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远有种被窥视心底最丑陋一面的感觉。

    当年,叶轩断了学,杜氏死缠烂打地让他教叶轩念书。

    当时他只笑了笑,无所谓,心里想着,当谁都是能念书么?

    就叶家的人,能有天赋才有鬼。

    可当他真的开始教授叶轩时,脸色却变了。

    以前他要学三四遍的东西,叶轩一遍就能理解。

    李志远心中升起一阵阵妒意,酸水咕咕往上冒。

    不过是叶家的泥腿子而已,凭什么有这天赋,便是他李志远也……

    自始以后,李志远再也不教授叶轩正经有用的东西了。

    反而常常摇头,装作无奈地说叶轩庸材,不是念书的料。

    还好意提醒,再念下去也不过是浪费钱,不如回家种地来得着实在。

    叶轩果然被他打击倒了,再也没嚷着要跟他学习。

    他暗自窃喜,以为叶轩一辈子就这样了。

    哪想,昨日他突然听到死对头钱海跟人说,他爹钱夫子收了两个新学生,叫叶轩还是叶鹏的,让他休沐回去指点一下。

    叶轩!

    他怎能继续念书!

    李志远心中五味杂陈,一面气愤,一面又鄙视。

    十六七岁才正式读书,一切都晚了!

    对,晚了!不可能有前途的!

    安慰完自己,他便带着妻女到县城赶集,不料却碰到了叶采苹。

    他一个没忍住,这才说起叶轩读书的事来,好让叶采苹阻止此事。

    哪想,这贱妇不但不阻止,还……

    “哼,我不过是关心你,免得你浪费钱财而已。好心当作驴肝肺,你不爱听就算了。”李志远恼羞成怒,狠狠一拂袖。

    忽然,他想到身边的张水娘,脸色剧变,一秒就从冷面神切换成小奶狗,讨好道:“水娘,我、我说的关心只是……”

    “我懂!我又不是什么小气之人。”张水娘撇了撇小嘴,目光落在叶采苹脸上,心里却冒出一股酸水来。

    这个叶氏,怎能长成这样的?

    在她心目中,叶氏作为一个弃妇,就该是个又黑又丑的村妇,连她一个指甲盖都比不上。

    就算村里人都说叶氏生得好看,但她也以为不过是五官端正一些罢了。

    可眼下……

    张水娘压下心里一股股往上冒的妒意,微抬下巴,一副我瞧你不上的模样:

    “你就是叶氏?想不到你……”

    她想找几句话贬低一下叶采苹,可却一个字都找不到。

    “想不到我这么漂亮是不是?”叶采苹笑了,还拨了拨额边的碎发,“唉,没办法,天生丽质。”

    “你这平平无奇的长相,羡慕嫉妒恨是理所当然的,我理解。”

    张水娘差点吐出一口血来,那高傲的表情一寸寸龟裂。

    贱妇!她、她凭什么说她……

    可就算不想承认,但叶氏长得确实美,还是美得很直白,无法否认那种!

    叶采苹挑了挑唇,对方在意什么,她就粉碎什么:“大哥大嫂,走吧!”

    说着,便一起走进了酒楼。

    几人到了二楼雅间,便跟两家酒楼的东家谈好供货问题。

    签了契书,俩东家见叶大全等不自在,喝了两杯酒,便笑着告辞了。

    掌柜上了菜。

    叶采苹一边吃饭,一边往窗外看去。

    李志远三人还站在那里,张水娘在她那里没讨到好,转头就跟李志远使起小性来。

    又是跺脚,又是撇嘴,反正就是抓着李志远关心前妻这事没完。

    李志远伏低作小的,又是哄又是发毒誓。

    “咦呀,好恶心。”杜氏也哕了一声,“这俩人咋这么不要脸。”

    “就算要闹情绪,回到家关上门再闹不迟,大街大巷的,这么多行人瞧着呢,不尴尬不羞耻么?”

    叶采苹笑:“大嫂这就不懂了。有些事,咱们觉得丢脸,但有些人却觉得很有面子。她这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多得丈夫喜爱呢!”

    话音刚落,楼下的李志远两口子已经闹完了。

    张水娘微微仰着头,像个被千娇万宠的娇小姐一样,甩着帕子走在前面。

    李志远满脸疼宠地跟在她后面,像逗狗一样。

    可惜的是……呃,这张水娘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副十二三岁娇少女的做派,怎么看怎么违和。

    有种老黄瓜刷绿漆,强行装嫩的感觉。

    不止是叶采苹几人,连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有个婶子嘴巴还张得老大,一副活久见了的模样。

    “啊呀,打人啦!”突然,楼下响起一阵阵尖叫声。

    “打死你!打死你,臭乞丐,烂乞丐,竟然敢偷老子的馒头!”

    “我家馒头都被你摸脏了,还怎么卖?”

    人群立刻围了上去,只见一对胖夫妇正在殴打一个脏兮兮的乞丐。

    叶采苹一怔,这场景……

    对了,不就是李娇娇那捡破烂的人生开始的序幕吗?

    这个桥段,就是李娇娇捡到了未来的摄政王之事。

    眼前这个乞丐,是宁国侯府的嫡长子,也是书中的男主。

    因受继母陷害,被除族赶出家门。

    离开侯府后,男主一路被追杀,腿上受了重伤。

    男主流浪到了这边,因为太饿了,偷了一个馒头。

    结果在摊贩夫妇的混合双打下昏了过去,随后,李娇娇把他捡了回家。

    来到李家村后,李娇娇又是人参,又是灵芝,花了不少钱才把他的腿治好。

    为了突出李娇娇对他的帮助,书中还明确地写着:

    要不是李娇娇把他捡回家,帮他治腿,再晚些天,他便会变成一个瘸子。

    二人相处过程中,慢慢爱上对方。

    最后在李娇娇的帮助下,杀回京城,先是夺回世子之位,再一步步爬到摄政王的位置。

    这人生逆袭得不要太完美。

    叶采苹端着茶,饶有兴味地看着下面的好戏。

    男女主要相遇,她怎能阻止!得好好撮合才对!

    她倒是想看看,李娇娇没了她的空间,更没有钱,如何帮他治腿!

    还有,一会李娇娇捡人,还会发生一个小插曲。

    将来男主的腿没治好,又想起那小插曲,不知会不会怨上李娇娇呢?

    想着,叶采苹双眼瓦亮,盯着下面——

    乞丐男主这会已经昏了过去。

    可那对夫妇却没停手的意思。

    “住手!”一个冷喝声响起。

    一名粉衣少女扶着丫环的手缓缓走来。

    是的,来人不是李娇娇,而是秦知府的千金,秦妙玉。

    “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何必下这么狠的手。”秦妙玉皱着眉。

    李娇娇这才冲上前来,正义感爆棚:“这位小姐说得对。你家的馒头这么贵吗?要用一条人命去填?”

    卖馒头的夫妇脸色铁青,他们一看秦妙玉,就知对方不简单,哪敢得罪,连忙赔笑: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下手重了。”

    “多少钱,这些馒头我买了。”秦妙玉说。

    “不用不用,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