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就是,孙林晨和王祎,除了禽兽这个共同的特性外,他们还有另外一个相同点,那就是欺软怕硬。否则,如果他们只是单纯的禽兽,遇到漂亮女人就上的话,这些年总会惹到他们惹不起的人,随后被砍死。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都还活着,那就说明他们都是挑的软柿子捏。”
陆长风擦拭着身上的血迹,不急不缓地道:“从龙虎他们家上次那事,我算看明白一件事,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所以,我们如果不做软柿子,或者让孙林晨产生错觉,认为我们不是软柿子,那么我们就有机会活下来。”
龙虎似有所悟:“所以你要杀猴子和大聪明,这叫虚张声势!”
周华不客气地点评道:“虚张声势个毛,他这完全是打肿脸充胖子!”
龙虎有长进,陆长风赞许地点点道:“这些人丧尽天良,留着也只是祸害,不如除之而后快。如果我们投鼠忌器,顾忌孙林晨的势力,那他们肯定认为我们是软柿子,从而随便拿捏我们。但我们如果表现得很强硬的话,以孙林晨欺软怕硬的性格,他肯定会认为我们背后也有人。所以在他完全查清楚我们的背景前,暂时不会找我们麻烦。”
“你说的有点道理。”周华点点头道:“可你就不怕孙林晨恼羞成怒,不管不顾,直接把我们弄死了,毕竟我们可是杀了他的人。”
陆长风摇摇头道:“那倒是还不至于。猴子和大聪明在楚生帮属于最底层的小喽啰,他们的死活,孙林晨基本不会在乎,他更在乎的是脸面,所以孙林晨在搞清楚我们的底细之前,还犯不着为他们两个跟我们掰命。当然,我们也要掌握好分寸,行事可以张扬,但不能不知死活。”
周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不过你这招也太险了。如果孙林晨发现了我们真的是三条咸鱼,那我们都得完蛋。”
陆长风点点头:“听天由命吧。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不是什么人都能当英雄的。”
周华老脸一红,动手之前,吵得最凶的就是他。当时他就是路见不平,头脑发热,根本就没考虑后果。现在陆长风这么说,无疑是指桑骂槐了。
“可有一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又把廖暮给放了,毕竟他可是讹过你。”龙虎不解地问道。
“廖暮是讹了我五十两银子不假,但是这点东西我还没放在眼里。我之所以放他,是因为他实在还不该死。毕竟他只是初犯,甚至还不是楚生帮的人,你们看他头发都还没染黄色吗?最主要是,对于他,我还下不去手。”
毕竟也算同窗啊,廖暮是陆长风来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在廖暮讹自己之前,陆长风一直是拿他当朋友看的。对朋友,陆长风真下不了杀手。
可廖暮就是个小人,不可不防。龙虎对此还是有几分顾虑,说道:“话虽如此。可是他要是跑去找孙林晨告密怎么办?”
“那随他了。廖暮这种货色,首先他得有胆子去告。其次就算告了也没事,反正孙林晨很快就会知道的,毕竟我们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杀的人。而且我更希望他去告,最好把我们描述得十恶不赦才好,这样会更显得我们肆无忌惮,孙林晨就会越有顾忌。”
“哎!”周华叹气道:“早知道这么多麻烦,就不上去了。你说当时我怎么上了呢?他们这么硬的后台,我怎么就没拉住你们?”
陆长风摇摇头,他也很无奈,没后台惹了有后台的,就是这么麻烦。这天杀的世道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把人活着变成了一场比后台的游戏。
龙虎拍了周华一下:“怎么?后悔了。要救人不是你这厮先挑的头吗?”
“别那么激动,我也就随便说说。不管怎么说,哥们跟你们一起承担。谁让我们是兄弟呢……哦,坏了,我们只顾着自己走,那雪儿他们怎么办?楚生帮的人不会找他们麻烦吧。”
陆长风骂道:“看你这德行。一说起唐雪就紧张得要死,也不见你担心担心我。行了,我出笔钱,你待会给他们送过去。让他父女俩离开此地,到别的地方去讨生活,不要再回来了。”
周华讪讪地笑道:“那我替我们家雪儿谢谢风哥了。”
陆长风:“……”
龙虎问道:“那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我们现在有两条路,要么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再也不要回海滨城了。要么就按我刚刚说的,继续装下去,慢慢等机会,把那个楚生帮一锅端了,甚至把孙家也灭掉。你们选哪条?”
周华酒意还未退,金背刀一挥,赤红着脸道:“怕啥?跟他们干了!”意料之中,周华的家就在海滨城,他是不会走的。而龙虎同样不肯离开,他从来就不是那种畏畏缩缩的人。
陆长风拨弄着身上的衣服,皱眉道:“先换身衣服,这血擦不掉了,贼恶心。之后就好好修炼吧!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要再招惹孙林晨的人,但如果他们主动挑事,那也不能含糊,必须打回去。”
周华哈哈一笑:“够霸气。哥们豁出去了,陪你玩到底。”
龙虎紧紧握住乌金枪道:“算我一个!只要他们敢继续在我眼皮底下犯事,能杀我一定杀!”
陆长风再次叮嘱道:“记住,我们以后行事,一定要张扬知道吧。若是有人惹了咱们,直接锤了就是。越是怂,死的机会越大。但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掉以轻心!总结一句就是‘大胆心细’!”
其实陆长风没十足把握算得准接下来的情况,可这世上终归是没有后悔药的。海滨城,暂时离不开此地了,否则那两兄弟会有麻烦。这世上有的事,明知不可为,强行为之必招致祸患,可还是不得不为,也许这就是人性吧。
陆长风暗自苦笑,他想起一句话:冷漠,能避免这世上八成以上的麻烦。可现在做都做了……罢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管他去球!
陆长风擦拭着身上的血迹,不急不缓地道:“从龙虎他们家上次那事,我算看明白一件事,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所以,我们如果不做软柿子,或者让孙林晨产生错觉,认为我们不是软柿子,那么我们就有机会活下来。”
龙虎似有所悟:“所以你要杀猴子和大聪明,这叫虚张声势!”
周华不客气地点评道:“虚张声势个毛,他这完全是打肿脸充胖子!”
龙虎有长进,陆长风赞许地点点道:“这些人丧尽天良,留着也只是祸害,不如除之而后快。如果我们投鼠忌器,顾忌孙林晨的势力,那他们肯定认为我们是软柿子,从而随便拿捏我们。但我们如果表现得很强硬的话,以孙林晨欺软怕硬的性格,他肯定会认为我们背后也有人。所以在他完全查清楚我们的背景前,暂时不会找我们麻烦。”
“你说的有点道理。”周华点点头道:“可你就不怕孙林晨恼羞成怒,不管不顾,直接把我们弄死了,毕竟我们可是杀了他的人。”
陆长风摇摇头道:“那倒是还不至于。猴子和大聪明在楚生帮属于最底层的小喽啰,他们的死活,孙林晨基本不会在乎,他更在乎的是脸面,所以孙林晨在搞清楚我们的底细之前,还犯不着为他们两个跟我们掰命。当然,我们也要掌握好分寸,行事可以张扬,但不能不知死活。”
周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不过你这招也太险了。如果孙林晨发现了我们真的是三条咸鱼,那我们都得完蛋。”
陆长风点点头:“听天由命吧。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不是什么人都能当英雄的。”
周华老脸一红,动手之前,吵得最凶的就是他。当时他就是路见不平,头脑发热,根本就没考虑后果。现在陆长风这么说,无疑是指桑骂槐了。
“可有一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又把廖暮给放了,毕竟他可是讹过你。”龙虎不解地问道。
“廖暮是讹了我五十两银子不假,但是这点东西我还没放在眼里。我之所以放他,是因为他实在还不该死。毕竟他只是初犯,甚至还不是楚生帮的人,你们看他头发都还没染黄色吗?最主要是,对于他,我还下不去手。”
毕竟也算同窗啊,廖暮是陆长风来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在廖暮讹自己之前,陆长风一直是拿他当朋友看的。对朋友,陆长风真下不了杀手。
可廖暮就是个小人,不可不防。龙虎对此还是有几分顾虑,说道:“话虽如此。可是他要是跑去找孙林晨告密怎么办?”
“那随他了。廖暮这种货色,首先他得有胆子去告。其次就算告了也没事,反正孙林晨很快就会知道的,毕竟我们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杀的人。而且我更希望他去告,最好把我们描述得十恶不赦才好,这样会更显得我们肆无忌惮,孙林晨就会越有顾忌。”
“哎!”周华叹气道:“早知道这么多麻烦,就不上去了。你说当时我怎么上了呢?他们这么硬的后台,我怎么就没拉住你们?”
陆长风摇摇头,他也很无奈,没后台惹了有后台的,就是这么麻烦。这天杀的世道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把人活着变成了一场比后台的游戏。
龙虎拍了周华一下:“怎么?后悔了。要救人不是你这厮先挑的头吗?”
“别那么激动,我也就随便说说。不管怎么说,哥们跟你们一起承担。谁让我们是兄弟呢……哦,坏了,我们只顾着自己走,那雪儿他们怎么办?楚生帮的人不会找他们麻烦吧。”
陆长风骂道:“看你这德行。一说起唐雪就紧张得要死,也不见你担心担心我。行了,我出笔钱,你待会给他们送过去。让他父女俩离开此地,到别的地方去讨生活,不要再回来了。”
周华讪讪地笑道:“那我替我们家雪儿谢谢风哥了。”
陆长风:“……”
龙虎问道:“那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我们现在有两条路,要么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再也不要回海滨城了。要么就按我刚刚说的,继续装下去,慢慢等机会,把那个楚生帮一锅端了,甚至把孙家也灭掉。你们选哪条?”
周华酒意还未退,金背刀一挥,赤红着脸道:“怕啥?跟他们干了!”意料之中,周华的家就在海滨城,他是不会走的。而龙虎同样不肯离开,他从来就不是那种畏畏缩缩的人。
陆长风拨弄着身上的衣服,皱眉道:“先换身衣服,这血擦不掉了,贼恶心。之后就好好修炼吧!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要再招惹孙林晨的人,但如果他们主动挑事,那也不能含糊,必须打回去。”
周华哈哈一笑:“够霸气。哥们豁出去了,陪你玩到底。”
龙虎紧紧握住乌金枪道:“算我一个!只要他们敢继续在我眼皮底下犯事,能杀我一定杀!”
陆长风再次叮嘱道:“记住,我们以后行事,一定要张扬知道吧。若是有人惹了咱们,直接锤了就是。越是怂,死的机会越大。但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掉以轻心!总结一句就是‘大胆心细’!”
其实陆长风没十足把握算得准接下来的情况,可这世上终归是没有后悔药的。海滨城,暂时离不开此地了,否则那两兄弟会有麻烦。这世上有的事,明知不可为,强行为之必招致祸患,可还是不得不为,也许这就是人性吧。
陆长风暗自苦笑,他想起一句话:冷漠,能避免这世上八成以上的麻烦。可现在做都做了……罢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管他去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