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历1458年,秋。

    夏日曾盛极一时,当九月来临,清爽的秋风拂过金黄色的麦田。

    中部平原迎来收获的季节,葡萄的芬芳,浸润清香的月桂树。

    关卡伫立在林荫小路的尽头,马蹄与车轮声从远渐进。

    一架驰来的马车上,坐着手持长鞭的管家服老者,胸口处佩戴精美的家徽。

    卫兵正要上前盘查,队长将他拉住,眼神示以警告。

    地面震动,雪白骏马拉着黑色的车,驶离关卡正门,奔向王国北部行省的边境,留下一行白色的气浪。

    落叶纷飞。

    一片泛黄的落叶飘入车窗,恰好落在两张书页的中央。

    车厢内,手捧书籍的俊美少年瞪大茫然的双眼,潮水般的记忆涌上心头。

    这就…穿越了?

    还是个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

    和我刚才在玩的那款西幻题材端游,《幻翼》,世界观极为相似!

    不必慌张,因为我的浏览记录早就设好了定期删除。

    叶芝开始整理思绪。

    经常穿越的朋友应该都知道。

    按照这种展开,这里,想必就是游戏中的异世界了。

    只要我依照游戏玩家的那些奇技淫巧,速通副本,抢占机遇,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啪。

    叶芝放下书籍,默默搭住眉心…这下糟糕了。

    因为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是个专精生活职业的玩家啊。

    其他速通大佬在讨论最佳配置的时候,我还搁家里种菜钓鱼呢。

    剧情记得不多,最具性价比、卖得最赚的料理食谱和魔药配方倒是记得不少。

    叶芝轻轻叹了口气,无意间,瞥见豪华车厢内摆放着的铜镜。

    镜中,少年约莫十四岁,斜碎的头发覆在额头,碧色眼睛里含着深邃的微光,穿着刺绣束腰长袍,华丽不失尊贵,好似古典油画般气质高雅。

    叶芝淡定地正了正衣领。

    事已至此,只能靠脸吃饭了。

    “少爷,我们这趟去晨霜岭上任,大概需要七天光景,这路上只能委屈您在村子或者野外过夜了。”

    马车外传来管家弗卡斯的声音,依照残留的记忆,这位管家忠心耿耿,是一同远行的旅伴。

    叶芝默默想着,回忆此行目的…原身与自己同名,老爹是金狮王国辖下一名伯爵,出身自小有名气的伯朗第家族,临死前将封地都分封给了家中嫡子。

    作为家中幼子,自己同样获得一块封地,不过是块又小又偏的男爵领,远在行省边陲,是块鸟不拉屎的荒蛮之地。

    更令人绝望的是,晨霜岭再往北一点就是冰天雪地的北境,半兽人、魔兽、部落游民乃至海寇常年来这儿打秋风,可谓群星闪耀之时。

    这不是去当贵族,分明是去拓荒。

    凉透了,头盖骨被当碗使了也没人知道。

    叶芝有些唏嘘,转念想到脑子的各种魔药配方,心态逐渐平衡。

    也罢。

    再烂的地也是地,咱的血脉里最不缺的就是种地基因。

    实在缺钱,靠卖配方都能打开一条商业之路。

    而按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只需要我攀科技,脱贫致富简直易如反掌。

    什么水泥、白酒、炸药、线膛枪……

    叶芝检索空白的大脑,望着马车的天花板,脸色缓缓变得僵硬。

    坏了。

    还想效仿先贤攀科技呢。

    就我这脑子,老师们都得感叹一声良心,交了学费还知道把知识还回来。

    知识盲区,最没文化的一集了属于是!

    “烧死她!”

    “烧死这个恶魔!”

    车窗外的嘈杂声越来越大。

    叶芝手肘搭在车窗,探头望去。

    空气弥漫刺鼻的油味,愤怒的村民挥舞草叉棍棒,一根木桩矗立在堆满柴火的高台中央。犯人是名年轻的女性,身穿皮甲,双手被反绑在身后,昂着头颅,站姿笔挺。

    这一幕顿时让叶芝联想到前世,欧洲血腥的猎巫运动,残酷且黑暗。

    这无疑是一场女巫审判,正在以火刑的方式举行。

    “少爷,我们还是不要掺入其中。”管家建议。

    叶芝默默思考…若是前世,邪恶的女巫纯属是子虚乌有。

    但在这個奇幻世界,自己不敢妄下断论,毕竟鬼婆、巫妖是真实存在着的。

    只是,这个场景有些眼熟,游戏里仿佛出现过,好像和哪位重要人物相关……

    轰!

    火光冲天,掷出的火把点燃柴堆,热浪席卷,熊熊火舌吞噬刑台上的少女。

    她的皮甲仿佛被赋予魔法,在火海中安然无恙,少女泰然置身于熊熊烈火,棕发迎着烈风飞舞。

    “我说了,你们抓错人了!”

    少女站在火海中大声抗议。

    “火焰烧不死我,证明我根本不是女巫!”

    村民在惊惧不安中缓缓后退。

    人群中响起义愤填膺的叫喊。

    “火焰烧不死你,更说明你是邪恶的女巫!”

    叶芝:“……”

    好嘛,逻辑闭环了。

    “那些丢失的家禽都是魔兽干的。”少女强调道,“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村民们面面相觑,一位身穿粗麻长袍的农妇出面指证道:

    “我回村的时候亲眼看到,你把村里的鸡带走吃掉,鸡骨头还丢在原来的地方。”

    少女怒道:“那只鸡已经走出村庄领地了,你们怎么诬陷好人?”

    当着村民怀疑的目光,少女大声背诵法典中的条令。

    “依照国王法典财权法第七页第十四条,冒险者有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之下,于村庄法理范围外自行获取补给品。”

    格蕾据理力争:“再加上那只鸡走出村子领地了,所以我不是偷,而是正大光明的拿!”

    面对少女的引经据典,村民们如听天书。

    刚才那位正义的群众愣了一下,旋即勃然色变。

    “你还光明正大地偷?还说伱不是女巫!”

    格蕾:(ㅍ_ㅍ)

    本地的村民太不懂法律了!

    此时,叶芝已经和管家离开马车,混进人群凑热闹。

    叶芝身旁,一位铁匠提议道:“丢进河里,淹死她!”

    “这位大哥。”叶芝表示很奇怪,“丢进河里,她不就游走了?”

    铁匠看了眼叶芝,压低声音:“真女巫你敢抓?找个理由,赶快放她走得了。”

    叶芝愣在原地,静止如雕塑。

    “少爷?”弗卡斯呼唤。

    叶芝低声道:“别说话,让我捋一捋逻辑……”

    实际上,叶芝已经回想起这位少女的身份,游戏中的重要主角,龙裔格蕾。

    严格来说,村民家丢的那只鸡,并不算格蕾偷的。

    因为格蕾谨遵法律,用散落米粒的方式,勾引那只鸡跟随她走了五里路,等了整整两小时,带着那只鸡走出了村庄的法理范围,这才安心将其享用。

    其背后的原因,令人暖胃。

    由于形迹过于可疑,再加上村中屡有家禽遇难,格蕾自然被当做女巫,由村长发动全村男女老少协力逮捕。

    叶芝觉得这很龙裔。

    不愧是老滚五精神的传承者,有抓根宝偷鸡之遗风。

    我这趟前往晨霜岭拓荒,正值用人之际。

    格蕾有着巨大的潜力,搁手游里至少是张初始四星SR。

    如果能招募她担任贴身侍卫,安全性大大提高了……

    叶芝暗下决断,站出身道:“各位,我能为这位冒险者担保,以伯朗第家族的名义起誓,这位冒险者绝非邪恶的巫师。”

    话音落下,村民们纷纷诧异地看向叶芝,神色充满戒备。

    然而,在看清少年的长相之后,敌对的气氛顿时得到缓和。

    “这位少爷,您有所不知,村里丢失的并不止一只鸡。”农妇表示担忧,“很多家禽要么莫名消失,要么死状凄惨。”

    “我最后再说一遍,这是魔兽干的!”格蕾气愤地叫喊。

    “什么魔兽?”叶芝追问。

    “我猜是蛇鸡兽,因为我在来的路上就发现有蛇尾留下的痕迹。”格蕾说,“这种杂食魔兽的食谱里就有家禽,再加上体型不大,夜里进村根本发现不了!”

    叶芝颔首…这判断倒是和游戏剧情里差不多。

    依据主线,这貌似是个新手关卡,守关的蛇鸡兽位于村后山,并不算强,一环冒险者就能轻松解决。

    可是,就我和弗卡斯,老弱病残里至少占两样,远远够不上一环的评级标准。

    看来,只能依靠生活职业的玩法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能带回威胁村子的元凶,就能洗清她的女巫指控,放她离开了吧?”叶芝看向为首的村长。

    村长颤巍巍地道:“这位大人,请你莫怪,我们相信您的担保,可也同样希望能够得到一个交代……”

    “放心,我没有怪罪您的意思。”叶芝微笑,“你们先把这位冒险者放下来,给我一小时,我很快把魔兽带回。”

    弗卡斯诧异的看了眼叶芝。

    这次出远门,少爷似乎变了很多。

    要是换做以前,绝对不会如此谦逊有礼,而是早就用马鞭抽打这位老人了。

    看来,挫折的确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态。

    尤其是继承荒无人烟的晨霜岭——

    遭遇了这么一个巨大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