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威治区,日晷广场附近的街道上。

    亚瑟穿戴着一身整齐的警服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

    他的手里捏着一份从旧书店里淘换来的《伦敦社交指南》,认认真真的阅读着上面的一字一句。

    虽然他来到伦敦已经有5年了,但他却从未出席过任何一场正经的宴会与舞会。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也很简单。

    第一,是性格使然,比起扎堆呼吸各种社交场所里的浑浊空气,他更喜欢独自守在自家的小屋里读一点能够自我娱乐的书籍。

    第二,是由于从前他的社会地位实在太低。

    在半年以前,他还只不过是个苏格兰场的普通巡警,这种小角色自然不会引起上流社会的注意。像是埃尔德这样愿意和他厮混的豪门阔少,也只会出现在伦敦大学的校园里。

    所以,自从亚瑟毕业以后,埃尔德在皇家海军发奋培训的那段时间里,他的社交活动基本也就是和汤姆、托尼等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聚个会,甚至连喝瓶酒都舍不得在餐馆里点太多东西。

    毕竟汤姆和托尼这两个家伙,一个是已经组建了家庭,另一个则正冲着苏格兰场内部规定的结婚条件‘证明自身至少有20英镑的积蓄’而努力。

    当然,即便亚瑟已经升任了警司,个人财富水平也一日千里,但他在应允科德林顿将军的邀约前,也完全没想过往社交领域发展。

    这是因为19世纪英国社会的各种社交规矩实在是繁琐无比,对于一个并非土生土长,而且出身也算不上什么正经英伦中产阶级的亚瑟来说,要想全面了解这些东西绝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完的。

    就拿亚瑟手里捧着的这本《伦敦社交指南》来说,即便他已经非常努力的从今天一早上班的时候就开始记忆了,但直到现在他都没完全弄清楚。

    而看完这本书后,最让亚瑟庆幸的莫过于他的家里没有女眷,而他自己又是个孑然一身的男人。

    在社交领域里,这些上层的贵族小姐或是出身中层商人家庭的女性要比绅士们更加注意,而男女之间的交往,又会引出一长串的禁忌。

    单是她们穿裙子就有各种成文又或是不成文的规定,裙子要分成舞会、晚宴、散步、乘车等各种类型,回乡下探亲或者聚会时还有专门的乡村服装,而在隆重场合则要特地穿上最华丽的晚礼服。

    当然,虽然这些服装听起来很多样,但实际上小姐夫人们最常穿的或许还是黑色长裙,因为在这个年代里,她们几乎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要穿上一身黑,以此悼念已故的丈夫、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是姻亲家庭。

    而当亚瑟看到下一段关于男女交际的规定时,顿时又觉得被各种繁琐规定填的严严实实的脑袋又被压上了一层沉重的大理石。

    乘坐马车时,绅士从来不会坐在非亲属女性身旁,而且需要坐在背对马匹行进方向的那一侧,把对面的座位让给女士。并且时刻注意不要踩到女士的裙子,下车的时候,绅士则应该先下并准备搀扶这些穿着宽大裙撑以致于行动不便的女士们下车。

    对于这点,亚瑟倒不是很在意,反正他也没什么机会碰见这样的遭遇。

    和他一起坐车的向来没有女士,而是一些平平无奇的普通绅士。

    比如说常常以‘Fuck’开头,以‘Shit’结尾的伦敦大学古典文学系高材生,皇家海军水手语言的集大成者,大不列颠文学界在19世纪的最大遗珠,‘行走于大地之上的泰晤士河’——埃尔德·卡特先生。

    又或者是写了一辈子书,但到头来还不如他那个6岁儿子,常常自称爱好和平,但一言不合就打开军火库,取出3500吨弹药轰炸巴黎杜伊勒里宫的‘法兰西恐怖分子’,并因此身价倍增导致不得不润英国的卷发胖子——亚历山大·仲马。

    还有在剑桥大学学了几年神学,结果不怎么看《圣经》,反而看上了拉马克主义,并认为牧师们的神创论是在放屁的科学教皇——查尔斯·达尔文。

    最多最多,也就再加上一个虽然未来会被誉为‘活着的莎士比亚’,但却始终不能入不列颠文学批评第一人埃尔德·卡特先生法眼的小报记者——查尔斯·狄更斯。

    和这些人交往,确实不需要像是上流社会的交际那么注意,除非他们几个突发奇想打算给自己套上裙子。

    正当亚瑟以为自己可以逃过一劫时,他的目光又落到了下方的一行字上。

    ——合乎礼仪的年轻未婚女性如果在没有陪同的情况下就不能出门,一个得体的淑女也不应该四处张望寻找熟人或停在拥挤的街道聊天。

    ——如果年轻女性确实在街道上看到了她的绅士朋友,并且觉得不能视而不见时,她应当主动伸手。

    ——而绅士在发现自己的女性朋友时,不能主动上去打招呼,而是必须要等待女士认出他之后,再用离女士最远的那只手摘下他的帽子作为回礼。

    ——注意:如果女士伸出了手,则视为发出邀请,绅士此时需要转向和女士结伴一起走,而不是停在那里,以免双方尴尬。两者之间的谈话也必须注意不能过于热烈和大声,而是要在合乎礼仪标准的范围内进行讨论,说话时话语要尽量简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避免对双方的名誉造成无可挽救的打击。

    ——绅士不应该当着淑女的面抽烟,淑女也不应当在绅士们吸烟时走上去与他们攀谈,因为这很可能会导致对方掐灭一支上好的雪茄,二者都是不得体的表现。

    亚瑟看到这里,忍不住掏出自己的烟斗看了看,嘴里嘟囔了一句:“幸好我抽的比较便宜。”

    而当他的目光继续下移时,他总算开始明白为什么那天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老管家登门拜访时强烈建议他雇佣几个有经验的仆人了。

    ——如果本书的读者乔迁新居,尤其是搬迁至一处上流社会居住区,应当谨记派遣你的仆从都会四处走访并在邻居家的信箱里留下名片。

    ——收到名片的人通常也会在一周内回递名片或者直接造访宅邸,这将有助于提升您在居住地的名声与社交圈里的影响力。

    ——如果乔迁新居的是一位淑女,又或者是家中成年男性因故无法正常拜访新邻居时,淑女应当乘坐马车出行,由您的男仆携带名片,并由他将名片转递主人。

    ——已婚改姓的女士应当携带一张印有自己名字的名片、两张印有丈夫名字的名片,如果家里还有未婚的女儿或者租住的房客,应该也将他们的名片一并转交。

    ——注:未婚女儿的名字应当写在母亲名片的下方。

    亚瑟望着这些密密麻麻的规定,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在起鸡皮疙瘩。

    要想合理的融入上流社交圈里,并借此扩大自己的情报来源和影响力,这件事貌似远比他想象的还要难。

    他合上书本,揉了揉自己酸胀的眼睛。

    阿加雷斯坐在他对面的座椅上翘着二郎腿:“怎么?这么快就看完了?”

    亚瑟相当坦诚的摇了摇头:“我没你想的那么擅长阅读和记忆,尤其是这些事关繁琐礼节方面的东西,我能读的下去就很不容易了。”

    红魔鬼闻言打了个响指,他的手里顿时多了根长满荆棘的藤条,看他的样子,似乎是把这东西当作教鞭了。

    红魔鬼不满意的敲了敲那本《伦敦社交指南》的封面,督促道:“亚瑟,这可不行。如果你都搞不定科德林顿的宴会,以后还怎么挤进奥尔马克俱乐部的宴会里?伱除了这些,还要学跳舞呢,德意志华尔兹、维也纳华尔兹、法兰西四方舞与沙龙舞、不列颠摄政舞、苏格兰卷舞……

    喔,对了,你最好再学学不列颠的传统男性舞蹈——古罗马剑舞和莫利斯舞,这两种舞蹈正适合你这种力量与技巧兼备的剑术大师。”

    亚瑟无奈道:“慢慢学吧。反正我这也是头一次,那个罗斯柴尔德家的老管家不是说科德林顿夫人是‘蓝袜社’的成员之一吗?

    蓝袜社对待年轻的科学家们向来宽容,而且还赋予了科学家一部分的特权,毕竟我甚至都可以穿着蓝袜子出现在宴会上了,在礼节方面出现一点小过失应该没什么问题。

    再说了,埃尔德今天晚上不也会出现在那里吗?虽然那小子一向不着调,但好歹也是卡特家的贵族少爷,这些基本的社交礼仪他肯定是记得清清楚楚的。如果遇到不确定的地方,我去问问他就行了。”

    红魔鬼听到这话,忍不住掩着嘴坏笑道:“亚瑟,你确定?”

    亚瑟本来还对埃尔德抱有些许期待,但红魔鬼这么一问,瞬间把他问的心里没了底。

    他向来喜欢依靠自己的知识与力量做事,依靠别人的力量这还是头一次,而这头一次的对象居然还是埃尔德,这让亚瑟怎么想都觉得心虚。

    他捂着前额,咬着牙道:“东方有句话,叫做‘天生我才必有用’,而西方的《圣经》里也记载了‘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埃尔德总不能是个超脱了东西方体系的例外吧?”

    红魔鬼闻言也不回答,他只是原地转了个圈,转瞬之间便看见他换上了一副细节考究的黑色礼服。

    他正了正自己脖子上的红色蝴蝶结冲亚瑟说道。

    “按照社交礼仪以及你与科德林顿之间的亲疏关系,我建议你下午三点半到四点之间抵达科德林顿的宅邸。

    我的价钱相当公道,一支舞一条灵魂,社交礼仪速成则稍微贵一点,十条灵魂我帮你搞定。如果你的余额不足,我也可以接受赊账,但是必须得计算利息。”

    说到这里,红魔鬼捋起自己的袖子,看了一眼腕表,微笑着开口道:“别急,亚瑟。现在,你还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可以考虑。”

    亚瑟望着阿加雷斯,忍不住摇了摇头:“阿加雷斯,你要是继续保持这种食欲,要不了多久我可就养不起你了。”

    红魔鬼两手抱拳按在胸前,假装恭维道:“喔!我亲爱的亚瑟,你可千万不要低估你自己。只要你能狠下心,你这个小恶棍就是不可战胜的。”

    “不可战胜的?”

    亚瑟摇了摇头,他抬手指着车窗外若隐若现的工厂,而在工厂外的泥地上,还有一群脸上挂满了笑容和泥点子的、正在踢足球的工人,这正是亚瑟此行的目的地。

    他特地来到此地,就是为了清点前几天工人暴动时,格林威治警区寄存在这里的枪支弹药等武器。

    红魔鬼朝外看了一眼:“不就是伍尔维奇兵工厂的一群踢球娱乐的工人吗?你指着他们做什么?”

    亚瑟无奈的耸了耸肩:“根据我的了解和记忆,我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但是伍尔维奇兵工厂工人们组建的球队,他们的‘阿森纳’才是不可战胜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