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阿兰若院的装修还没完成。

    由于城内的房子太贵,李邦彦在城外买了私宅,派人去杭州接来老妻和孙辈。

    某日,他正在教导少女诗词歌舞,仆人急匆匆跑进来:“相公,官府贴了一张告示,你快亲自去看看吧!”

    李邦彦皱了皱眉头,问道:“什么告示?”

    仆人急道:“俺也说不明白。”

    李邦彦骑着50贯一匹的极品青骡,慢悠悠朝着城墙而去。

    告示附近人很多,正在议论纷纷。

    李邦彦让仆人牵骡,他自己走到近处,扫视一遍直接愣住了。

    《大明新订雇佣法》!

    翻译成白话文内容如下——

    第一;大明国内的所有人(包括无籍者),以及拥有大明户籍但长居海外之人。受雇佣时须签署雇佣契书,并受到大明律法保护。

    第二;雇佣无籍之人,雇主当受罚款。罚款数额,为雇工应得酬劳之十倍。

    第三;若无雇佣契书,可证自身受雇佣者,亦受大明律法保护。雇主亦受罚款,罚金同第二条!

    第四;雇佣分为公雇与私雇。受雇于商社为公雇,受雇于私人为私雇。

    第五;私雇之人,不得参与经营行为。譬如家中舞姬,不得在勾栏、歌楼等场所进行盈利演出。

    第六;公雇之人,即为商社员工。

    第七;雇佣契书当写明工作范围、雇佣期限、薪资酬劳、违约金额。违约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工期工资的三倍。

    第八;未经雇工同意,强行续约、强行转卖契书者,皆视同人口买卖行为。

    第九;无论公雇与私雇,雇佣契书最长五年。超过五年者,视为无效契书。

    第十;雇佣契书,公雇转私雇、私雇转公雇皆无效。

    第十一;签署雇佣契书,可在官府进行,可由官牙代办。若是私下签署雇佣契书,须有三个及以上保人签名。

    本法条从大明复兴中华三年正月初一生效。

    李邦彦都看傻了。

    而且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被皇帝盯上了,这条法令就是因菩萨蛮而制定的。

    肯定出自皇帝之手!

    朝堂里那些官员,如果看菩萨蛮不顺眼,顶多以有伤风化为名要求禁止。

    只有那位朱皇帝,才会用法律来约束。

    这条法令出台之后,李邦彦的计划严重受挫。

    首先他得去申请注册公司,然后跟菩萨蛮、乐师、学员签署劳务合同。

    这种劳务合同,只能转卖给另一家公司,不能直接转卖给私人。因此,他如果想把菩萨蛮送人,必须先解除劳务合同,再让菩萨蛮跟别人签署私人雇佣合同。

    转赠期间,只要菩萨蛮反悔,可以直接去报官获得自由。

    甚至是在做员工的时候,只要付得起违约金,也可以随时毁约跑路。这相当于新形式的自赎。

    而且,大明朝廷是禁止皮肉交易的,隔三差五还要搞扫黄行动,一旦抓住肯定罚款。

    扫黄李邦彦不怕,但菩萨蛮如果铁了心要走,报官之后劳务合同肯定失效。原因很简单,雇主让雇员从事非法交易,超过了劳务合同的工作范围。

    还有,菩萨蛮、学员和乐师,今后必须分清公私财物,李邦彦必须给大家开工资!

    ……

    数日之后,李邦彦前往洛阳府工曹商科注册公司。

    负责办理业务的书吏,明显认识李邦彦,笑着递过来一张纸:“李相公,照着填就可以了。办理经营执照,须提供户册副本。”

    李邦彦很快把各种信息填上,书吏开始给他办理执照。

    工本及手续费,只须三百文。

    城内外的流动摊贩和个体户,都是可以不办经营执照的。在城内固定摊位经营,直接缴纳摊位费即可。

    如果有固定店铺,则必须办理经营执照。

    书吏问道:“李相公,经营商社的规矩,你应该都明白吧?”

    李邦彦点头:“明白。”

    书吏说道:“但俺还得强调几点。官府会去你的商社不定期检查,看有没有扩大经营面积,有没有更改经营内容,并据此调整税务或者罚款。”

    “应该的。”李邦彦道。

    营业税是很难细化征收的,如果有固定经营场所,古代一般是征收坐税(店铺税或摊位费)。根据店铺的占地面积,以及经营种类收取,像青楼这种娱乐产业的税很高。

    书吏又提醒一句:“大明禁止皮肉交易,一旦抓住了就重罚,还会询问女子是否自愿!”

    李邦彦说:“多谢提醒。”

    中国古代有官妓、市妓、私妓之分。

    官妓由朝廷经营,是合法的。

    市妓必须在教坊司登记,要缴纳重税,也是合法的。或者干脆整个妓院,都挂靠在当地教坊司。因此名妓赎身的时候,要去教坊司变动户籍,她们的户口挂在那里。

    私妓则不用登记交税,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遇到扫黄组。

    大明新朝废除了教坊司,并将妓院定为非法。

    但是,可以到官府注册公司,经营歌舞酒水等业务。官府往往不会管,一旦官府出手肯定是犯事儿了,比如有妓女闹着报官要从良,又或者被拐卖妇女的家属找上门。

    主打一个原则性非法,实质性默许。

    朝廷保留最终解释权,并且严厉打击人口贩卖、禁锢人身自由等行为。

    现在《大明新订雇佣法》出台,更是继续规范相关经营活动。当然,也是在规范所有的雇佣活动,包括私蓄家奴不放人之类的问题。

    李邦彦拿着经营执照离开,半路上遇到好多官差。

    “这是出什么事了?”李邦彦询问一個路人。

    他在开封很有名,在洛阳却没几个百姓认识。路人回答说:“查妓院呢。”

    李邦彦悄悄跟过去,准备了解一下执法过程。

    却见一队官差来到妓院门口,这妓院已经改名为“某某歌楼”。

    领队的官差呵斥道:“关闭所有门窗,有人私自离开被抓住,立即吊销经营执照!”

    “砰砰砰砰!”

    门窗陆陆续续关闭。

    老鸨带着伙计和妓女,到大堂站成好几排。

    领队官差对手下说:“你们几个,去搜查所有房间,看还有没有藏着什么人。”

    “是!”

    领队官差又问妓女们:“有没有谁是被诱拐来的?”

    无人回答。

    领队官差又问:“有没有想要离开,却被拦着不让走的?”

    还是无人回答。

    领队官差喊道:“有就说出来,官府给你们做主。陛下有旨,勒令全国各省府县,严查辖内歌舞酒楼。若有官吏包庇,通通严惩!你们现在不敢说,今后也可以去报官。”

    依旧无人回答。

    领队官差又拿出《大明新订雇佣法》,对老鸨说:“这个在门口贴好,任何时候都不准撕掉。若是风吹雨淋看不清字迹了,必须誊抄一份重新贴上去。官府会不定期检查,任何歌舞酒楼没贴这个,一律重重罚款。”

    “不敢,不敢。”老鸨双手捧着把法条接过。

    突然,有个官差在二楼喊:“大哥,柜子里藏着个女人!”

    领队的官差闻言脸色剧变,随即大喜道:“立功的机会来了,把房间再仔细搜一遍。”

    那个老鸨,已经吓得双腿发软。

    此次检查全城妓院,是跨区域随机交替检查,东北城区的官差调来东南城区临检。

    而且有皇帝下旨全国整顿,谁查出问题必然立大功,他们的直属上司通通有面子。

    很快,一个少女被带下来,看样子顶多十二三岁。

    她被绑了塞进柜子,堵住了嘴巴不说,而且柜子里还塞满了衣物。

    甚至脸上有巴掌印未散去。

    领队官差对少女说:“不要害怕,我们是皇帝派来的。有什么尽管说。你可是洛阳本地人?”

    少女极为恐惧,浑身颤抖着看向老鸨。

    领队官差大吼:“把这恶婆娘按住!”

    “饶命,饶命啊……”老鸨被按在地上,口中不断呼喊。

    领队官差道:“现在说吧。”

    少女终于有了胆子:“俺……俺家住在龙门镇南边的水口村。俺跟阿爹去镇上赶集卖鸡鸭,阿爹让俺看着摊子,他去铁铺买一把锄头。有个穿好衣裳的男人过来,说要把俺的鸡鸭全买了,还让俺送到镇北的杨员外家……”

    “你就跟着去了?”领队官差说。

    少女说道:“俺跟那人说,要先去找阿爹。那人一直催,说杨员外要招待贵客,俺不想卖就去找别家。他还给了高价。俺……俺想多卖点钱,就跟着他去了。就在镇口上的船,说是把鸡鸭送上门就给钱。船划了没多久,他就用破布把俺的嘴塞住,还用绳子把俺绑起来。”

    “不用说了,”领队官差喝道,“房间全部搜完。大堂里的人,通通带回官府审问!”

    就在此时,一个妓女突然跪地:“官爷,俺也是被拐来的!”

    老鸨当场晕过去,也不晓得是真晕还是假晕。

    她甚至不敢供出幕后老板。

    李邦彦正在街上,看着里面的人,被捆成一串押解出来。

    他突然有点后悔,不该来洛阳发展,老老实实待在杭州开店多好啊。

    李邦彦反复嘀咕道:“守法经营,守法经营,俺守法经营就不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