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习习,驼铃叮铛。

    迎亲队伍历经数日跋涉,已接到了新娘,踏上了归程。

    去时十六匹白驼、十辆大车的聘礼,换回了骏马五百、牛羊上千,以及几大车的书藉、佛经、玉器、白布、绸缎等嫁妆。

    欧阳锋的未来大嫂是高昌回鹘大族之女,汉姓为“李”,常自夸祖上乃陇西李氏出身。

    李氏家族当代族长年轻时,就已与老庄主相识,甚至还曾作为狼骑一员,跟随老庄主厮混过一段时间。之后能回归家族,继承族长之位,也有老庄主一份功劳。

    后来李氏家族往西辽行商,总会刻意从白驼山经过,请一面白驼山庄的认旗,雇几个狼骑护卫。

    多年以来,李氏商队从未出过事,即使途经其它马帮的地盘,对方看在白驼山庄的面子上,买路钱也会少收两成。

    既有昔年情谊,又有利益往来,再加上老庄主的两个儿子有文有武,都是难得的俊才,李氏族长自然愿与欧阳家结亲,嫁出的,还是他的嫡女。

    队伍沿着一条干涸的河谷行进。

    大哥欧阳烈伴在那辆披红挂彩的雕花马车旁,与车里的新娘子说着话。

    新老狼骑们或在前哨探,或护卫车队两翼,或帮助陪嫁的牧奴们赶着牲畜,队伍虽然庞大,却也分工明确,秩序井然,丝毫不乱。

    欧阳锋坐在马背上,只以双腿控马,两手比划着掌法指法,沉浸在自己的武道世界之中。

    这时,那雕花马车窗口,忽探出一张明眸皓齿,眉如弯月的俏脸。

    她笑吟吟地冲欧阳锋招了招手,说道:

    “锋弟,你过来。”

    欧阳锋回过神来,看看车旁的大哥,见大哥对他颔首微笑,便策马去到马车旁。

    西域没有那般繁琐礼仪。

    昨晚在李氏家族饮宴时,新娘子就已经和他们见过面,甚至还给他们敬过酒。

    凭心而论,新娘子很美,和前世那几个来自西域的美女明星相比,也丝毫不显逊色。

    初见新娘子时,欧阳锋甚至能够理解,为何“西毒”会做出欺兄盗嫂的事情来。

    不过。

    他终究不是西毒。

    即使和前身一样,因着兴趣爱好截然不同,与大哥欧阳烈的关系并不如何亲密,但欧阳锋还是很尊敬大哥。

    正因有大哥操持家业,他才能衣食无忧,诸事不理,专心练武。

    所以,新娘子再美,欧阳锋也不会做亏心事。

    此刻。

    新娘子眉眼弯弯,俏生生笑着,好奇地看着欧阳锋,问道:

    “锋弟,听夫君说,你是白驼山庄第一高手?”

    欧阳锋微一颔首,“是。”

    这是事实,勿须谦虚。

    “夫君还说,你力大无比,能单手将受惊的奔马一掌按跪?”

    “是。”

    “夫君还说,你可以一跃三丈高?”

    欧阳锋如实答道:

    “差一点。须得助跑,才能跃上三丈高。原地只能跃起两丈出头。”

    新娘子惊叹道:

    “好厉害!高昌国都也有不少厉害刀客,可从未听说过谁有你这般厉害!”

    说完点漆似的眼珠骨碌碌一转,笑嘻嘻说道:

    “不过呢,不是嫂子不信你呀,可是有句古话叫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知锋弟伱能不能演练一二,让嫂子开开眼界?”

    说是“大嫂”,可新娘子其实也就只比欧阳锋大了半岁,还只是個十七岁的少女,本就正是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的年纪。

    欧阳锋看向大哥,大哥无奈一笑,给了他一个“请求帮忙”的眼神。

    但这一次欧阳锋不愿帮忙。

    在杨玉环面前,他可以炫技,因为杨玉环是“通天灵种”持有者,是他的机缘。

    但大嫂则不同。

    万一因炫技引起了大嫂崇拜,可不是什么好事。

    当下他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沉声道:

    “嫂嫂恕罪。我的武功是杀人技,出手便要见血,恕我不能为嫂嫂演练。”

    说罢又冲欧阳烈微一点头,拨转马头,跑到了队伍前头,和几个狼骑一起哨探去了。

    看着欧阳锋远去的背影,新娘子气乎乎地鼓了鼓粉腮,瞪着欧阳烈嗔道:

    “你兄弟好不知礼,我可是他的嫂子哎!”

    欧阳烈苦笑,“娘子勿怪,我二弟自幼痴迷武学,不善言辞,也不太懂与人交际……但锋弟他非常可靠,将来至少可保白驼山庄五十年安宁。”

    “你就吹你兄弟吧。”

    新娘子一把放下窗帘,坐回车中,生起了闷气,任欧阳烈如何赔罪,都不与他说话了。

    晚上,队伍在一堵背风的山崖下扎营。

    欧阳锋带着弓刀,上到崖顶值守。

    正看着下方营地里的篝火,听着篝火旁传来的笑闹声时。

    欧阳烈也上到了崖顶,给他送来了一条烤得油汪汪的肥羊腿,和一囊温热的米酒。

    “谢谢大哥。”

    欧阳锋就着米酒,大口吃起了烤羊腿。

    “你我兄弟,何需客气?”

    欧阳烈坐到欧阳锋对面,见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不禁有些羡慕。

    他自幼体弱,肠胃也不大好,一直很羡慕欧阳锋的好身体和好胃口。

    看他吃了一阵,欧阳烈忽然问道:

    “二弟你是否不喜欢你嫂子?”

    欧阳锋无语地看了欧阳烈一眼,说道:

    “我若喜欢,那才叫糟。”

    欧阳烈一怔,回过味来,笑得以手捶地,“二弟你可真是……”

    大笑一阵,他抬手抹去眼角笑出的泪花,看着欧阳锋叹了口气:

    “二弟,我这身子骨你是知道的,自幼便不好,大夫说这是胎里病,纵然我也练过武功,每年也耗费那般多的名贵药材调理,却也只能勉强维持不致恶化。想要好起来,却是几无可能。”

    他看向下方营地,盯着那跃动的篝火,轻声说道:

    “到了如今,就算是维持,也渐渐有些难了。你也知道,最近两年,每至入冬,我都会大病一场,直至来年开春才会渐渐好转……我这样的身子骨,说不定哪天就会一病不起……”

    欧阳锋淡淡道:

    “不会的。”

    欧阳烈苦笑摇头,“不必讳疾忌医,我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将来若是我……”

    西域很多部族和草原一样,都有“兄终弟及”的规矩。

    若他哪天因病早亡,白驼山庄的基业,甚至他的妻子……

    因此,他希望欧阳锋至少对嫂子稍微和善一点。

    但欧阳锋打断他了话头,淡淡道:

    “我说不会就是不会。”

    他看着欧阳烈,道:

    “信我。我说你会长命百岁,你就定能长命百岁。”

    欧阳烈一怔,本想笑二弟少年意气,可看着欧阳锋认真的表情,却莫明地咽鼻酸涩,眼睛发热。

    他这兄弟嗜武成痴,武功之外,其它事情一概漠不关心,也不喜与人亲近,给人不近人情甚至淡漠冷血的感觉。

    谁知今日,竟也展现出如此热血意气的一面。

    于是欧阳烈又大笑起来。

    这样,当眼泪涌出来时,就可以假装是笑出来的。

    他一边大笑,一边抹去眼角的泪花,点头道:

    “好!我兄弟是白驼山第一高手,将来会是西域第一高手,我兄弟的话就是规矩,阎罗王的规矩都得往后靠一靠!所以,我一定能长命百岁!”

    笑声融入晚风,渐渐散去。

    欧阳烈站起身来,用力拍了拍欧阳锋肩头,笑说一句:

    “风大了,我可受不了戈壁滩夜晚的冷风,下去了!”

    说罢,顺着崎岖小路下了山崖。

    欧阳锋目送大哥下去,默默吃完了羊腿,喝完了米酒,擦净双手,盘膝坐着,闭目进入通天幻境。

    今晚,正是每月一次,与怜星相会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