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普罗米修斯的震惊
普罗米修斯来到了这个海边的人类聚落中。
刚一来到这里,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按照正常的命运,白银人类现在应该如同无知无觉的野兽一样匍匐着生活,做一群快快乐乐的懒狗,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然后等待着食物自己从大地上长出来。
这并非夸张。事实上,在苍茫大地上,其他散落着的白银人类无一不是这么生活的。因为众神已经给予了他们慷慨的恩赐,他们只需要这样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直到那终焉之日到来。
而发展文明,开启灵长之世的任务,会由普罗米修斯创造的新人类来完成。
这是命运既定的轨迹,也是曾被普罗米修斯预见的未来。
但是,这样的未来,却在这群小小的白银人类身上被打破了。
他们并没有束手等待神明的恩赐,而是点燃火种,顽强地开创了属于自己的未来。
他们已经学会了制造工具,烧制陶土,打磨石块,制造出各种各样的器具,以便日常生活中使用;
他们已经通晓了最基本的文字,逐渐学着用壁画记录下生活中的大事,甚至已经有了音乐和诗歌的雏形;
他们驯化动物,让狗来守家,以畜力代替人力耕种;将多余的食物收集起来,酿造起了葡萄酒,制作了肉干和果脯,作为节庆时的享受。
是的,节庆。
这群白银人类甚至已经有了节庆的概念,每当月圆之时,潮汐翻涌,男男女女们便会相聚在一起歌唱舞蹈,他们彼此亲吻搂抱,宣泄着原始的冲动。
白银人类并没有太多道德和伦理的约束,当他们相互看对了眼时,便会牵着手一同走进小树林里,一边享受着最为原始的欢愉,一边高声呼喊着阿瑞斯的名字。
他们认为繁衍是神圣的,而阿瑞斯作为将他们带出了黑暗的伟大贤者,为了表示对他的尊崇,白银人类们便将这一神圣的过程视作了对于这位全知贤者最诚挚的献祭和奉献。
因此,他们会在欢爱时呼喊他的名字。
“阿瑞斯!”
“阿瑞斯!”
“阿瑞斯!”
这可大大出乎了普罗米修斯的意料。
如今时代的众神,对于人类并不重视,他们只是将其当作了和自己有着相似形貌的野兽,而并不认为人类是足以和众神比肩的智慧生命。
阿瑞斯尽心尽力地教导、帮助人类,这种行为,放在众神的眼中,大概就类似于一个孩子在给自己的娃娃们精心打扮,和他们一起过家家。
然而在普罗米修斯看来却是不然。
他能明显看出,阿瑞斯对于这些人类,是真正倾注了心思和情感的,绝不是随便玩玩就算。
可他实在想不明白,除了和人类有着深厚渊源、命运交缠的自己,为什么还有神那么喜欢人类呢?
难道他也有天生爱人的能力?
等等!
普罗米修斯忽然想到自己梦中见到的那个可怕未来。
一开始,他并不认为那个屠戮众神的魔鬼会是阿瑞斯,即便宙斯之子,战争之神,这两点阿瑞斯全都对上了。
因为在他看来,阿瑞斯粗鲁野蛮,任性暴躁,丝毫没有作为神明的自觉,总是一味地想着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偏偏他还没什么力量可言。
而且预言从来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有时你所看到的未来,只是命运想让你看到的未来。
但阿瑞斯的改变,却让普罗米修斯动摇了。
从他对白银人类的用心程度来看,阿瑞斯毫无疑问是像自己这样,深爱着人类。
那么,会不会是因为这样的爱,让他走上了极端,最终选择屠戮众神,为人类赢取一个不被束缚,不被控制的自由未来?
普罗米修斯觉得很有可能!
他知道,恨意难以长久,爱却能够轻易地走向极端。
因为对人类的爱,所以憎恨着将人类当作玩具、随意摆弄的诸神,因此萌生了杀光众神,让人类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想法。
所以,阿瑞斯才会最终变成预言里那个恐怖的大魔王。
这不就对上了吗!
普罗米修斯心中一阵激动,越发觉得自己是猜中了真相。
就在这时,一个白银人类来到了他的面前,礼貌地对他说到:
“尊敬的先知者,请随我来,我们的贤者阁下想要见你。”
……
普罗米修斯跟着白银人类来到了石头宫殿之中。
刚一进了这间宫殿,普罗米修斯便看到了端坐在王座之上的阿瑞斯。
他穿着白色的托加长袍,头顶戴着橄榄枝编成的翠绿花环,容貌英俊,身材匀称而修长,看起来整个人都洋溢着一种神圣的气质。
阿瑞斯见到普罗米修斯到来,当即颔首一笑,张开双臂欢迎道:
“伟大的普罗米修斯,先知者,奥林匹斯神山上最具智慧的神明,我欢迎你来到我的国度。”
看着他这副模样,普罗米修斯简直要惊呆了。
这特么是怎么一回事?
阿瑞斯不是个莽撞粗鲁,让人生厌的武夫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礼貌了?
他此刻的感觉,就好像看到身边某个头发染得花里胡哨的古惑仔,忽然有一天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衣冠楚楚地扮起了斯文一样。
普罗米修斯不由得想问,是不是神王陛下把你扔下神山的时候,不小心把脑袋给磕坏了?
阿瑞斯挥了挥手,示意那名白银人类先行退下。
白银人类听命退下,很快,空荡荡的大殿里便只剩下了阿瑞斯和普罗米修斯两个人。
普罗米修斯看着那名毕恭毕敬,对于阿瑞斯无限尊崇的白银人类,心中的疑惑更甚,他不由得上前一步,疑惑地问道:
“阿瑞斯,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帮助这些白银人类呢?为什么您要授予白银人类那些宝贵的知识,指引他们踏上文明的道路呢?”
阿瑞斯瞥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
他起身走到柜子边,取了两只陶碗,给自己和普罗米修斯各倒了一碗白银人类自己酿造的葡萄酒,将其中的一碗推至普罗米修斯的面前。
“尝尝味道。”
普罗米修斯看着陶碗中玫红色的酒液,就卖相和气味来说,相较于特供诸神的神酒远远不如。
但对普罗米修斯这种十足的人类爱好者来说,品尝这种美酒,对他来说并非不可接受的事情。
于是普罗米修斯举起陶碗喝了一口,风味独特的酒液滑过喉咙,酒精带来一阵愉悦的感觉,让他忍不住赞叹道:
“十分的新鲜,非常的美味。”
刚一来到这里,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按照正常的命运,白银人类现在应该如同无知无觉的野兽一样匍匐着生活,做一群快快乐乐的懒狗,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然后等待着食物自己从大地上长出来。
这并非夸张。事实上,在苍茫大地上,其他散落着的白银人类无一不是这么生活的。因为众神已经给予了他们慷慨的恩赐,他们只需要这样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直到那终焉之日到来。
而发展文明,开启灵长之世的任务,会由普罗米修斯创造的新人类来完成。
这是命运既定的轨迹,也是曾被普罗米修斯预见的未来。
但是,这样的未来,却在这群小小的白银人类身上被打破了。
他们并没有束手等待神明的恩赐,而是点燃火种,顽强地开创了属于自己的未来。
他们已经学会了制造工具,烧制陶土,打磨石块,制造出各种各样的器具,以便日常生活中使用;
他们已经通晓了最基本的文字,逐渐学着用壁画记录下生活中的大事,甚至已经有了音乐和诗歌的雏形;
他们驯化动物,让狗来守家,以畜力代替人力耕种;将多余的食物收集起来,酿造起了葡萄酒,制作了肉干和果脯,作为节庆时的享受。
是的,节庆。
这群白银人类甚至已经有了节庆的概念,每当月圆之时,潮汐翻涌,男男女女们便会相聚在一起歌唱舞蹈,他们彼此亲吻搂抱,宣泄着原始的冲动。
白银人类并没有太多道德和伦理的约束,当他们相互看对了眼时,便会牵着手一同走进小树林里,一边享受着最为原始的欢愉,一边高声呼喊着阿瑞斯的名字。
他们认为繁衍是神圣的,而阿瑞斯作为将他们带出了黑暗的伟大贤者,为了表示对他的尊崇,白银人类们便将这一神圣的过程视作了对于这位全知贤者最诚挚的献祭和奉献。
因此,他们会在欢爱时呼喊他的名字。
“阿瑞斯!”
“阿瑞斯!”
“阿瑞斯!”
这可大大出乎了普罗米修斯的意料。
如今时代的众神,对于人类并不重视,他们只是将其当作了和自己有着相似形貌的野兽,而并不认为人类是足以和众神比肩的智慧生命。
阿瑞斯尽心尽力地教导、帮助人类,这种行为,放在众神的眼中,大概就类似于一个孩子在给自己的娃娃们精心打扮,和他们一起过家家。
然而在普罗米修斯看来却是不然。
他能明显看出,阿瑞斯对于这些人类,是真正倾注了心思和情感的,绝不是随便玩玩就算。
可他实在想不明白,除了和人类有着深厚渊源、命运交缠的自己,为什么还有神那么喜欢人类呢?
难道他也有天生爱人的能力?
等等!
普罗米修斯忽然想到自己梦中见到的那个可怕未来。
一开始,他并不认为那个屠戮众神的魔鬼会是阿瑞斯,即便宙斯之子,战争之神,这两点阿瑞斯全都对上了。
因为在他看来,阿瑞斯粗鲁野蛮,任性暴躁,丝毫没有作为神明的自觉,总是一味地想着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偏偏他还没什么力量可言。
而且预言从来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有时你所看到的未来,只是命运想让你看到的未来。
但阿瑞斯的改变,却让普罗米修斯动摇了。
从他对白银人类的用心程度来看,阿瑞斯毫无疑问是像自己这样,深爱着人类。
那么,会不会是因为这样的爱,让他走上了极端,最终选择屠戮众神,为人类赢取一个不被束缚,不被控制的自由未来?
普罗米修斯觉得很有可能!
他知道,恨意难以长久,爱却能够轻易地走向极端。
因为对人类的爱,所以憎恨着将人类当作玩具、随意摆弄的诸神,因此萌生了杀光众神,让人类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想法。
所以,阿瑞斯才会最终变成预言里那个恐怖的大魔王。
这不就对上了吗!
普罗米修斯心中一阵激动,越发觉得自己是猜中了真相。
就在这时,一个白银人类来到了他的面前,礼貌地对他说到:
“尊敬的先知者,请随我来,我们的贤者阁下想要见你。”
……
普罗米修斯跟着白银人类来到了石头宫殿之中。
刚一进了这间宫殿,普罗米修斯便看到了端坐在王座之上的阿瑞斯。
他穿着白色的托加长袍,头顶戴着橄榄枝编成的翠绿花环,容貌英俊,身材匀称而修长,看起来整个人都洋溢着一种神圣的气质。
阿瑞斯见到普罗米修斯到来,当即颔首一笑,张开双臂欢迎道:
“伟大的普罗米修斯,先知者,奥林匹斯神山上最具智慧的神明,我欢迎你来到我的国度。”
看着他这副模样,普罗米修斯简直要惊呆了。
这特么是怎么一回事?
阿瑞斯不是个莽撞粗鲁,让人生厌的武夫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礼貌了?
他此刻的感觉,就好像看到身边某个头发染得花里胡哨的古惑仔,忽然有一天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衣冠楚楚地扮起了斯文一样。
普罗米修斯不由得想问,是不是神王陛下把你扔下神山的时候,不小心把脑袋给磕坏了?
阿瑞斯挥了挥手,示意那名白银人类先行退下。
白银人类听命退下,很快,空荡荡的大殿里便只剩下了阿瑞斯和普罗米修斯两个人。
普罗米修斯看着那名毕恭毕敬,对于阿瑞斯无限尊崇的白银人类,心中的疑惑更甚,他不由得上前一步,疑惑地问道:
“阿瑞斯,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帮助这些白银人类呢?为什么您要授予白银人类那些宝贵的知识,指引他们踏上文明的道路呢?”
阿瑞斯瞥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
他起身走到柜子边,取了两只陶碗,给自己和普罗米修斯各倒了一碗白银人类自己酿造的葡萄酒,将其中的一碗推至普罗米修斯的面前。
“尝尝味道。”
普罗米修斯看着陶碗中玫红色的酒液,就卖相和气味来说,相较于特供诸神的神酒远远不如。
但对普罗米修斯这种十足的人类爱好者来说,品尝这种美酒,对他来说并非不可接受的事情。
于是普罗米修斯举起陶碗喝了一口,风味独特的酒液滑过喉咙,酒精带来一阵愉悦的感觉,让他忍不住赞叹道:
“十分的新鲜,非常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