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李娇娇开始捡人
李志远有种被窥视心底最丑陋一面的感觉。
当年,叶轩断了学,杜氏死缠烂打地让他教叶轩念书。
当时他只笑了笑,无所谓,心里想着,当谁都是能念书么?
就叶家的人,能有天赋才有鬼。
可当他真的开始教授叶轩时,脸色却变了。
以前他要学三四遍的东西,叶轩一遍就能理解。
李志远心中升起一阵阵妒意,酸水咕咕往上冒。
不过是叶家的泥腿子而已,凭什么有这天赋,便是他李志远也……
自始以后,李志远再也不教授叶轩正经有用的东西了。
反而常常摇头,装作无奈地说叶轩庸材,不是念书的料。
还好意提醒,再念下去也不过是浪费钱,不如回家种地来得着实在。
叶轩果然被他打击倒了,再也没嚷着要跟他学习。
他暗自窃喜,以为叶轩一辈子就这样了。
哪想,昨日他突然听到死对头钱海跟人说,他爹钱夫子收了两个新学生,叫叶轩还是叶鹏的,让他休沐回去指点一下。
叶轩!
他怎能继续念书!
李志远心中五味杂陈,一面气愤,一面又鄙视。
十六七岁才正式读书,一切都晚了!
对,晚了!不可能有前途的!
安慰完自己,他便带着妻女到县城赶集,不料却碰到了叶采苹。
他一个没忍住,这才说起叶轩读书的事来,好让叶采苹阻止此事。
哪想,这贱妇不但不阻止,还……
“哼,我不过是关心你,免得你浪费钱财而已。好心当作驴肝肺,你不爱听就算了。”李志远恼羞成怒,狠狠一拂袖。
忽然,他想到身边的张水娘,脸色剧变,一秒就从冷面神切换成小奶狗,讨好道:“水娘,我、我说的关心只是……”
“我懂!我又不是什么小气之人。”张水娘撇了撇小嘴,目光落在叶采苹脸上,心里却冒出一股酸水来。
这个叶氏,怎能长成这样的?
在她心目中,叶氏作为一个弃妇,就该是个又黑又丑的村妇,连她一个指甲盖都比不上。
就算村里人都说叶氏生得好看,但她也以为不过是五官端正一些罢了。
可眼下……
张水娘压下心里一股股往上冒的妒意,微抬下巴,一副我瞧你不上的模样:
“你就是叶氏?想不到你……”
她想找几句话贬低一下叶采苹,可却一个字都找不到。
“想不到我这么漂亮是不是?”叶采苹笑了,还拨了拨额边的碎发,“唉,没办法,天生丽质。”
“你这平平无奇的长相,羡慕嫉妒恨是理所当然的,我理解。”
张水娘差点吐出一口血来,那高傲的表情一寸寸龟裂。
贱妇!她、她凭什么说她……
可就算不想承认,但叶氏长得确实美,还是美得很直白,无法否认那种!
叶采苹挑了挑唇,对方在意什么,她就粉碎什么:“大哥大嫂,走吧!”
说着,便一起走进了酒楼。
几人到了二楼雅间,便跟两家酒楼的东家谈好供货问题。
签了契书,俩东家见叶大全等不自在,喝了两杯酒,便笑着告辞了。
掌柜上了菜。
叶采苹一边吃饭,一边往窗外看去。
李志远三人还站在那里,张水娘在她那里没讨到好,转头就跟李志远使起小性来。
又是跺脚,又是撇嘴,反正就是抓着李志远关心前妻这事没完。
李志远伏低作小的,又是哄又是发毒誓。
“咦呀,好恶心。”杜氏也哕了一声,“这俩人咋这么不要脸。”
“就算要闹情绪,回到家关上门再闹不迟,大街大巷的,这么多行人瞧着呢,不尴尬不羞耻么?”
叶采苹笑:“大嫂这就不懂了。有些事,咱们觉得丢脸,但有些人却觉得很有面子。她这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多得丈夫喜爱呢!”
话音刚落,楼下的李志远两口子已经闹完了。
张水娘微微仰着头,像个被千娇万宠的娇小姐一样,甩着帕子走在前面。
李志远满脸疼宠地跟在她后面,像逗狗一样。
可惜的是……呃,这张水娘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副十二三岁娇少女的做派,怎么看怎么违和。
有种老黄瓜刷绿漆,强行装嫩的感觉。
不止是叶采苹几人,连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有个婶子嘴巴还张得老大,一副活久见了的模样。
“啊呀,打人啦!”突然,楼下响起一阵阵尖叫声。
“打死你!打死你,臭乞丐,烂乞丐,竟然敢偷老子的馒头!”
“我家馒头都被你摸脏了,还怎么卖?”
人群立刻围了上去,只见一对胖夫妇正在殴打一个脏兮兮的乞丐。
叶采苹一怔,这场景……
对了,不就是李娇娇那捡破烂的人生开始的序幕吗?
这个桥段,就是李娇娇捡到了未来的摄政王之事。
眼前这个乞丐,是宁国侯府的嫡长子,也是书中的男主。
因受继母陷害,被除族赶出家门。
离开侯府后,男主一路被追杀,腿上受了重伤。
男主流浪到了这边,因为太饿了,偷了一个馒头。
结果在摊贩夫妇的混合双打下昏了过去,随后,李娇娇把他捡了回家。
来到李家村后,李娇娇又是人参,又是灵芝,花了不少钱才把他的腿治好。
为了突出李娇娇对他的帮助,书中还明确地写着:
要不是李娇娇把他捡回家,帮他治腿,再晚些天,他便会变成一个瘸子。
二人相处过程中,慢慢爱上对方。
最后在李娇娇的帮助下,杀回京城,先是夺回世子之位,再一步步爬到摄政王的位置。
这人生逆袭得不要太完美。
叶采苹端着茶,饶有兴味地看着下面的好戏。
男女主要相遇,她怎能阻止!得好好撮合才对!
她倒是想看看,李娇娇没了她的空间,更没有钱,如何帮他治腿!
还有,一会李娇娇捡人,还会发生一个小插曲。
将来男主的腿没治好,又想起那小插曲,不知会不会怨上李娇娇呢?
想着,叶采苹双眼瓦亮,盯着下面——
乞丐男主这会已经昏了过去。
可那对夫妇却没停手的意思。
“住手!”一个冷喝声响起。
一名粉衣少女扶着丫环的手缓缓走来。
是的,来人不是李娇娇,而是秦知府的千金,秦妙玉。
“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何必下这么狠的手。”秦妙玉皱着眉。
李娇娇这才冲上前来,正义感爆棚:“这位小姐说得对。你家的馒头这么贵吗?要用一条人命去填?”
卖馒头的夫妇脸色铁青,他们一看秦妙玉,就知对方不简单,哪敢得罪,连忙赔笑: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下手重了。”
“多少钱,这些馒头我买了。”秦妙玉说。
“不用不用,嘿嘿。”
当年,叶轩断了学,杜氏死缠烂打地让他教叶轩念书。
当时他只笑了笑,无所谓,心里想着,当谁都是能念书么?
就叶家的人,能有天赋才有鬼。
可当他真的开始教授叶轩时,脸色却变了。
以前他要学三四遍的东西,叶轩一遍就能理解。
李志远心中升起一阵阵妒意,酸水咕咕往上冒。
不过是叶家的泥腿子而已,凭什么有这天赋,便是他李志远也……
自始以后,李志远再也不教授叶轩正经有用的东西了。
反而常常摇头,装作无奈地说叶轩庸材,不是念书的料。
还好意提醒,再念下去也不过是浪费钱,不如回家种地来得着实在。
叶轩果然被他打击倒了,再也没嚷着要跟他学习。
他暗自窃喜,以为叶轩一辈子就这样了。
哪想,昨日他突然听到死对头钱海跟人说,他爹钱夫子收了两个新学生,叫叶轩还是叶鹏的,让他休沐回去指点一下。
叶轩!
他怎能继续念书!
李志远心中五味杂陈,一面气愤,一面又鄙视。
十六七岁才正式读书,一切都晚了!
对,晚了!不可能有前途的!
安慰完自己,他便带着妻女到县城赶集,不料却碰到了叶采苹。
他一个没忍住,这才说起叶轩读书的事来,好让叶采苹阻止此事。
哪想,这贱妇不但不阻止,还……
“哼,我不过是关心你,免得你浪费钱财而已。好心当作驴肝肺,你不爱听就算了。”李志远恼羞成怒,狠狠一拂袖。
忽然,他想到身边的张水娘,脸色剧变,一秒就从冷面神切换成小奶狗,讨好道:“水娘,我、我说的关心只是……”
“我懂!我又不是什么小气之人。”张水娘撇了撇小嘴,目光落在叶采苹脸上,心里却冒出一股酸水来。
这个叶氏,怎能长成这样的?
在她心目中,叶氏作为一个弃妇,就该是个又黑又丑的村妇,连她一个指甲盖都比不上。
就算村里人都说叶氏生得好看,但她也以为不过是五官端正一些罢了。
可眼下……
张水娘压下心里一股股往上冒的妒意,微抬下巴,一副我瞧你不上的模样:
“你就是叶氏?想不到你……”
她想找几句话贬低一下叶采苹,可却一个字都找不到。
“想不到我这么漂亮是不是?”叶采苹笑了,还拨了拨额边的碎发,“唉,没办法,天生丽质。”
“你这平平无奇的长相,羡慕嫉妒恨是理所当然的,我理解。”
张水娘差点吐出一口血来,那高傲的表情一寸寸龟裂。
贱妇!她、她凭什么说她……
可就算不想承认,但叶氏长得确实美,还是美得很直白,无法否认那种!
叶采苹挑了挑唇,对方在意什么,她就粉碎什么:“大哥大嫂,走吧!”
说着,便一起走进了酒楼。
几人到了二楼雅间,便跟两家酒楼的东家谈好供货问题。
签了契书,俩东家见叶大全等不自在,喝了两杯酒,便笑着告辞了。
掌柜上了菜。
叶采苹一边吃饭,一边往窗外看去。
李志远三人还站在那里,张水娘在她那里没讨到好,转头就跟李志远使起小性来。
又是跺脚,又是撇嘴,反正就是抓着李志远关心前妻这事没完。
李志远伏低作小的,又是哄又是发毒誓。
“咦呀,好恶心。”杜氏也哕了一声,“这俩人咋这么不要脸。”
“就算要闹情绪,回到家关上门再闹不迟,大街大巷的,这么多行人瞧着呢,不尴尬不羞耻么?”
叶采苹笑:“大嫂这就不懂了。有些事,咱们觉得丢脸,但有些人却觉得很有面子。她这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多得丈夫喜爱呢!”
话音刚落,楼下的李志远两口子已经闹完了。
张水娘微微仰着头,像个被千娇万宠的娇小姐一样,甩着帕子走在前面。
李志远满脸疼宠地跟在她后面,像逗狗一样。
可惜的是……呃,这张水娘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副十二三岁娇少女的做派,怎么看怎么违和。
有种老黄瓜刷绿漆,强行装嫩的感觉。
不止是叶采苹几人,连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有个婶子嘴巴还张得老大,一副活久见了的模样。
“啊呀,打人啦!”突然,楼下响起一阵阵尖叫声。
“打死你!打死你,臭乞丐,烂乞丐,竟然敢偷老子的馒头!”
“我家馒头都被你摸脏了,还怎么卖?”
人群立刻围了上去,只见一对胖夫妇正在殴打一个脏兮兮的乞丐。
叶采苹一怔,这场景……
对了,不就是李娇娇那捡破烂的人生开始的序幕吗?
这个桥段,就是李娇娇捡到了未来的摄政王之事。
眼前这个乞丐,是宁国侯府的嫡长子,也是书中的男主。
因受继母陷害,被除族赶出家门。
离开侯府后,男主一路被追杀,腿上受了重伤。
男主流浪到了这边,因为太饿了,偷了一个馒头。
结果在摊贩夫妇的混合双打下昏了过去,随后,李娇娇把他捡了回家。
来到李家村后,李娇娇又是人参,又是灵芝,花了不少钱才把他的腿治好。
为了突出李娇娇对他的帮助,书中还明确地写着:
要不是李娇娇把他捡回家,帮他治腿,再晚些天,他便会变成一个瘸子。
二人相处过程中,慢慢爱上对方。
最后在李娇娇的帮助下,杀回京城,先是夺回世子之位,再一步步爬到摄政王的位置。
这人生逆袭得不要太完美。
叶采苹端着茶,饶有兴味地看着下面的好戏。
男女主要相遇,她怎能阻止!得好好撮合才对!
她倒是想看看,李娇娇没了她的空间,更没有钱,如何帮他治腿!
还有,一会李娇娇捡人,还会发生一个小插曲。
将来男主的腿没治好,又想起那小插曲,不知会不会怨上李娇娇呢?
想着,叶采苹双眼瓦亮,盯着下面——
乞丐男主这会已经昏了过去。
可那对夫妇却没停手的意思。
“住手!”一个冷喝声响起。
一名粉衣少女扶着丫环的手缓缓走来。
是的,来人不是李娇娇,而是秦知府的千金,秦妙玉。
“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何必下这么狠的手。”秦妙玉皱着眉。
李娇娇这才冲上前来,正义感爆棚:“这位小姐说得对。你家的馒头这么贵吗?要用一条人命去填?”
卖馒头的夫妇脸色铁青,他们一看秦妙玉,就知对方不简单,哪敢得罪,连忙赔笑: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下手重了。”
“多少钱,这些馒头我买了。”秦妙玉说。
“不用不用,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