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何方英雄

    王四哥顿时大怒,一脚踹上去,大骂道:“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走,跟我去见公子。”狠狠打了一顿,然后拉到了虞醒身边,说道:“公子,他临阵脱逃。请公子处置。”

    经此一战,王四哥对虞醒心服口服。

    一个蒙古骑兵小队多难对付,别人不知道,他不知道吗?

    战场之上,一个十几人的蒙古骑兵小队,就敢在数万人大军面前掠过,南宋与蒙古交战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行军时候,盘旋在大军外侧不走的蒙古骑兵小队,每一队也不过十几个而已。只要让他们看到机会,不管千军万马,都敢冲一冲。

    来到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手中的兵器,连绳子都没有。乍一看来,什么陷阱都做不了。挖陷马坑,是最简单的。不仅仅需要工具与时间,更需要确定敌人从这里走。总不能将地面都弄成陷马坑。

    只是王四哥万万没有想到,虞醒先找到了可以使用的藤蔓代替绳子,再随便弄弄,就弄出一个他看不懂的机关,只要斩断绳索,绑着石头的绳索滚落,将铺在地面上的藤蔓网给拉到半空中,并且借助四周的大树木绷紧。

    掩饰更简单,几乎是没有掩饰。大咧咧地让人看。甚至有些藤蔓都没有遮掩住。偏偏鞑子根本没有在意。

    王四哥现在还没有想通为什么。

    如果仅仅是这样,王四哥还不服气。毕竟王四哥有自知之明,他脑子一般,却自信手上功夫。当年不是没有与蒙古铁骑照过正面的。但是虞醒的射术,实在让他惊叹,因为根本看不懂。寻常人或许不知道,射术其实也是有路数的,蒙古人射艺与宋人的射艺,都有些许不同。但是虞醒的路数,他根本看不明白。

    王四哥对自己的射术也是很自信的,不敢自称神射。但也入门了。

    正因为明白,正因为懂射箭,正因为看得出来,虞醒的射技,不是天下任何路数。甚至有很多弊端。大违射术常理,但偏偏能射得准。简直匪夷所思,白日见鬼。

    而且他是虞醒的武术老师,一点射术都没有教过。

    此刻他才真信了,虞醒十八年魂不附体,乃是受虞公教授。自然是心服口服。

    是以他将阿七拉过来,让虞醒处置,其实是承认了,虞醒是这支队伍的领导者。当然了,也存了一点私心,在军中阿七的做法,自然是要杀头的。王四哥主动打一顿,就是希望虞醒能够网开一面。

    虞醒的心思并没有在这上面。他说道:“该做正事了。”

    随即拎着斧头,将苏赫巴鲁的人头给砍了下来。

    领着人头,来到草木茂盛的地方,将上面草木挪开,虞母正躺在这里。她双目紧闭,双手搭在胸口,好像活着那么温柔。

    虞醒鼻子一酸,说道:“娘,我给你报仇了。”

    王四哥见了,叹息一声,狠狠给了阿七一下,说道:“公子这一次不计较,可没有下次了。”随即来到虞醒身后,请示说道:“公子,虽然杀了追兵,今日之内,应该没有蒙古人追上来的。但此地不宜久留,找一个地方,好好安葬夫人。”

    虞醒深吸一口气,说道:“四哥说得对。我们走吧。”

    一行人收拾一下,将俘获的战马带上,将虞母放上马车,也没有怎么打扫战场,径直去了。

    在一行人走后几个时辰,天色有一些暗淡的时候,一行十几余骑,出现在这里。

    为首一个老军,见地面上的尸体,立即下马,细细看过,看到苏赫巴鲁的无头尸体,先是一惊,解开衣服,一看里面的丝绸内衬。顿时惊叫道:“怯薛军。”

    成吉思汗很早就发现,如果内衣穿丝绸。被箭矢射中的话,更容易处理伤口。增加伤员的存活率。之后蒙古骑兵都穿丝绸内衬。但是丝绸是很贵的。蒙古本部才有可能穿丝绸内衬,各地探马赤军,与南宋降军,是万万没有这个待遇的。

    即便尸体上没有证明身份的信物,老军也能够判断出,这是什么人。

    身后有一个少女的声音说道:“李叔叔,是蒙古大汗的怯薛军?”

    这位李叔叔说道:“小姐正是。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怯薛军是很难。不仅仅怯薛军本身就善战,更是因为怯薛军是蒙古大汗的脸面。大部分在大都,小部分在军中,鞑子各级将佐,也会拼命保护的。”

    “不知道哪位好汉杀的,如果大帅知道了,定然欢喜。”

    说到这里。

    气氛一下子沉寂下来。

    少女是张珏的孙女,张云卿。

    张珏曾为王坚之副,坚守钓鱼城,击毙蒙古大汗蒙哥。而今是四川安抚制置大使是大宋在四川的最高军政长官。只是襄阳陷落之后,与朝廷不通音讯数年,张珏与鞑子互有攻守,最后不支,困守重庆,为叛徒出卖,张珏留下来断后,令亲兵送走了张云卿。张珏自杀。

    这一件事情是他们心中永远的痛。

    少女身上一身白衣,也有戴孝之意。少女说道:“李叔叔,我爷爷在天有灵,也会欢喜的。只有能秉承他的遗志,继续杀鞑子,不管怎么样,他都会欢喜的。”

    只是少女这一番话,并没有振奋下面人的士气。

    李叔叔叹息一声,心中暗道:“小姐,你要是一个男人就好了。”

    他们都是张珏的亲兵,誓死效忠张珏。张云卿但凡是一个男子,他们都愿意跟随张云卿战斗到最后一口气,而张云卿却是一个女子。

    乱世之中,男子与女子还是不同的。

    只是这话不好深说了。李叔叔怕伤了张云卿之心。说道:“小姐,这里战场很奇怪。”

    张云卿心思敏锐得很,有些话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张云卿,并不是没有感觉的。她的手死死握住了缰绳。她想起了爷爷,双眼微红,也知道其实身边的护卫有了别的心思,倒不是说他们有投降蒙古之心,不将她当做自己主将,而是当做晚辈。想要带领他们去抗元,却是不能。

    因为没有信心与希望。

    张云卿也只能顺着李叔叔的话说道:“李叔叔,有什么奇怪的?”

    李叔叔说道:“我看了所有的尸体的伤口,根据伤口不同,动手的应该只有七个人,一个神箭手,一个用斧子的高手,应该是军中好汉,说不定是故交。死的蒙古人,却有十一具尸体,其中还有一个怯薛军。并没有折损人手,这种战果,很少见。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张云卿翻身下马,沿着战场周围走了一圈,不一小心踩到了藤蔓。随即顺着藤蔓来到了绑着藤蔓大石头上,瞬间眼睛一亮,说道:“我知道了。他是先示之以弱,在这里放了什么诱饵。然后将藤蔓编制成网。铺在地面上,然后各绳头固定在树上,这边砍断藤蔓,大石滚落,收紧最外围的藤蔓,就好像渔网一样,一下子将网给绷直了。高度应该是马腿下面。如此一来,鞑子只能下马步战了。”

    李叔叔听了,看了一眼地面上藤蔓,福至心灵说道:“小姐,你还是少说了一点,鞑子骑兵厉害,并不是下马步战就不行,我当年与鞑子照过面。”说到这里,李叔叔忍不住抚摸手臂上一道蜈蚣形的伤疤。继续说道:“即便下马步战,也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我看鞑子的死法,有三个是被斧头标枪砍死的,有两个是被长箭射死的,其余的都是被群殴死的,还有一个无头的怯薛军,看不见伤口,伤口应该在头上。”

    “有个神箭手掌控全场啊。没有那个神箭手,就是布下这个局,也未必能赢。”说话,李叔叔拔出刀,一刀砍向藤蔓,顿时断开,汁水横流。李叔叔继续说道:“这些藤蔓我是知道,军中藤甲多用此做材料,但是藤甲需要晒干泡油数次后,才能抵抗刀兵。而今这藤蔓还青着,一刀就能砍断,也就是给鞑子一点时间,足够鞑子挣脱网绳了。那时候,局面就逆转了。”

    “时机很重要的。”

    张云卿内心之中,已经勾勒出两个人影,一个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个神射无双,箭无虚发。她忍不住说道:“真想见一见此等英雄。”

    李叔叔蹲在地面上,细细看着地面,忽然说道:“小姐若是相见,我能带小姐去见一见的。”

    张云卿立即明白李叔叔有所发现,说道:“李叔叔,你发现了什么?”

    李叔叔起身,指着地面上的痕迹说道:“他们有一辆马车,走的时候,在地面上做了掩饰,但是手段有些粗糙,是瞒不过我的。小姐真要去吗?”

    张云卿犹豫了一会儿,目光灼灼有光,说道:“去,凡是愿意杀鞑子的,我都愿意一见。”

    李叔叔在地面上细细观看一会儿,然后上马带路。在前面走一阵子,又下马观察,判断方向,就这样如是三番。走到夜深,忽然远远地看见,远处有一点星火,若隐若现。

    是一团野外宿营的篝火,在黑夜之中分外显眼。

    李叔叔说道:“到了。那边就应该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