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哥谭某条小巷内。

    砰!

    枪响声打破了夜的寂静。

    一身牛仔打扮的马丁用左手支起头顶下滑的牛仔帽檐,露出他圆形眼镜下的棕色瞳孔和略显可爱的圆脸。

    他右手握着一把老式左轮手枪,枪口缓缓飘出一缕白烟,火药燃烧的味道随着白烟传遍了整条小巷。

    就在几秒钟之前,马丁刚刚将向他射来的一枚子弹击飞。

    此刻,他面前正站着三个白人男性,他们的裸露在外的身体和肩膀都是大片大片的纹身,鼻子和嘴唇上还挂着鼻环和钉子。

    马丁皱着眉头,开口问道:“上来就杀人的抢劫方式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你们就不怕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白白背上一条人命?”

    “谢特,不肉!”

    几个白人男操着黑人口音,挥舞着手枪,不在意的说:“错杀就错杀喽,这座鬼城市里谁身上还没有几条人命啊。这就是哥谭的游戏规则,不爽不要玩啊!”

    “哥谭!”

    马丁发出了无奈的叹息:“我怎么就来到了这么个鬼地方?”

    穿越世界对马丁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他第一次穿越就是变成了马丁。

    六岁之后天赋觉醒,每天早上之后醒来他都会换一個身份,和各路人马斗智斗勇,认识新朋友,探索新的世界。

    在他十八岁生日这天,他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哥谭。

    外星、海底、异世界……他没有去过的地方简直是屈指可数。

    可是哥谭啊,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危险和麻烦了!

    幸亏爸妈,郭莫还有罗娜他们没跟过来,不然那可就麻烦了。

    马丁评价哥谭的话引起了劫匪的共鸣,他们也破口骂道:“我们踏马的也想问,自己怎么就生在了这样一个鬼地方?”

    看着他们歇斯底里的样子,马丁提议道:“难得我们对哥谭的看法一致,也算是有缘分,就此分别吧!”

    “当然不行。”

    劫匪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们是哥谭人,就要按哥谭人的方式来办事。今天要么是你死,要么就是我们死。”

    “一定要这样吗?”

    马丁无奈摇头,他只是单纯不想和这群以嗑药为生的行尸走肉计较,但这些人显然对自己的能力没有明确的认知。

    “你愿意掏钱,当然更好。”三个劫匪觉得眼前这个男孩怂了。

    “那好吧!”

    马丁无奈了,他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双手化作幻影,手中左轮喷吐出刺眼火光,照亮了这条被黑暗笼罩的小巷子。

    砰,砰……

    小巷子里瞬间响起五记枪声,间隔太短,就像是只开了一枪。

    手里的枪被左轮子弹射飞。

    三名劫匪因为为吸食药物过度而苍白的脸,变得更白了。

    在手枪被击飞的瞬间,还有两个人膝盖被射穿,血液飞溅,骨头断裂,噗通一声摔在地上,抱着伤口开始哀嚎。

    这就是马丁今天的身份——传奇的西部枪手!

    虽然他手中左轮的性能比不上现代的自动手枪,但这些劫匪显然也不是用枪高手。

    在美式居合这项技能上,他们远不如马丁这个外来户高明。

    “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马丁抬头,透过帽檐,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唯一一个站着的人。

    “赶紧滚蛋!”

    马丁摆了摆手中打空的左轮手枪。

    “你的左轮只有六颗子弹,现在都打光了吧!”

    这三个劫匪脑袋虽然不聪明,但确实不怕死。

    剩下的这个家伙见马丁左轮的子弹打空了,露出一口快烂光的牙齿,掏出弹簧刀就跑上来找马丁肉搏。

    “唉,我讨厌这个充满了暴力和诡计的城市。”

    马丁叹了口气。

    随即,巷子里又响起了枪声,最后一个劫匪的两个膝盖都被打穿了。

    “我可没说过我只有一把枪。”马丁握着第二把枪,语气冰冷的说道。

    “我给过你们机会,是伱们不珍惜。”

    马丁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某个人的脑袋,命令道:

    “现在,把你们身上的值钱东西都掏出来。我只要纸币和容易变现的物品。”

    在死亡威胁下,三个劫匪忍着痛苦将身上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加起来一共有五百多现金,都是他们刚抢到手的,还没捂热乎就要丢了。

    至于戒指珠宝什么的,虽然没地方变现,但对方掏出来,马丁还是收了起来。

    马丁挥舞着绿油油的一沓钞票:“这买卖真是不错。如果你们再有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欢迎再来找我哦!”

    去尼玛的,把我们当成提款机了是吧!

    该死的混蛋。

    看着指着自己的黑洞洞枪口,因为丢钱而雄起那么一点的劫匪又萎了下去。

    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

    马丁迎着他们敌视的目光,摆手说:“滚吧!”

    哥谭是个残酷的地方,三个没钱没武器的毒虫,运气好,也许几天之后就会被冻死在贫民窟的街头。

    运气不好,就会被黑帮抓去,摘掉身上还能用的器官还债。

    或者,更惨!

    马丁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挥挥左轮,示意他们滚蛋。

    两个只废了一条腿的家伙瞬间站起来,扶起同伴,一瘸一拐的离开了这里。

    被废了两条腿的劫匪忍不住骂道:“你们两个混蛋竟然装死拿我做挡箭牌,兄弟情义还要不要了?”

    “你是第一天在哥谭混啊?情义是什么狗屁东西,哪有自己的命重要。”

    三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马丁随即离开了小巷,回到了自己在哥谭的住处。

    这座独栋小楼房和他原来的家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从公寓变成了美式小楼房。

    马丁今天身份是传奇的西部枪手,所以屋子里就多出了不少19世纪初期的长短枪以及佩刀,还有许许多多的奖章以及讲述他事迹的报纸。

    “啊,又是一天要结束了!”

    马丁把从抢来的现金扔在客厅的抽屉里,自己走进卧室,脱掉牛仔装换上睡衣,直接倒在柔软的床上。

    “明天我会遇到些什么呢?希望能回家去吧!这个世界的麻烦太多了,我可不想久留。”

    嘴里这样念叨着,马丁盖上被子,眼皮沉重,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看到了父母和两个好朋友,他们似乎在呼唤自己,但伸手去抓的时候却扑了个空。

    再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马丁身上睡衣已经变了样子。

    他翻身下床站在镜子前面,看着斗篷披肩外套、猎鹿帽外加葫芦式烟斗的经典三件套。

    “这幅打扮,难道我今天的身份是一个侦探?”

    马丁摸着自己刚刚长出来的胡茬,沉思道:“嗯,侦探这个身份在哥谭,我总感觉今天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叮叮叮……

    他刚走出卧室,就听到门铃声,跑去打开门,一个穿着黄色风衣戴着眼镜的帅老头正站在门口。

    他张嘴第一句话就是:“马丁,蝙蝠侠需要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