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裂甲!裂甲!!(给盟主火把加更)
森林里的伏兵很快见到那支车队分兵了。
在四位征战骑士的带领下,约有三百位轻装士兵,快步朝着第四村庄杀去。
背后车队的速度因此变得更迟缓了。
二百位重装战士则默默拿起大盾,竖在身前,坚实如堡垒,跟随车队的移动而移动,就像是个乌龟壳。
……
经过了一夜的发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经历,顿时雷霆大怒。
我还没来得及动手,你就先一步动手了?
还废掉我两个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机会来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赶忙命人集结征召军。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罗曼留在这里,这样盐矿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问题是,传达命令需要时间、集结兵力需要时间、赶路需要时间——并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带兵器的,还得现场发放。
康德领的征召兵意味着什么?
只要我减免你的税赋,那伱就是一位征召兵,战时响应我的召唤即可,本身是没有门槛和条件的。
估摸着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队才能赶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动。
你前进三十公里,人家前进十五公里,等于你只前进了十五公里。
有必要发起袭扰和进攻,藉此阻滞对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码不能让他们畅通无阻的过去。
现在,问题摆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们该攻击谁?
经过短暂的商讨,大多征战骑士都主张进攻那些轻装士兵。
因为那些大盾太难对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硬骨头。
征战骑士冲不动,征召民兵砍不动,就算射手也射不动。
更可怕的是训练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开,阵容丝毫不乱。
他们站成一列、稳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所有的进攻者只能后退!
而那些随军杂役虽说是干粗活的。但他们体格孔武、人均腰挂弯刀,看起来就是一位合格武者,关键时候你还真把人家当杂役了?
没人肯对付这样一支部队。
相比起来,轻装部队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随便就能打的。
根据昨天的情报,两百位轻装士兵,正面杀败了近乎倍于自身的征召军。
这意味着什么?
要击败三百位这样的轻装士兵……
最起码、最起码、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征召军!
然后再度被杀败。
今天的征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征召兵强,只靠两倍人数根本不够。
没有千人规模的征召军就别谈击败对方。
但问题是,经过昨天的溃败,兵力损失很大,他们如今能组织起来的征召军总共也就五百来人。
五百位征召兵能不能对付那三百位士兵?
他们觉得有些悬。
好在敌人的征战骑士数量不多,仅有四位。
而他们这次集结了十二位征战骑士——从别的骑士领连夜赶来的征战骑士,骑马比步行快,所以先行一步,大部队在后方。
昨天惨遭滑铁卢、危急关头逃走的两位征战骑士也在内。
今天他们强烈反对进攻重装部队。
昨天战略性错误,直接损失了二三十位骑兵,以至于今天的骑兵数量更少了。
……
在不结阵的情况下,一场战争的胜负,往往拼的就是哪方的征战骑士数量多。
别说那些传说中的异族、荒古的魔兽。
即使出现了,只要是在平原上,在陆地上,就没有哪个生灵能抵抗得住征战骑士的冲锋。
他们就这么来回纵贯两次,铁打的部队也得崩溃。
短暂商议好进攻计划后。
十二位征战骑士,率领着近四十位骑手、五百位征召兵,就这样追了上去。
斯格镇穷的叮当响,康德领也好不到哪去。
没有产业支柱,全靠种地供养骑兵,而这个时代的农业技术又很落后,在穷乡僻壤拉起来的骑兵质量可想而知。
他们是没有骑射能力的,即使能骑射,但疏于训练,精准度堪忧,很难对敌人造成明显伤亡。
弓骑需要合适的环境才能培养起来。
康德领大多数骑手所骑乘的都只是价值两三枚金币的驮马或者劣马。
只有征战骑士骑的是比较高大的战马。他们追袭三四里,很快就见到了罗曼和他的轻装部队。
……
数百人规模的战争,基本没什么作战章程。
全凭作战意识和厮杀本领——就是按照打群架的套路来。
也可以说成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只要你够勇,只要你拼命,数量差异反而是其次的了。
但罗曼此番轻装掠夺,带走了所有的轻装长弓手。
百位长弓手负责掩护,其余轻装士兵去抢人。
“自由射击!”
见到骑兵进入射程内,长弓手们进行了一轮齐射。
罗曼的长弓手谈不上精锐、也不能算专业。
但好歹是勤练不辍、箭矢充足的训练了一个多月,每天阶段性的练习百支箭矢,基础射击技巧还是有的。
只靠一轮齐射,就造成了十来人的伤亡,大多数是受伤,中箭后虽然死不了,但伤者不免发出凄惨痛呼,就很破坏士气。
征召军的弓手大怒,纷纷还以颜色。
然而,正手不精,反手无力,没一个像样的,射击样百出,箭矢歪歪斜斜、杀伤力为零,甚至没碰到罗曼一方的阵线。
就很尴尬。
……
骑兵队本来是要等到双方正面开战的时候,届时他们从侧翼杀入,击溃敌军阵型。
这种战术是最常见的,简单意味着有效。
但现在不行了。
征召军被敌方百位长弓手所压制。
真要让他们硬着头皮冲过去。
人家那个射速,每位弓手最起码一分钟能射出六根箭矢,而他们这边就得死伤近百人,没等短兵相接就崩溃了。
只能靠骑士单位来打开局面了。
这里地势开阔,长弓对他们的威胁力极小。
“冲散他们!”为首的征战骑士喝道。
为首的征战骑士手持骑枪,背后诸多骑手跟随。
蹄声隆隆!
当突进一百五十米内的距离时。
一根宽大如剃刀的魔钢箭撕裂空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呼啸而来。
噗!!
先锐骑士所穿的板甲、链甲、皮甲、软甲、布甲先后被贯穿,乃至胸膛也被贯穿。
那寒光闪烁的箭头从他后背狰狞突刺而出,竟爆出一大股血雾。
巨大力道带动他的身体从战马背上高高飞起,一屁股坐在地上,脑袋一歪,再无声息
后方征战骑士大惊失色。
一切发生得太快,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定神望去,瞧见敌军中站着个征战骑士,此人端着血色大弓,正在弯弓搭箭。
通体钢铁制成的箭矢,足有斤重,开始进行第二次射击。
他射击动作真的极快,有种行云流水的优雅感,而对于敌人而言,只感到死亡之雾汹涌而至。
嗖!!
重型箭矢以时速破百米的凶猛之势冲来!
砰!
第二位冲在前方的征战骑士被贯穿身体,钢铁铸造的板甲犹如纸片被射穿,同样跌落马背。
“裂甲大弓!!”
不知是谁在高呼。
一时间,那些还未开始全速冲锋的征战骑士乱作一团,战马原本的跑步也变成了快步,速度减缓下来了。
他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百多年前的那个传说——初代裂甲挽弓射龙。
所有人的浑身发麻,只感到头皮都炸开了。
那可是活跃在传说中的称号骑士,家喻户晓,威名赫赫,跟随征服者打天下的一位大公爵啊!
毫无疑问,眼前这位征战骑士就是他的后代。
裂甲家族以神射手著称。
每位裂甲自幼就要在眼部涂抹某种非凡资源,来增强视力,维护眼睛。
所以,裂甲的眼睛卓越非凡,在黑暗中视物都算稀松平常的。
并且眸光往往极有凝聚力。
强大的裂甲光是盯着别人,就能让其胆寒。
初代裂甲用眼睛瞪死一个农夫绝非传说!
(本章完)
在四位征战骑士的带领下,约有三百位轻装士兵,快步朝着第四村庄杀去。
背后车队的速度因此变得更迟缓了。
二百位重装战士则默默拿起大盾,竖在身前,坚实如堡垒,跟随车队的移动而移动,就像是个乌龟壳。
……
经过了一夜的发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经历,顿时雷霆大怒。
我还没来得及动手,你就先一步动手了?
还废掉我两个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机会来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赶忙命人集结征召军。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罗曼留在这里,这样盐矿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问题是,传达命令需要时间、集结兵力需要时间、赶路需要时间——并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带兵器的,还得现场发放。
康德领的征召兵意味着什么?
只要我减免你的税赋,那伱就是一位征召兵,战时响应我的召唤即可,本身是没有门槛和条件的。
估摸着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队才能赶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动。
你前进三十公里,人家前进十五公里,等于你只前进了十五公里。
有必要发起袭扰和进攻,藉此阻滞对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码不能让他们畅通无阻的过去。
现在,问题摆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们该攻击谁?
经过短暂的商讨,大多征战骑士都主张进攻那些轻装士兵。
因为那些大盾太难对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硬骨头。
征战骑士冲不动,征召民兵砍不动,就算射手也射不动。
更可怕的是训练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开,阵容丝毫不乱。
他们站成一列、稳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所有的进攻者只能后退!
而那些随军杂役虽说是干粗活的。但他们体格孔武、人均腰挂弯刀,看起来就是一位合格武者,关键时候你还真把人家当杂役了?
没人肯对付这样一支部队。
相比起来,轻装部队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随便就能打的。
根据昨天的情报,两百位轻装士兵,正面杀败了近乎倍于自身的征召军。
这意味着什么?
要击败三百位这样的轻装士兵……
最起码、最起码、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征召军!
然后再度被杀败。
今天的征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征召兵强,只靠两倍人数根本不够。
没有千人规模的征召军就别谈击败对方。
但问题是,经过昨天的溃败,兵力损失很大,他们如今能组织起来的征召军总共也就五百来人。
五百位征召兵能不能对付那三百位士兵?
他们觉得有些悬。
好在敌人的征战骑士数量不多,仅有四位。
而他们这次集结了十二位征战骑士——从别的骑士领连夜赶来的征战骑士,骑马比步行快,所以先行一步,大部队在后方。
昨天惨遭滑铁卢、危急关头逃走的两位征战骑士也在内。
今天他们强烈反对进攻重装部队。
昨天战略性错误,直接损失了二三十位骑兵,以至于今天的骑兵数量更少了。
……
在不结阵的情况下,一场战争的胜负,往往拼的就是哪方的征战骑士数量多。
别说那些传说中的异族、荒古的魔兽。
即使出现了,只要是在平原上,在陆地上,就没有哪个生灵能抵抗得住征战骑士的冲锋。
他们就这么来回纵贯两次,铁打的部队也得崩溃。
短暂商议好进攻计划后。
十二位征战骑士,率领着近四十位骑手、五百位征召兵,就这样追了上去。
斯格镇穷的叮当响,康德领也好不到哪去。
没有产业支柱,全靠种地供养骑兵,而这个时代的农业技术又很落后,在穷乡僻壤拉起来的骑兵质量可想而知。
他们是没有骑射能力的,即使能骑射,但疏于训练,精准度堪忧,很难对敌人造成明显伤亡。
弓骑需要合适的环境才能培养起来。
康德领大多数骑手所骑乘的都只是价值两三枚金币的驮马或者劣马。
只有征战骑士骑的是比较高大的战马。他们追袭三四里,很快就见到了罗曼和他的轻装部队。
……
数百人规模的战争,基本没什么作战章程。
全凭作战意识和厮杀本领——就是按照打群架的套路来。
也可以说成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只要你够勇,只要你拼命,数量差异反而是其次的了。
但罗曼此番轻装掠夺,带走了所有的轻装长弓手。
百位长弓手负责掩护,其余轻装士兵去抢人。
“自由射击!”
见到骑兵进入射程内,长弓手们进行了一轮齐射。
罗曼的长弓手谈不上精锐、也不能算专业。
但好歹是勤练不辍、箭矢充足的训练了一个多月,每天阶段性的练习百支箭矢,基础射击技巧还是有的。
只靠一轮齐射,就造成了十来人的伤亡,大多数是受伤,中箭后虽然死不了,但伤者不免发出凄惨痛呼,就很破坏士气。
征召军的弓手大怒,纷纷还以颜色。
然而,正手不精,反手无力,没一个像样的,射击样百出,箭矢歪歪斜斜、杀伤力为零,甚至没碰到罗曼一方的阵线。
就很尴尬。
……
骑兵队本来是要等到双方正面开战的时候,届时他们从侧翼杀入,击溃敌军阵型。
这种战术是最常见的,简单意味着有效。
但现在不行了。
征召军被敌方百位长弓手所压制。
真要让他们硬着头皮冲过去。
人家那个射速,每位弓手最起码一分钟能射出六根箭矢,而他们这边就得死伤近百人,没等短兵相接就崩溃了。
只能靠骑士单位来打开局面了。
这里地势开阔,长弓对他们的威胁力极小。
“冲散他们!”为首的征战骑士喝道。
为首的征战骑士手持骑枪,背后诸多骑手跟随。
蹄声隆隆!
当突进一百五十米内的距离时。
一根宽大如剃刀的魔钢箭撕裂空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呼啸而来。
噗!!
先锐骑士所穿的板甲、链甲、皮甲、软甲、布甲先后被贯穿,乃至胸膛也被贯穿。
那寒光闪烁的箭头从他后背狰狞突刺而出,竟爆出一大股血雾。
巨大力道带动他的身体从战马背上高高飞起,一屁股坐在地上,脑袋一歪,再无声息
后方征战骑士大惊失色。
一切发生得太快,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定神望去,瞧见敌军中站着个征战骑士,此人端着血色大弓,正在弯弓搭箭。
通体钢铁制成的箭矢,足有斤重,开始进行第二次射击。
他射击动作真的极快,有种行云流水的优雅感,而对于敌人而言,只感到死亡之雾汹涌而至。
嗖!!
重型箭矢以时速破百米的凶猛之势冲来!
砰!
第二位冲在前方的征战骑士被贯穿身体,钢铁铸造的板甲犹如纸片被射穿,同样跌落马背。
“裂甲大弓!!”
不知是谁在高呼。
一时间,那些还未开始全速冲锋的征战骑士乱作一团,战马原本的跑步也变成了快步,速度减缓下来了。
他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百多年前的那个传说——初代裂甲挽弓射龙。
所有人的浑身发麻,只感到头皮都炸开了。
那可是活跃在传说中的称号骑士,家喻户晓,威名赫赫,跟随征服者打天下的一位大公爵啊!
毫无疑问,眼前这位征战骑士就是他的后代。
裂甲家族以神射手著称。
每位裂甲自幼就要在眼部涂抹某种非凡资源,来增强视力,维护眼睛。
所以,裂甲的眼睛卓越非凡,在黑暗中视物都算稀松平常的。
并且眸光往往极有凝聚力。
强大的裂甲光是盯着别人,就能让其胆寒。
初代裂甲用眼睛瞪死一个农夫绝非传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