在九十年代就发一首《青花瓷》出来。
只是,这些歌发出来,在这个时代真的有人听吗?
就说情歌,这是九十年代与未来都经久不衰的歌曲类型。
但两个年代的歌曲却完全不一样。
九十年代的情歌表现的是单纯而浪漫的爱情,注重情感的简单明了。
而现代情歌则更多地突出了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元化,注重情感的复杂性和深度。
不同的歌曲写法,代表着两个年代的审美不同。
周杰伦的歌在0几年的时候都有人不接受,想象一下,你若把它放到现在的内地,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所以,顺应时代,这是周子恒选择的。
他选择优先去迎合大众,等有实力以后,再慢慢引导他们,让他们来适应自己。
因此,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第一首歌唱《流浪歌》。
不过,周子恒也知道刘建国此时找上自己是为了自己好。
他是担心自己搞砸了今晚的场子。
要是周子恒的演出只是简单的没人喜欢也就罢了。
要是一不小心让客人觉得太难听。
那周子恒十有八九会被老板找麻烦。
“刘哥,你放心,我心里有数,你们等会负责伴奏就行,不会有事的。”周子恒安慰道。
“反正我跟你说了,你一意孤行,真把场子搞砸了,我可不会给你担责任。”
刘建国说道。
“你放心,如果出了问题,我自己扛!”
确定了刘建国的讲真话乐队没问题以后,周子恒这才找了个角落开始调整状态。
是抓住机会乘着刚刚起步的广州乐坛起势,还是灰溜溜的去港台跟四大天王之类的大热歌手抢食吃,就看今晚了。
时间流逝。
开始有客人进入歌厅,点上一杯小酒,坐在卡座上等待着演出开始。
时间来到八点,歌厅的开场节目要开始了。
周子恒从卡座上站了起来,开场节目过后,要不了一会就该轮到他表演。
因为今晚李春波请假招呼中唱片企划部的来人,周子恒需要顶他的班,多唱一首,所以他的出场时间比往常提前了一些。
“子恒!”
他正准备往后台走去,一声呼喊声突然从门口传来。
他回过头,便看见李春波带着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坐在了靠近舞台位置的一个卡座上。
李春波跟两个中年人说了几句,就兴奋的冲周子恒招手,示意他过去。
“春波哥!”
周子恒快步走了过去。
“子恒,我给你介绍下,这两位是中唱片企划部的陈小奇先生跟李光平先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