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事情的始末之后,雷善再度翻墙返回了林家。

    当林家的女人们听到那害人的工匠已经身死道消,一个个都跪在了雷善和马本在面前千恩万谢,泣不成声。

    三人告辞离开林家之后,马本在扭头看向雷善问到:“现在各种事情都指向了前清的那些遗物,雷兄弟,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做?”

    雷善想都没想,随即嘴角一扬:“当然是去找那背后之人的麻烦啊,人家都做到这份上了,虽说是不是刻意针对我们还两说,但不去还以颜色可说不过去。”

    王子仲和马本在一惊:“啊?咱们就这么去吗?”

    雷善摇头:“当然不是啊。”

    两人顿时松了一口气,王子仲有些怯懦地说道:“对哦,对面人多势众,我这就去霹雳堂叫人。”

    说着,王子仲转身就要去拦黄包车,打算回霹雳堂叫人手。

    “等会儿,你站住,又不要你带头冲锋,你急个啥?”

    被雷善叫住的王子仲愣在了原地:“怎么了,雷兄弟?不是你说的不能就这样去吗?”

    “我是说了,但我也没说让你回去找人啊,区区几个会摆弄些鬼蜮伎俩的前朝遗老,就咱们三个人去,到时候你们为我掠阵就行,我一人对付那帮家伙足以。”

    旁边,马本在不解的挠了挠头:“那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雷善直截了当的说道:“我是说,在去之前,咱们要先换身行头。”

    “啊?去干仗还要换行头吗?”

    雷善解释道:“那是当然,根据我的独家情报,那些人狂傲得很呢,他们的赌场都是所谓的高级娱乐场所,禁止一般人出去,接待的都是有钱的洋人和富商,看看咱们,帮派分子,工人,卖药的郎中,就咱们这样的打扮过去,估计连人家的门都不让进。”

    一边说着,雷善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穿着工装背带裤,上面满是机油的马本在,以及穿着一身浆洗到发白的长褂,满身药味的王子仲。

    “再说了,这可不是江湖门派之间的打打杀杀那么简单啊,得罪了对面,大不了就是直接灭了对方门派就能一劳永逸,虽然大清已经亡了,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对面还是有些底蕴的,我不惧怕他们,但咱们也不是孤家寡人,家大业大了总是要多考虑些的,主要还是为了不给你们的门派找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咱们做事也要掩人耳目一些才行啊,或者干脆我一个人去也行,这是你们就别掺和了。”

    “那怎么行,这药长是咱们一起搞起来的,怎么着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受苦受累啊。”

    马本在和王子仲异口同声,相当的讲义气。

    雷善为没有推辞,带着两人来到了一家开在附近大街上的西装店。

    看着崭新的店面和许○○西服店的招牌,马本在有些不情愿的说道:“雷兄弟,你是让我们穿洋鬼子的衣服?”

    雷善撇了撇嘴:“”你这都是什么时代的老观念了?飞机坦克都造了,心里还过不去这道小小的坎?这叫与时俱进,现在的魔都,有身份有地位的有钱人都这么穿,和他们穿一样的,我们才不会被怀疑,才好办事情嘛。”

    说着,雷善便率先推门走了进去。

    这店里面装潢偏西式风格,看着很新,就连油漆的味道还没有完全散去,一看就是刚开业没多久的新店,衣架和柜子上成套西服西裤,包括配套的帽子、衬衫、马甲、领带、领结、皮鞋也是一应俱全。

    店里就两人,看着感觉一个像是老板兼师傅,另一个则是学徒,两人见到一身江湖帮派打扮的雷善都是吓了一跳。

    那个看着像师傅的中年人面露难色的向雷善恳求道:“几位大哥,我们这店刚开,还没有开过张呢,您看这孝敬能不能缓几天?”

    说着还递上了烟。

    雷善一愣,随即就明白了,这年头的魔都帮派林立,冲突不断,没有势力照应的普通人不管是摆摊还是开店,向该地区的帮派上缴孝敬那是常有的事情,要不然这生意别想坐得安稳。

    显然,他们这是将自己当成了过来收保护费的帮派人士了。

    “我不是来收保护费的,我和朋友来买西装,从头到脚,成品来三套。”

    听见有生意,老板顿时喜笑颜开:“原来是客人!欢迎光临!欢迎光临!刚才是我怠慢了几位,不知几位想要什么款式的。”

    “你帮我们挑把,价格方面不是问题,要最贵的。”

    雷善就算是在前世也没有穿过正式的西装,所以直接将这个艰巨的任务甩给了老板,毕竟,专业人干专业事嘛。

    老板一听还是个大生意,立刻就热情地向他们介绍起了店里的各种商品。

    雷善和王子仲倒是好说,都是正常身材,挑选衣物并不是很麻烦,很快就一人搞了一套黑的绅装三件套外加皮鞋等配套装备。

    但是,到了马本在这里,老板就有些犯难了。

    马本在有【三尺小班输】之称,民国时期,三尺就一米不到,虽然马本在其实超过了一米,但是也没有超出太多,适合他尺寸的西装还真不多。

    老板挑来挑去,最后还是给马本在弄了一套给这个时代阔家小少爷穿的童款西装,还给他配上了红色的蝴蝶结领结,要不是外套颜色不对,还没有戴眼镜,看起来还真像是雷善前世看过的某个风波命侦探。

    扔下了可以抵得上魔都一个普通工人大半年薪水的现大洋之后,三人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西装店。

    大街上,雷善走在最前头,一身西装外套、马甲和西裤这绅装三件套自不必说,头发一丝不苟的打理了起来,原本用来看时间的怀表在马甲里揣着,露出闪闪发亮的表链,脚下皮鞋黝黑锃亮,俨然已经从一个国风帮派分子,摇身一变变成了西方西西里岛的特产名物,光是那发出来的气场,就让路上的行人不知不觉的避开了他。

    走着走着,雷善突然觉得好像还少了些什么,转头一想,随即把一脸迷茫的干脆面从万神殿里拉了出来,抱在手中,顺手撸了两把,嗯,有那个感觉了。

    只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后面跟着的两小弟有些不太给力,怎么看都是一副浑身不自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