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爷爷,这么早就起来了?”

    刚走到村口,就遇到了一个老头。

    “啊?起来了,睡不着!不对啊,你小子怎么比我还起得早?”

    “放心,我就是出门看看之前放的套子,可没想着跟你抢活。”

    “这就好,不对,你捡也没什么,外面的肥料也不是我的。”

    “哈哈,我不捡,你赶紧的吧!我看到又有人出来了。”

    说完,秦军快速走向村子。

    “嘿,这小子收获不小啊!”

    看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老头嘟囔了几句,就快步向着村子外面走去。

    此时乌蒙蒙的光线之下,本来黑沉死寂的村子,好像有了一丝活力。

    一些起得早的人家,已经升起了炉子,因为屋顶那用砖头和泥巴垒起来的烟筒,已经在冒烟。

    秦军瞄准村东面的一户烟筒已经冒烟的人家,快步走过去。

    如果说村子里谁家最早点炉子,肯定是楚屠户家。

    楚家三兄弟,全传承了祖传的杀猪手艺,而杀猪自然是一大早就开始。

    如果是原来,村子里可没有几家杀猪的。

    但是现在已经快要进入八零年,任务猪已经不需要强压硬派,村民自己都已经有动力养猪。

    虽然一年多才能出栏,但是年底杀了也能过个肥年。

    相比卖给收购点,自己杀自己卖,自然更赚钱。

    毕竟买肉的不要肉票,就算价格贵点也愿意。

    杀猪肯定不是谁都会的,所以楚家祖传的手艺就有用了。

    现在已经快要进入十二月份,距离过年已经不远。

    一些猪养得好,可以出栏的家庭,已经开始计划着杀年猪。

    所以,一大早,楚家人就开始忙活。

    当秦军来到楚老三家跟前的时候,却没有进他们家的门,而是拐了个弯,来到了位于村子东北角的一片房子。

    这栋房子是纯正的砖瓦房,而它的南边就是队部。

    这两座建筑是村里唯二的砖瓦房,只不过队部是用墓砖盖起来的。

    而知青院却是后来的一位知青,帮着烧了砖盖起来的。

    现在这片房子已经空了下来,正好让秦军跟一群小哥们,当做了一个活动基地。

    刚走到知青院门口,就迎面碰到一个人。

    看着她背的足有半人高的大筐,秦军有点佩服。

    “霄花姐,你可真够勤快的,这个时间居然已经搂了一大筐草回来?”

    楚霄花抬起头,瞥了一眼秦军,又看了一眼知青院。

    接着低下头继续向前走,当然她也不是那么没有礼貌。

    所以一边走,一边闷闷的道:“不如你们勤快,这么早就出来玩,真是精力旺盛!”

    秦军无语,这怨气有点大!

    不过,这样也没办法,谁让现在这个时候的农村,普遍都有点重男轻女呢!

    这一点在小河村还算轻的,因为他们村子里有一批村老镇着,很多人都不敢做的太过分。

    像是其他村子,听说到现在还有换亲的呢!

    这都是穷闹的,据秦军所知,周围村子当中,换亲还算父母有良心,听说还有卖女儿的。

    摇了摇头,秦军推开了知青院的大门。

    现在天冷,这些黄鼠狼要尽快处理,所以他不由自主的加快了动作。

    先关好大门,接着打开麻袋,四只黄鼠狼噗嗤噗嗤的掉落在地。

    “我艹!”随着一声惊叫,屋里蹦出来了一个小胖子,准确的说只能算是微胖。

    毕竟相比枯树临风的秦军,人家是真的有肉。

    楚玉刚才正在房间里烤火,突然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那一大堆黄鼠狼,自然就被吓了一跳。

    虽然知道秦军厉害,也听他吹了很长时间的牛,说是要一锅端了村外祸害人的一群黄鼠狼。

    但是,真弄来这么一大堆金灿灿的黄鼠狼,还是让人惊讶。

    他不得不惊讶,因为他一出来,看到的就是金色的阳光,正好照射在一堆黄鼠狼的身上。

    这让一堆黄鼠狼,全部变为金黄色。

    所以,此时的黄鼠狼金灿灿的,如同黄金浇铸一样,实在是太漂亮了。

    看到这样的景象,就算是秦军,也有点震惊。

    怪不得这东西价格昂贵,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这些小东西的皮毛,看着还真让人心生欢喜!

    此时他眼前的这堆黄皮子,通体金黄,就差发光了。

    “不要发呆了,快点处理吧!再晚了就冻僵了,不好扒皮。”

    秦军也不过是被那堆金灿灿的皮毛,稍微震惊了那么一小会儿,就清醒过来。

    现在还是扒皮最重要,要不然冻僵之后,扒皮容易破损皮毛。

    被惊醒之后,楚玉立即行动起来。

    他从小跟着他爸楚老三杀生,对于处理动物皮毛,可以说是十分熟悉。

    “弄进屋里啊!外面太冷了,屋里我早就准备好工具,从家里弄来一幅肉架子,上面有铁钩,你把它们依次挂在铁钩之上。”

    说完,楚玉迅速行动起来。

    他们一人两只黄鼠狼,快速走进屋子。

    “三哥,你是真厉害啊,一晚上就弄到这么多黄大仙。”

    “就这还厉害?以后有了经验,每天的收获都不会比今天少。”

    秦军一边胡说八道,一边帮着挂起来。

    “你就吹吧,黄鼠狼还能越打越多?”

    铁钩子勾住嘴,秦楚用一把小刀,直接把四肢皮毛切断,接着就顺着黄鼠狼的嘴巴,在它脑袋上划出一个口子。

    这时放下刀子,直接拽着黄鼠狼的头皮,猛然向下一扯。

    只听嗤啦一声,整条黄鼠狼的皮就被扒了下来。

    “我艹!”这一次秦军是真惊讶了,扒皮这么容易的?

    “祖传的手艺,扒皮充草!原来这么说你们不信,认为我吹牛,等一会我给它填上草,你就知道我从来都是诚实可靠小郎君。”

    楚玉一边笑,一边把手中的皮子,顺手挂在了另外一个架子之上。

    就这样,秦军挂,楚玉扒。

    甚至秦军挂的速度,居然还跟不上楚玉扒皮的速度快,这就没天理了。

    秦军只能加快动作,他可是地道的手艺人,原来就指着一双手吃饭。

    所以不管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心灵手巧。

    两个人就这么快速配合着,很快就把四只黄鼠狼处理了。

    扔下最后一只赤条条的黄鼠狼,楚玉有点遗憾。

    “这东西太轻了,除了皮毛最多两三斤重,再除去内脏和骨头,能有两斤肉就不错了!”

    “这也不少了,每天都有呢!”

    “也是!要不要吃?这么多肉要是全做了,按照你的说法,那我们今天就能实现吃肉自由。”

    说完,楚玉一双眼睛闪闪发光的看着秦军。

    现在可是七九年,还不到八零年呢!

    就算是整个八十年代,农村地区也是整体缺肉。

    虽然是黄鼠狼肉,想着有点膈应,但是真做熟了,谁还管是什么肉?有的吃就不错了。

    被楚玉这小子看的心中发毛,但是秦军可不是真正的十四岁小孩子。

    “吃个屁,听说这东西不好吃,内脏还有毒,你要有渠道就把肉卖了,我们吃兔子。”

    “兔子太少,哪里够吃?”

    楚玉感觉十分可惜,因为就算他家是杀猪的,也没法经常吃肉。

    也就是过年的时候,他爸帮人杀猪,才能多吃几次肉。

    因为杀猪的酬劳,就是一挂猪小肠加一根猪尾巴。

    不能实现吃肉自由,楚玉也就没了心思,他转身就开始进行下一步工作。

    现在那些黄鼠狼只是扒了皮,还没有充草。

    只有填上草,撑起来,形成一个皮筒子,才能晾晒。

    只不过,在晾晒之前还需要稍微处理一下那些皮子。

    刚才楚玉是害怕尸体冻住,所以扒皮的速度尽可能的快。

    现在就不能追求快了,他需要刮尽粘在皮面上的残肉、脂肪。

    之后才能充草,这样撑好后的皮子,挂在通风处吹干。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放在阳光下曝晒。

    待皮子充分干燥后,将皮卸下,即可向收购部门出售。

    接下来的事情,秦军也帮不上忙,他此时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屋子里面灶台上。

    灶台烧的旺旺的,特别是上面的一只大锅,里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从进门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黄鼠狼身上。

    加上黄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没有发现炉子上还炖着兔子呢!

    掀开锅盖,直接下手快速捞起一只兔腿,秦军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来他却不着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来。

    兔肉炖煮的时间长了,味道已经入肉。

    这么一口下来,浓郁的肉香,夹杂着一丝丝麻辣,瞬间让他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秦军眯着眼睛,仔细品尝着这难得的美味。

    咸、鲜、麻、辣,各种滋味融合在一起,让秦军瞬间变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说,忙碌的半个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时候,秦军才感觉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够这样,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说,对于处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军两世为人,他做的兔子也没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个月,他傍晚出来搜索黄鼠狼族群,虽然没打黄鼠狼,但也有意外收获。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里果园的围栏上,套住了一只兔子。

    当时饿的狠了,就直接来到知青院,想着先好好吃一顿,补一补。

    秦军会做饭,而且自认为做的还不错。

    但是,当他折腾了两个小时,最终炖出来的兔子,却是一言难尽!

    这也是没办法,因为原来他就从来没有吃过兔子。

    虽然秦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他就是从来没有打到过野兔。

    后来他出门打工的时候,除了干活,就是看小说、刷视频打发时间。

    看的小说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里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说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归来的他,也只能依靠后来专门学习过的狩猎经验,才能套着一只兔子。

    到现在半个月了,就弄到了两只,这跟原来看过的小说,可一点都不一样。

    这里要划重点,他使用的狩猎经验,是从专业人士那里学到的,可不是小说之中学到的。

    真要按照小说之中描述的那样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这还没算完,他是真没想到,兔子处理不好,吃起来是那么的难吃。

    就算他现在的身体始终处于饥饿状态,感觉只要是肉,就算是生的,他也应该能一口气啃三斤。

    但是,真正面对煮熟了的兔子肉的时候,他却难以下咽。

    那感觉真的难以言表,如果真要形容一下,感觉就像是吃到了种猪的肉。

    还不懂是什么滋味?那就是骚,不是腥,因为就连腥味都不能遮住那种骚味。