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城拔寨】(白)——普通成就,摧毁或占领一座万人规模的城池或营地可达成。

    成就奖励:领地之心

    这个成就怎么说呢,难度上比【小试牛刀】还要高,按理来说,不应该算作普通成就。

    一般出现这种任务难度与成就等级不匹配的情况,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一个连环成就。

    所谓连环成就,就是必须从最简单的那一环开始完成,否则不会刷新后续的进阶成就。

    因此,这类成就无法单纯以成就等级来衡量它们的难度。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成就奖励必然与任务难度挂钩,这一点毋庸置疑。

    换句话说,摧城拔寨所奖励的领主之心,其作用一定非同小可,大概率跟战体雏形和文心雏形一样,都是足以让他脱胎换骨的宝贝。

    ……

    轰隆隆!

    翌日清晨,三千身披黑色战甲的精锐骑兵正在荒原上驾马狂奔,带起的烟尘覆盖了方圆数百米的地界,

    经过此前的打探,刘烨将此次的讨伐目标,放在了一座距离雁门关三百里外的大型部落,人口规模超两万。

    一般来说,在蛮族,超过一万人就算大型部落。

    只因蛮族喜好四处游猎,人口太多,迁移起来太过麻烦。

    而像这种两万人的聚集地,放眼整个蛮族也不多见。

    两个时辰后,借助超远视距,刘烨已经可以看到远处连绵不绝的蛮族营帐。

    此时,对方显然还不知道有敌人正在靠近。

    不过三千骑兵跑动起来的动静堪称惊天动地,很快,对方也发现了刘烨一行人的踪迹。

    大量蛮族士兵开始朝着营地入口处聚集,等众人距离营地不足一千米时,蛮族一方已经集结了上万人的军队。

    “所有人,向两翼散开,以弓箭远程袭扰。”

    随着刘烨一声大喝,身后三千骑兵瞬间向两边分开,好似一只白鹤缓缓展开双翼。

    刘烨之所以率领三千骑兵进攻蛮族部落,可不是为了让他们一同冲阵,仅仅只是为了凑人头以及方便战后打扫战场。

    至于对面那上万蛮军,他一人足矣!

    “龙裔,全速冲锋!”

    “昂!”

    一直压制着自身速度的龙裔闻言发出一声长啸,随即就开始撒丫子狂奔,顷刻间便将那三千骑兵抛在身后。

    800米、600米、400米……

    短短几息时间,刘烨已经冲到蛮族营地400米处。

    眼见刘烨竟然敢单人冲阵,那位蛮族头领不禁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意,随即右手猛地向下一挥。

    嗖嗖嗖!!

    数十支箭矢朝着刘烨直射而来,带起阵阵音爆。

    显然,射出这些箭的都不是普通人,至少都是炼体境的存在。

    另外这些箭矢也有些特别,箭头呈现三棱形,隐隐闪烁着墨绿色光泽。

    这是专门针对武者的破甲箭,并且还在上面淬了剧毒。

    武者战力虽然强大,但依旧还处在肉体凡胎阶段。

    中了毒照样会死,顶多就是比普通人扛得久点。

    换作普通武将,面对这些箭矢可能会中招。

    不过很可惜,他们遇到的是刘烨。

    叮叮叮!

    黄金镀层瞬间覆盖周身,那些足以穿金裂石的破甲箭,连刘烨一根汗毛也没伤到就纷纷坠地,更别提什么中毒。

    倒是坐下的龙裔因为块头太大,不幸多中了几箭,不过同样没能破防。

    在防御力这一块,龙裔或许比不上开了黄金镀层的刘烨,但也远超同级别武者。

    除非是蕴含了箭意的箭矢,否则让它破层皮都是奢望。

    “来而不往非礼也!”

    刘烨掏出手弩,对准那群蛮族弓箭手的位置扣动扳机。

    轰!

    下一秒,就见一支能量弩箭破空而出,所过之处,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蓝色通道,那是空气产生了电离。

    轰隆!

    弩箭径直撞进蛮族大营,顿时爆发出一股巨大的能量风暴。

    以爆炸点为中心,方圆十米内的蛮族士兵在顷刻间化为飞灰,连根毛都没剩下。

    “我去!”

    刘烨猜到进化后的手弩会很强,但没想到会强成这副鬼样子。

    这恐怖的杀伤半径,简直堪比后世的火箭弹!

    唯一的缺陷可能就是填装速度太慢,需要五秒蓄力才能射出第二箭。

    但无论怎么说,这玩意放到战场上就是绝对的大杀器,足以成为敌人的噩梦。

    “话说天地间的第一把弓又该有多强?”刘烨忍不住憧憬起来。

    虽说不是所有的天脉神器都能成功渡过天劫,但这里面绝对不包括那把天脉神弓。

    据野史记载,当初手持那把天脉神弓的人,曾一战射杀九只三足金乌,那可是传说中的顶级神兽!

    而自那以后,世间神兽也全都吓得躲进深山老林,再也不敢冒头。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很难看到神兽的原因。

    不过那位射完后也力竭而亡,天脉神弓自此下落不明。

    “或许以后可以尝试找一下。”

    收回思绪,刘烨掏出大戟,以一种无可匹敌的架势冲进蛮族大营,完全无视了那些绊马索、拒马桩。

    那些玩意用来对付普通战马的确有用,但在龙裔面前,就是个玩具。

    “杀!”

    黑龙戟在刘烨手中舞出道道残影,所过之处,残肢乱飞,鲜血四溅,如入无人之境!

    刘烨也懒得执行什么斩首战术,哪里人多就往哪钻,反正此行的目的就是全歼蛮军。

    留着蛮族统领,还能防止他们四散而逃,毕竟追起来也怪麻烦的。

    在刘烨肆意冲杀的过程中,那位部落头领不是沒派遣蛮将前去阻拦。

    然而那些蛮将连一回合都没撑住就被刘烨一戟斩成两半,死的那叫一个凄惨。

    以刘烨目前的实力,聚气境以下的武者,在他眼里跟普通士卒没太大区别,都是一招秒的货色。

    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血喷得稍微多点,容易弄脏衣服。

    眼见刘烨在自家部落中横冲直撞,杀得族人溃不成军,而派出的那些将领又被尽数斩于马下,作为部落头领的拓跋律,这下是彻底坐不住了。

    “来人,取我崩雷斧来!”

    片刻后,三名身材魁梧的蛮族士兵抬着一柄长约三米,斧刃处泛着紫光的巨斧走了过来。

    看他们那副吃力的模样,就知道这巨斧的重量绝对轻不到哪去。

    “大胆汉贼,拿命来!”

    刘烨这边正杀得起劲,一旁突然传来一道炸雷般的怒吼。

    转头一看,就见一名身高九尺,满脸横肉的蛮将徒步冲来。

    右手还拖着一杆长柄巨斧,光是斧刃就有一米多长,在地面拖出一条深深的沟壑。

    光是这副卖相,就足以证明来人不简单。

    出于尊重,刘烨用真实之眼看了一下对方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